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9 14:08:21 条浏览
不合法,但可以考虑改行。
合理又合法。
岗位不一样,要求不一样,要做老师就不要嫖娼,要嫖娼就不要做老师!
合理。要当老师不嫖娼,嫖娼就不能当老师。什么老师是人不是神的怪论可以休矣。是人就要嫖娼吗?不嫖娼的就是神吗?什么狗屁逻辑?还有什么嫖娼只是小错误,开除过重,屁话,为人师表,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职业,就有职业要求,自己思想品德不行,有何德何能继续当老师呢?
处罚过重,一人做事一人当
李云龙说过就是一时没管住那玩意,回来好好做人加强思想学习,还是一名好战士
依法办理!拒绝道德绑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品性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在校老师嫖娼被开除,这样的处分是合理合法的。
不合理,处罚过重。教师也是一个平凡之人,也有七情六欲。多少达官贵人更是胡来,这些人却相安无事,。[大哭][大哭][大哭]
在校老师嫖娼被开除,这样的处分是有依据的,依《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品行不良,影响恶劣,是能够开除的,所以合理合法。
老师,被人们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是教书育人,是塑造人类灵魂的。是非常注重品行和影响的。
在校老师却去嫖娼,这样的行为,体现了一个人的品行,影响是非常大的。自己的品行和灵魂都没有塑造好,怎么去教书育人呢?这样的行为,在师生间传开,影响极坏。
嫖娼已经违法了,会受到司法机关拘留罚款的惩处的,只要违法的人,一般都会被开除的。更何况是老师这样的特殊职业,被开除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得遵纪守法。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其特殊性,更应注重师德修养,更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典范。
看看嫖娼毁了多少人,李云迪、吴亦凡等。作为老师,想不被开除,就好好教学,别去嫖娼。大家说是不是?
当然合理合法,不要说教师,任何人做这样违法的事,都应该依法依规受到惩处。更何况教师还有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本身就比其他职业的人要求要高出一些。
这个问题要看两方面。
第一方面,作为人民教师,应该以身示范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丑事。
第二方面,应依法依规来处理嫖娼这件事,也不应该进行道德绑架,嫖娼这件事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应该依法进行惩处,不应该用教师身份进行职业道德绑架。
如果嫖娼这件事换成公务员,企业高管、员工,或者其他公众人物那又该怎么办呢?
所以说,不管这个人的身份是什么,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惩处。
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有做了违法乱纪的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在校教师嫖娼被开除是不是合理法?只要有法律依据,再结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那就是合理合法的。
根据教师法,解聘教师的三个条件,没有这一条
我认识一老师,当年教师身份低微,难找对象。无奈内分泌旺盛,终于没能忍住下半身,与一同事相约去某处置办云雨之事。不料被群众举报,给公安抓了现行。后被通知学校领人。再后被调到另一所学校。再后结婚生子。再后因为教学业绩突出,成为当地名师,头上顶了不少光环,找他开小灶的学生络绎不绝。
教师嫖娼被开除,这样的处分是否合法?这样的处分不合法。作出开除决定的人才违法。因为教师嫖娼只违犯行政法规,没有违犯刑法。可以作行政降级处分,调离教学岗位等。教师不是神,更不是法外之人。师德之上,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更是每位教师的起码的底线。
挺合法,作为人民教师就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倡导正能量,出现违法行为就要严惩,毕竟也不缺正义的人。
《宪法》上写得清清楚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以任何人违法都按法律进行处罚,不能因他的职业而有所不同,否则就是违法!
老师,无论如何,都应树立师表形象。若不能坚守,建议去改行。因为你一人在做,千百学生看。
教师为人师表,应该品行端正,给学生做好表率。
我们邻镇还真有一位嫖娼的老师。那天他和几个朋友去县城去玩,打牌吃饭后,然后去洗脚、唱歌,其中有个歌女是全方位服务,这天他打牌赢钱了,由他买单,还给了小费,歌女见他出手大方,问他还要那些服务,说这里什么都有的。趁着酒性,于是他前往歌女住所去开房,没有想到警方这夜有扫黄打非行动,“人赃俱获”,着实了他嫖娼的行为证据。
先不说这位老师受到什么处分,看看他们单位受到什么影响?
现在学校管理实行的是绩效考核评分制,因为学校有一位老师的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分,对学校而言,老师嫖娼了,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因此,学校这一块评定为不合格,整个学校所有老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励就没有了,人平几千元,一个学校就是几十万元,(我们学校有一年因为厨房屋顶塌了,出现了小安全事故,好在没有人员伤亡,所有老师这一块也没有了,比同镇中学人平少七千多元)。老师们都埋怨这么老师啊!连累了这么多人,本来教师工资就不多,从此,这么老师就低头做人,脸上无光。
那么,嫖娼老师受到了什么处分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政拘留5天,罚了款(具体不知道多少,因为校长开警示大会没有说)。
教育局全县通报批评,做出深刻反省,调离教学岗位,职称降低一级,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三年内评优表模,职称不得晋升,工资不得晋级。
老师嫖娼被开除是否合理合法?
现在教育管理非常严格,凡是违反师德师风的都要受到处分。特别是教育部三令五申的违规补课,情节严重者是可以直接开除的。
教师嫖娼首先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5000元以下罚款或5~15日拘留。
其次,他违反了师德师风,违反师德师风是要受到相应处分的。
目前很多教育局的处分比较轻微,很少有实行直接开除的,其中,有一个教师补课,家长去学校问情况,被家属打了,发生这样严重的行为,这名老师是被开除了的。
他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受到了警方的处理,但不是刑事犯罪,根据人事管理条例,不能开除,是符合调离教学岗位的。
这样的人不配做一个人民教师,因为老师要传道受业解惑,用通俗的话讲就是要传递正能量,老师这些行为传到学生耳朵里,学生就会有心里阴影,会引起负面影响,教书育人,师德为先,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把学生教好呢!
我觉得很多人一谈到教育、教师为什么就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这是很不对的!全社会要真正尊重教师,重视教育,而不是只有高喊口号,把教师当作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教师也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有时总有一些小错误,也总有极少数不是很合格的,这时不要夸大其词,全盘否认,对教师也要有爱心!其实,只有让教师真正体会到受尊重,待遇好才能更安心、踏实地教书育人!
因为嫖娼而开除教师肯定不合法,而且还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法律,嫖娼只能算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最多给予行政拘留。无论哪一条法律也没有规定这一条:教师嫖娼必须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