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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离婚只要钱不要孩子,该不该叫她去看孩子?

2023-06-08 16:11:19 条浏览

女人离婚为什么你要给钱那肯定是婚内的钱?女人为什么不要孩子肯定是男方不给!?自古以来多少渣子借着孩子要挟过无数的女人!有几个母亲会舍得不要孩子?女人结婚生子带孩子不工作哪来的钱?娘家回不去婆家没了家,如果经济上再不能独立她怎么样生存都是问题!天生弱势被渣子逼得走投无路的有多少!




看个人感受了。我认为是不该看孩子的,虽然你是孩子的生母,但你在选择钱的那一刻,代表着你已经放弃了孩子,而且孩子跟生母相处久了怕也会有不好的人生价值观。不管如何,受伤的都是孩子,即使你让她看孩子,但她们的相处是短暂的,相见前有多么期盼,分别时就有多么悲伤。让她见孩子,只能满足孩子的一时,满足不了他一世。看法制节目里面有个女人跟其他男人跑了,后来回来想看孩子,但孩子看她的眼光跟看陌生人一样,而男人旁边的那个女人则替代了她成为了她母亲式的人物,陪伴孩子一起成长了六年,人生有几个六年的陪伴呢。所以,你不应该在该不该让她去看孩子的问题上纠结,而应该找那个代替她陪伴孩子成长的人。这样对孩子和你都是最好的。




你们离婚已经对孩子有伤害了,把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爸爸做爸爸的事,妈妈做妈妈该做的事情。不能您们之间的较量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如果她是一个有责任的母亲,会主动来探望,不需要拒绝,如果她不来,也不必强求诚邀,血浓于水,一个人最基本的母性道德是女人该具备的!




孩子他爸亲戚中有个男的出轨转移了财产




谢邀。让她看孩子,再不懂事也是孩子亲妈!她计较钱是和你计较,牵挂孩子是母爱。




我是女人,如果离婚,我会看平时男方和他家人爱不爱孩子?疼不疼孩子?如果离了婚,自己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养不起孩子,那我就不能让自己的孩子陪着我吃苦,我选择放弃抚养权。因为我相信爱孩子的男人和公公婆婆,绝不会让二婚的女人欺负自己的孩子,平时有空多去看看孩子就可以了。

如果男方家人平时的表现没有一个爱孩子的,那么再苦再累,我也要把孩子带在身边。




社会太现实,一切朝钱看成了很多人的做事原则。这个女人要钱不要孩子看着是让人气愤,但是却逃脱不了她是孩子生母的现实。孩子小不懂那么多现实世界里的龌龊事,在孩子心里亲妈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人,见了亲妈孩子就高兴。所以为了孩子好还是建议让她看孩子,毕竟人家是孩子的亲妈。




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还是叫她妈妈有空多来看看她,多陪伴他。

大人感情不好,最终走向离婚这条路,彼此是从痛苦深渊解脱了,可以重新去寻找下一段感情,但对小孩子来说是无尽的痛苦以前的三口之家,有爸爸妈妈的陪伴突然生活中少了妈妈,对他而言是不能理解大人之间的事,也不能理解爸爸妈妈离婚这事。

很多家庭因大人离婚孩子变了一个人一样,以前活泼开朗,爱笑,变得沉闷,不愿意与别人接触喜欢独处,环境对他们影响很大,就算你的孩子没这些情况,有时在外在他们未必表显出来,心灵肯定有伤害。不管你前妻当初是因什么离婚时只是要钱没要孩子,相信女人十月怀胎生下孩子,心里应留有孩子得位置,哪怕她没主动说每个月要来看孩子,你也可以打电话让她有空带孩子出去玩,让她们度过一些快乐的时光,来慢慢减少离婚对孩子的阴影,哪怕有时只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的共处,妈妈的角色还是没有缺失,等孩子慢慢长大点,理解的事多了,也能理解你们的苦中。




女人离婚只要钱不要孩子,从一个男人的角度,这种人冷酷无情,在她的价值观里钱甚至比自己的亲生骨肉都重要,这个角度,让孩子远离她是天经地义!但从孩子的角度来看,爸爸妈妈的爱她都需要,还是希望她能有一个完整的正常的童年,在这方面,不想给孩子传达一些不好的价值观,该让她看孩子还是看吧




谢谢邀请;大千世界,千奇百怪,还真可谓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老话说,一种米养百种人不是没有道理的。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缺少了哪一种人,都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就如楼主所说,女人离了婚只要钱不要孩子,究竟该不该让她来看孩子,依照法律来说离了婚,孩子是属于父母双方的,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另一方来探视孩子的权利。要是依照人伦习惯,完全就可以拒绝她来探视孩子,她良心泯灭的行为就应该受到人们的谴责。

婚姻法有规定,离婚的双方对未成年的孩子都有共同担负起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就是按照老的传统习惯,也是关心幼童,抚养幼童,这是每一个做父母的神圣天职,天底下就没有管生不管养的母亲。

对孩子来说,最亲的人就是母亲,因为母亲的胸怀是博大的,孩子就是母亲心尖的肉,母亲对孩子可谓是慈爱一生,奉献一生。眼里只有钱,而没有孩子,这成了蛇蝎心肠的女人。她来看孩子,无非是怕孩子忘了她,以后老了孩子对她不尽赡养的义务。不养孩子,却要来看孩子,我佩服她的脸皮可真够厚。

如果说你是个大度的男人,最好别为了往日的恩怨再伤害到孩子,世界上的孩子没有一个不想亲娘的。可以满足孩子的愿望,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益的。

如果说你还记恨这个女人,要和她继续死磕到底的话,你完全可以将她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要是继续拒绝履行法律赋予她的责任和义务的话,你就有理由拒绝了她来看孩子。

如果说这个女人每次来探望孩子过后,都打乱了孩子正常的生活秩序,孩子的情绪波动很大,长时间不能平静的话,这对孩子的健康和成长是极为不利的,你完全可以拒绝这个厚脸皮的女人来探望孩子。

总之,允不允许她来探望孩子,选择的权利就在你。不允许她来探望孩子,虽然不合法,她不养孩子,法院一定不会追究你。




从法律角度讲,应该让她去看孩子。

离婚后的父亲或母亲,虽然不直接抚养孩子,但是对自己的子女有探望的权利。

探望权,又称探视权或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这种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不是抚养孩子一方所能决定,或可以拒绝的。不能因为女方在离婚时只要钱不要孩子,就不允许女方看孩子。

当一方拒绝对方看孩子时,对方可以单独就探望权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探望。如果不履行协助义务时,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不让看孩子一方予以拘留和罚款。唯一特殊的是,此处的执行对象是不协助人,而不是孩子。

同时,《婚姻法》也符合民情,规定了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中止探望。如探望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患严重传染性疾病、孩子拒绝被探望等情况。中止事由消除后,应当恢复探望。

所以,题主不能以女方只要钱不要孩子为由,拒绝女方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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