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2 11:29:34 条浏览
十六岁的花季少女,被残害,全国法律援助,直接了当,白色可衰,为雪鹰领主,于自顾,探华丽而殡葬!
可能她女儿就对不起他的事,他会杀他,所以我说也不完全怪他父亲。
在我国,山东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从来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众所周知山东是孔孟之乡,信奉孔孟之道。
孔子的几句“名言”更是深深的刻到了每一个山东人的骨子里什么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什么夫为妻纲,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等等……,可见孔子其实就是一个歧视女性特别深的直男癌患者。
但是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国家早就提倡男女平等,要尊重保护妇女儿童。大家都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只有山东人还死守着孔子重男轻女那套歪理。
曾经有个山东女孩来我们这边饭店打工,最多也就十八九岁的年纪,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本是花一样的年纪,应该享受美好的生活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呢确因为父母说女孩读书没用,还不如出去打工补贴家用,因为家里还有个弟弟,一家人要攒钱给弟弟买楼买车娶老婆。可怜的女孩特别能干也很节俭,每个月自己只留下几百块钱的生活费,其他都转给老家的父母,就连发烧39度都不舍得去医院。真是可怜又可气,她为什么不能大胆的与不正之风做反抗呢?原来在她心里,也是深深的男尊女卑思想,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父母洗脑成功。作为旁观者,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这次的山东男人虐待杀害未成年亲女儿事件震惊全国,希望通过此时能让山东一些女孩子清醒过来,你们是独立的个体,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或者工具。
最后衷心的希望山东人民能改变思想,尊重女性。
这样的父亲该死,就应该判死行。如果是我儿子不用他扶养,如果原谅他对女儿太不公平了。也无法面对死去的女儿。
不判要再杀害妻子怎么办,还是判了好。
那可是杀了对。
16岁少女向母亲要钱买iPad苹果电脑,被拒绝后竟然打骂起来,母亲还手时将女儿意外闷死。
这是今年暑期发生在广州市荔湾区的一起人伦惨剧,母亲谢某某素来被认为是慈母和老实人,案发后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逮捕,论罪有入狱10年的可能。
究竟是何原因,毁了这样一个家庭?12月8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透露出悲剧的原因。庭审中,遇害少女是非不分、唯我独尊的性格被各方证据印证出来。
参加旁听的人们在为少女如此嚣张跋扈所咋舌的同时,也在反思家长为何教育孩子如此失败。
庭审直击
女儿曾拿菜刀砍母亲
12月8日,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人伦悲剧。
上午10时,谢某某被法警押入法庭。她失魂落魄地坐下,由法警去掉头罩。记者看到,谢某某双眼浮肿,虽然只有41岁,但是有许多白发,看上去年龄比实际要大很多。从入坐到庭审结束,谢某某始终以泪洗面,多次掩面痛哭。
“我宁肯死了的是我,也不愿孩子受伤。”面对公诉人的提问,谢某某回忆了事发当晚的细节。
“案发当晚,她晚上8点一回家就说,让我赔偿她昨晚的时间损失费900元。”谢某某说,女儿小美还责怪自己偷看了她银行卡的余额和资料,要赔偿5000元“道歉费”。此前,女儿要求父母给她买电脑和手机,自己都答应了,因为是实用的东西。但她突然又要5900元,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况且她银行卡里还有6300元。“我说,你今天要5900元,明天就要19000元了。我不能答应。”
“她要5900元不是要买电脑,而是一笔‘赔偿费’。”谢某某说,案发前一晚,孩子回家说办羊城通学生卡需要到指定照相馆照相,但她不愿意去照相,让自己把摄影师带到家里帮她照。自己不可能满足她这样无理的要求,于是就跟她吵了3个小时。
谢某某声音颤抖,带着哭腔说,小美见自己不肯,开始说脏话辱骂,还动手打,用脚踢。“我用手挡她,她就用手扇我脸。她看到桌上有把菜刀,就追着说要砍我。我从背后抱着她,然后用脚把她勾倒在地上,她的头正好倒在之前掉在地上的沙发靠枕上,嘴里不停地骂我,越骂越难听。我当时就很生气,坐在她的腰上,想按住她的头让她不要再说,想教育她。结果她越骂声音越小,最后就没声音了。我很害怕,就马上松手了……
法庭质证
遇害少女顽劣令人咋舌
法庭询问被告人,平日里母女关系如何?
