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15:35:27 条浏览
行不通,公司是独立人格,个人职务行为代表的就是公司的人格体现,所以问题逻辑不成立。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管负责人>会计的责任,老板不能甩锅的,他也甩不了,你作为老板,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老板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各自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老板能把该由他自己承担的责任推给会计承担,会计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提前准备。
打个比方说,企业就像一个病人,你进入企业的时候就得知道这个企业有什么问题,会不会致命,大概什么情况会爆发,提前预防才是王道。
一定要提前准备,在一些高风险的业务中一定要先完善证据链,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落在纸上,该该签字的时候签字,该盖章的时候盖章。聊天记录也要保存好,必要的时候用录音视频的形式固定证据。
害人之心不可有,放人之心不可无。
税务局上门查税了就说明这个病已经爆发了,现在再去弥补就已经晚了,如果你提前有证据在手还好,如果没有那你可能会被带进去进修了。
税务根本不问是谁干的,按规定补税、罚款。如果公安来,哪得分是谁干的了。
警方和法官不会相信的。公司不是老板的不是会计的,作为一个公司财务怎么会满着老板替公司做违法的事情?他自己又没有也不会得益。这本来就不符合常理。在这个时候,只要财务一口咬定是老板叫他这样干的,作为法人代表是肯定跑不掉的。但是,作为财务肯定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是会计问题!老板又不是会计!
会计个人行为,请问会计获利多钱[灵光一闪]
自救就是为自己的作法找到合理合法的解释,胡乱推卸责任是没用的。
百分之九佬板授意但也不排除剩下的百分之十主要看受益人
放心,所有的费用报销、款项支持都有领导签字,领导推脱不了责任!
老板挺虎啊!你平时自己知道多少事儿!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么?另外除了虚开虚取增值税发票以外都是补税交罚款了事。如果是虚开。那么虚开的业务是谁对接的。你家老板不承认不代表发票流的下家也不承认。你家老板不是人你也不需要仁义。把自己能摘出来的尽量摘出来。剩下的争取宽大。
任何人做事要有目的的,会计如果获得利益那么可以推定会计有故意行为,即使没有获利,作为专业人员,也具有故意性,而会计的行为最终受益人为企业,也可以说是老板,那么老板也要承担责任。
不用咬定,现在第一责任人是财务,第二责任人是老板
自救的前提要看会计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及职业道德意识如何,如果会计职业道德意识经得住推敲,工作中注意职责划分与界定,那么很可能在违规违法行为上不参与不签字,甚至中止违法行为以减轻老板和会计责任,一旦税务局查起来,可以理直气壮,当然这也很可能意味着工作难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多数情况下,会计会接受领导授意,做一些内部操作,这个时候,如果税务查出有问题,问题如果违规不违法,那么罚款改正,罚款当然公司出,老板应该也不会说什么。如果被查出违法,如虚开,不合理避税甚至逃税,那么这里面涉及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谁拿得多谁得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取得违法所得,但性质违法,那老板负主要责任,会计负直接责任。税务查出违法行为,老板是推不掉的,会计除非留有证据证明非主观意愿,但是毕竟参与了,这个行为还是要负责任的。
这个都需要签字的该谁的责任谁负推卸与逃避都不对按照国家税法制度去办理就行了
你这个问的太笼统了,第一:一般性问题要用专业的水准帮助公司走出问题困境,第二:凡事决策问题,不管老板懂不懂财务,都要用专业的水平通俗的语言向老板表达清楚利弊,或者不同处理办法的不同结果事先向老板介绍清楚,最终决策权是老板,正常情况涉及财务的报表数据报告及相关文件都是需要老板签字的,即使老板信任你,你也坚持老板签字,坚持原则按会计程序和内部制度办理是底线,这样既是对自己负责亦是对老板的尊重。
老板签字就是最好的依据。
即便查也分情况,如果记账错了,是会计的责任,偷漏税看谁得利,进会计腰包了,那也是会计责任。老板得利,责任弄到会计身上,税务也不信呀。会计一口咬定就是记账的,凭证来源都是老板给的,除了工资一分没拿。
如果企业被税务查了,老板一口咬定是会计的个人行为,你会如何自救?
其一,当涉税行为违规、违法情节较轻时。
如果只是由于会计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而造成的违规、违法行为,应主动向税务稽查机关解释说明清楚,并提供非恶意涉税违规、违法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接受税务稽查机关的相关处罚。
其二,当涉税行为违规、违法情节比较严重时。
如企业通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违法行为,使企业少缴税等偷税行为,即便是企业老板授意,会计人员均有责任,那么情况就很复杂了。
企业和会计人员等应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并不要隐瞒事实的真相,否则性质会更加严重。切记,相同的错误不要犯第二次。
透过这个问题,一方面看到中小微民营企业在涉税违规方面的孤注一掷,想必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老板都知道涉税违规的严重性,但还是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在不正规的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风险很大,处理不好还要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
为此,对财务人员有两点建议:
一是,面对老板的不正当授意,要敢于说不,并给老板拿出税收筹划方案供老板选择,如果老板执意要做违规、违法事宜,请自行评估一下风险,如果这种风险是不可承受的,则选择离开;如果风险可控,可留下继续工作,并通过自身的能力想办法将风险进一步降低。
二是,努力学习,丰富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经验,该考的证书一定要考取;另外,要认真学习业务,将业务前行至财务,实现业财融合,你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会同步提高,那时你在职场就有了更多选择的机会。
既然是老板一口咬定了,也就是说老板要放弃你了,那你还用客气吗:有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
曾长期派驻税务机关工作。题目假设的情况一般不会出现。企业单位税务检查和稽查中发现的故意偷漏税行为,受益方和所得方是企业和单位的,而会计和记帐员个人完全得不到偷漏税行为的好处的,这种偷漏税行为必是企业主或企业负责人与会计部门负责人共同故意合伙所为。通常企业主和负责人是授意犯主犯,会计负责人是实施犯、从犯,负责技术处理和帐面上处理偷谝税行为欺骗税务检查人员,完成企业主和负责人的偷税授意。司法和税务检查实践中,因企业单位偷税责任,企业主和领导与会计闹掰相互指责,以摆脱各自偷漏税责任的情况很少。更多情况是相互说情包庇开脱,如企业领导说:会计做错帐、新手不懂、忙中出乱″等,绝少互相落#下石。(有会计辞职后,会举报企业主偷漏税的)一一当然亦有会计人员偶然为个人或为朋友偷税而背着企业去偷开单位使用的税务发票的情况的,但确认出现这种情况调查也很容易。这种偷税行为企业不会受益,只会承担保管发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