2023-06-11 10:44:14 条浏览
我觉得不应再继续,到头来伤的最深的还是自己。
生命中我们会遇到两种人,一种是我爱的,一种是爱我的。而我们经常享受着被爱,追求着我爱。所以有人说人是个矛盾体的存在,这话我是认同的。
而喜欢分两种,一种是喜欢,一种是爱。喜欢的极致就是爱,既然是喜欢,又知道是错的人,为什么我们还要去犯错?因为我们都犯贱!
谁人不犯贱,我也不例外!曾经我也曾犯贱的喜欢上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就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我们发现彼此的各种不适合,比如我要看韩寒的【后会无期】,她要看郭敬明的【小时代3】一样!我们总找不到交集的点,到了要分开的时候,我却于心不忍!因为我发现我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失去她就等于失去了习惯!你说我是不是犯贱!
所以,人总会犯贱!你问要不要继续喜欢一个不该喜欢,其实就是没有结果的人,我的建议是不要再继续!人生的路漫长,往前走你会路过更多的风景,遇到更多的人和事,也会收获真正属于的幸福!为什么还要因为一时的犯贱而继续这样一件错误的事情呢?收手吧!不适合自己的就不要勉强了,长痛不如短痛,当断则断!
也许有一天,你走在街头,不远处的小店正在放着刘若英的《后来》,那一瞬间,你会发现,什么是该喜欢的?什么是不该喜欢的?什么是合适?去你妹的之乎者也……
只要自己意愿,没有不该喜欢这种情况。
只要自己真心喜欢,发自内心去做的,就一定能坚持下去的。
不要在乎外界的说法,走自己的路,喜欢自己喜欢的人,不会后悔。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回答是:喜欢还是会一如既往!但,希望“在一起”的执念会慢慢消散!
喜欢或者说爱一个人,并不会受主体意愿所影响!那是一种“天意”或者说是“宿命”。人之一生该爱上谁是无法逃避和躲藏的。那叫“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
既然注定无法在一起,如何选择?“爱”的本质就是让对方享受幸福!如果强行改变对方的宿命,便只会剥夺对方的幸福!那确实还不如放弃“在一起”的执念!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的“得”。只有舍弃“在一起”的执念才能得到对方的幸福,何乐而不为?
在我看来,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说。
如果是未婚的,不存在不该喜欢,只要是法律和道德界限允许结婚的,都可以喜欢,可以继续下去。我认为以结婚为目的,或就是喜欢他,这应该没有问题,这样的交往可以加深友谊,成为亲密的朋友,都是可以的。
如果是已婚的,不论男女,只是喜欢,就是不再深层次的发展,有时对有的家庭也不是好的事情,尽量不要继续,不要让自己的爱人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再者,喜欢了,感觉再加深,可能就会影响到婚姻问题,这样才不能继续下去,如不停止,就有可能发生婚姻变化,到时候就有大问题了。
最初的感情谁也无法预料,从单纯的喜欢不知不觉的走到了爱,甜蜜和幻想占据了你整个的世界。
当有一天你发现这份爱已不属于你的时候你便开始不停的欺骗自己,仍旧死死的抓住不放即便是疼痛,你开始做着这一生中最卑微的事不停的努力,有时候甚至是疯狂。你一路跌跌撞撞总想跟上ta的脚步哪怕是一次次的跌倒,直到自己变得满身伤痕累累。人就是这样,投入一份真感情即使不会永久也要努力的抓着对方的手再走一程,就算是痛也不在乎。当幻想的美好变为现实的残酷时才依依不舍的放手,回过头你才发现你已找不到你来时的路了。
这个问题,文艺青年范兒做过一段精彩论述,我在这里引用一下。因为他的文章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人阅读,我真的为他感到委屈。
我个人认为,长痛不如短痛。最好早点分手,不能拖泥带水。
年少时我有很多梦想,配上了许多高大上的愿景。我认为我的未来一定是这样美好,也必须是这样,没有为什么。
在这样的年纪,我不可能爱上我不喜欢的人,这时我一直执着的认为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中间状态。后来真的不爱就是不爱,怎么也爱不起来,也就谈不上该不该喜欢了。
后来学校课本上“脚踏实地”与“好高骛远”时不时配合组队出现,我忍痛放弃了好多梦,但依然还有好多好多美好的愿景在心中熊熊燃烧,让我继续快乐的生活。这阶段,认为我以前好高骛远,我应脚踏实地,观念的改变扩散到感情方面,还别说,真发现好多以前的女孩真的也蛮可爱的,于是会喜欢有感觉谈得来的人。这样就有了恋爱婚姻家庭。虽时不时有争吵,倒也未曾散架,可是其间总伴随有人说这样是苟活,也曾质疑与追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该不该喜欢她。但总会选择顺从生活安排。不折腾!
后来,有人说,生活不只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这话煽动了我压抑多年的冲动,如果此时发现我不喜欢她,一咬牙一跺脚,我会离!抛家弃子的离!不能苟活,我要选择远方,这个充满诗意充满未知的词汇令人浮想联翩。所有未曾实现的美好,所有未曾尝试的刺激化作远方的使者在召唤我,我会不管不顾,飞蛾扑火地去寻找诗和远方。这样的思维里,我无法接受我不喜欢的人,放爱一条生路,给自己一个机会,给对方一个机会,耍起流氓来居然还用一套一套理论指导。
后来,发现生活不仅有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以及比诗和远方更重要是责任。在这样的认知视角里,我不会轻易离开,除非山穷水尽,我会征询对方的意见,如果对方不散伙,我不会拆墙,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不喜欢她了,如果对方不想继续,我会尊重她的决定,并告诉她我不喜欢她了。既然都是苟且,我选择眼前的。更何况家庭孩子的责任也让我到不了远方。因为这责任与爱已经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