谢某某说,孩子性格很刚烈很叛逆,初中开始就跟一些家境好的孩子待在一起,经常向家里要钱,还有提各种无理的要求,今年更加厉害。“有时我们满足不了她就不让我进家门。之前还3次将我们寝室的床点着,不准我们用厨房旁的厕所,说用一次要500元。有一次说饿了,要我马上给她煮饭,回来看到没有饭吃,把家里的电饭锅都打烂了。
她平时很喜欢上网、网购,买化妆品、补品什么的。经常都在网上买,快递员跟我们都熟了,一来这边不用看就是找我家签收。我每个月给她1700元零花钱,平时在学校的开支都是另给的,她一般20多天就问我要下个月的钱了。还说自己不够聪明,经常买一些补脑的补品。”
谢某某说女儿在家谁都不怕,每次都是女儿动手打我和她爸爸,我们都不还手的。谢某某顿了顿又哭着说,我这是第一次还手的。
庭审焦点
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意外
法庭辩论阶段,谢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检察机关的定罪有误,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认定此案。
“受害人不顾家里有限的经济收入,威逼父母以满足其虚荣心,长期故意挑起争端,在案发当晚也存在过错。”辩护律师称,此案不是互殴和打架性质,案发时小美先动手打母亲,而被告人只是用挡、抱、推的方式阻止被告人伤害自己。即使是小美倒地以后,被告人的行为也只是为了不让小美继续骂脏话,被告人并无主观伤害的目的,是出于自卫,而非主动攻击。
对此,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骑在受害人身上,已经处于明显优势地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而没有及时停止,这不是自卫,是存有“教育对方”的伤害故意。
公诉人同时认为,鉴于被告人投案自首,可以酌情判处,建议法院依法在3至10年之内进行量刑。
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告人在情绪激动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伤害性是很正常的,应该定性为过失,而且鉴于本案的母女关系,不具有其他社会危害性,家属又一致请求轻判,希望法官能尽量从轻或免除处罚,让这个破碎的家庭能重圆。
据南方日报
■案件回溯
今年8月18日20时许,110民警接警赶到荔湾区陈岗路一处民居,在现场发现一名少女倒卧在地,已经死亡,嫌凶向民警自首,正是16岁女孩的母亲谢某某。
据警方调查,当晚谢某某的女儿钟小美(化名)在家中要求母亲给5900元购买苹果电脑,谢某某不同意给钱,母女二人遂发生争吵拉扯,引起互相斗殴。在打斗过程中,谢某某将女儿绊倒在地,女儿倒地时头部刚好埋在一个方形枕头上面,面朝下趴着,因女儿一直在用难听的语言叫骂,谢某某骑在女儿背上,用手按住头部使其无法出声。后见女儿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没有声音,谢某某马上放手,并打110和120。
■专家解读
教育“物质化”
种下恶因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的张育广副教授认为,亲子关系物质化、金钱化,使得金钱成了衡量感情和爱的标志。孩子跟父母的关系完全变成了索取和给予,没有对等交流。在孩子心目中,父母无穷无尽地给予和他无穷无尽地索取是天经地义的事。长此以往,孩子总提出超出父母经济能力范围的需求,并且恶性攀比,容易走极端和误入歧途。
研究青少年问题的西关外国语学校教师陈俊杰表示,现代家庭教育存在误区。独生子女家庭对子女过于溺爱,“溺爱型”的家长对孩子处处包办代替,不但会使孩子失去环境适应能力,还将会阻碍孩子心理健康发展,放弃对他们的要求,后果是造成孩子任性、霸道,是非不分,随心所欲,缺乏自制力,形成唯我独尊的不正常心理。
谢谢邀请。
如果家里有个长相清秀、成绩优异的女儿,相信很多家长都会由衷地感到欣慰,并且将女儿如宝般呵护。
但在极端的「重男轻女」思想下,矛盾的后果可能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随着女孩的成长,重男轻女的父亲,对她动辄大打出手。不去走亲戚、看手机不刷碗、不去洗澡,都可能打她。被父亲打怕了的女孩,曾对母亲说:「我怕回家,不回家又不行」。
由于家庭收入不高,父亲倍感压力,一直认为女儿是个「赔钱货」,他认为如果供女孩上学,经济压力之下无法给小儿子买房买车娶媳妇。
而在老师眼中,女孩是个遵守纪律、热爱学习的孩子。成绩优异的女孩更是深知读书的重要性,不甘心因此放弃自己的前途。
父女二人矛盾在中考前的这段时间里日益激化,母亲为了女儿能专心备考以及前途,再次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也再次想到了与这个男人离婚。
今年4月18日,女孩曾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写过一封《求助信》:「因为我父亲重男轻女和家暴的影响,已严重危害到了我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生活,造成我的严重不适。」
可悲的是,学校、街道办、警方,都曾介入调解过,但收效甚微。
遇害这一天,因为听说父亲外出打工,她和弟弟鼓起勇气,悄悄回家拿课本。
这个他们从小生活的地方,此刻因为没有父亲的阴影,有一丝心安的温馨感。姐弟俩忍不住打开电视,吃了一会儿零食。
没想到父亲突然回到家中,姐弟俩试图收拾尽快离开,却被杨某拦住了:「谁都别想走,把你妈叫回来!」
「你叫我妈回来,还是打她」,女孩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杨某,他拿了一把刀,带女孩关进房间殴打。
这一次的家暴伤害,女孩再也没能撑过来,倒在了亲生父亲的屠刀之下……
对家暴说「不」,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归根究底,大部分家暴中的受害者都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相比起逃离后经济压力、孩子缺损的童年、被歧视等情况,留在这个畸形的家里起码还算有瓦遮头、有床可睡、有饭可吃。也许对于没有退路的受害者来说,不逃走的情况可能还不是最差的。
因为离开这个家庭,真的不容易。
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新一代年轻人,我们当然知道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我们当然知道只有自立自强才能保护好自己。
但在这同时,我们又是无力的旁观者。
当一只「蟑螂」扑到了一个孩子的衣服上,女孩哇哇大哭着四处乱跑,却不敢伸手去碰它。旁边没被「蟑螂」缠身的人理所当然地就觉得她很蠢,问她为什么不直接把蟑螂拍下来踩死?也有些关心她的朋友,知道她很害怕,所以伸手帮她把「蟑螂」拍走了。
我们没有经历过家暴受害者的人生,很难感受到他们处在这种境地时的无助。
我们无法选择父母但我们可以选择反抗
来自至亲的拳头,谁来替他们挡住?
就像杨某手中的屠刀,并没有因为他是亲生父亲而有一丝心慈手软,她孤立无援。
她想过逃离、想过求助、想过忍耐,做了一切她能做的事,我们感慨她反抗家暴的态度,却只能痛心她无法改变的悲剧。
暴力如果不能制止,受害者不能被治愈,那么我们就在培育更可怕的暴力。
被曝光的家暴案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隐藏在黑暗中的更是数不胜数。
而令人细思极恐的是,受害者求助后是得到保护,还是进入另一个暴力的循环?
不论是「重男轻女」还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和意识如果没有经过及时的调整和改变,这起案件仍会继续发生,只是人物不同罢了。
《原生家庭》里写道:「孩子的世界很小,无论家长如何暴力以对,对他们而言,家长仍然是获得爱和安慰的唯一来源。」
可惜,这个道理,某些当父母的根本不懂,只会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发泄私愤。
直到孩子永远离开的那一天,还坚称说自己是爱她的。
抱歉,你们真的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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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山东16岁女孩杨瑞立在家中被父亲杀害!
看到这样触目惊心的新闻真的特别寒心,这个孩子当时该是多么的可怜,多么的无助啊,她带着挣扎,绝望,被禽兽不如的父亲用残忍手段强行杀害。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越来越细,根据反家暴法,公安机关在接到家暴报警后,如果被害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派出所是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如果家暴情况轻微,也需要出具告诫书,并且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委会、村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政府也要建立临时庇护所,给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但怎么一到实施就落实不下去了呢?这位自小就饱受父亲家庭暴力的女孩,能至少看起来阳光地成长到初中三年级,并且拥有足够的法律常识,把能想到的法律和非法律渠道都想到了且也行动了,甚至为了促使她母亲也摆脱经常性家庭暴力的局面,她做了很多的努力。
可惜的是,这位母亲在丈夫每一次家庭暴力的事后,一次一次似乎忏悔的情况下,以为了孩子为由仍旧没有离婚,或许她可能已是无力摆脱。
由于男方重男轻女,即将参加中考的女儿最终在快成年的时候不幸凋零,母亲的决定究竟是为了孩子好呢,还是在某种程度上把女儿也卷进去了?
最终,这个杀害女儿的父亲将面临法庭的审判,按照相关的司法规定,取得家人的谅解是可能不判死的。女儿已经去了,但还有被这个父亲看中的儿子需要继续抚养,真不知道这位母亲是会选择原谅呢,还是不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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