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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32年终找到生父母,此刻该如何面对养父母?

2023-08-06 11:02:05 条浏览

这应该是两件事,对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是父母都应该同等对待。

不知你是几岁被拐,养父母养育了你多少年,既然养育了你,对你怎么样,你应该心理有数。多少也应该有感情吧,所以你必须担起养父母以后赡养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法律上你必须该做的。

你以前怎样对养父母,现在也应该怎样做。何况你也应该了解生活在一起的养父母。不应该找到生父母,而改变对养父母的态度。你这样想就不对。

对生父母来说,你被拐他们多少还是应该有点责任的。而对于生父母你并不了解或应该说是陌生人,而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要看他们的为人和对你的态度,要相处一段时间后慢慢接受。再决定怎样对待生父母。

俗话说得好“日久见人心”!




坚决离开养父母,为什么?如果不是养父母的求子需求,人贩子拐来孩子又什么用?他们为了各自的需求,拿当年幼小的你当商品做买卖,使你的生父母承受了骨肉分离的巨大痛苦32年那,他们日思夜想,痛不欲生。离开养父母,让他们还孽债。那些有收养需求的人应在民政部门走合法的领养手续,而不应通过人贩子的拐卖行为而获得。回到生父母身边,这需要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但他们从此幸福无比。。




从现行《刑法》看毛寅被拐案中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我从建国开始到现在收养与《收养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与《刑法》的发展史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我国《立法法》有明确的规定。

1,我国第一部《收养法》于1992年4月1日生效实施。

从1949年10月1日到1992年3月31日发生的收养关系(除了在福利院按当时政策收养的以外)叫民间收养。

从1992年4月1日开始依《收养法》产生的收养关系叫依法收养,受法律保护。这之前的官方称之为事实收养。

毛寅1988年10月17日被拐,具体被收养日期媒体目前没有报道,从报道中分析应该属于事实收养。

2,我国第一部《刑法》于1980年1月1日生效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入法,没有涉及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内容。

随后根据社会的发展全国人大通过了一系列的《刑法修正案》。涉及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有两次。

2011年5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没有虐待行为和不阻碍对儿童进行解救的买家无罪。

你可以说这样不合理,不合情,但合法。法律就是法律。

2015年11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从最早的可以免于刑责,到一审可以定罪免责,再到现在可以从轻处罚,不能减轻不能免除,这是个处罚力度不断加大的过程。

现行《刑法》于1997年修订,当年10月1日生效实施。“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发展史简单介绍完了。现行《刑法》的法律条款不能用于对毛寅养父母1988年收买被拐的毛寅追责并处罚。

说实话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很难追究毛寅养父母的刑责。

二,《刑法修正案九》被拐妇女、儿童收买人入刑是买卖同时入刑定罪的时间点。在《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实施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我国打击拐卖人口的方针是打拐,解救。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从《刑法》出台到现行《刑法》都有明确的定罪量刑条款。

三,追溯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的追溯时效是20年,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犯罪人的追溯时效是5年。

一切都得等毛寅被拐案侦破,才能弄清事实真相。才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犯罪嫌疑人依法定罪,依法严惩。




如果你养父母是把你买回来,那就应该让他们接受法律的严惩




毛寅和他的妈妈李静芝终于在2020年5月相认了。让人感到高兴的是,这迟到了32年的母子情,并没有因为时间而产生距离感,两人个人一见面就拥抱在一起,抱头痛哭。

毛寅是在2岁的时候被人拐走的,他当时口渴,父亲去一个酒店后厨要了点水,几分钟,回来后,儿子就不见了。在外地出差的李静芝听说儿子丢了,天就像塌了一样,开始了长达32年艰辛的寻子之路。

为了找到儿子,这32年来,张静芝从一个20多岁的年轻妈妈,变成了一个50多岁饱经风霜的老人,其间张静芝和毛寅的爸爸离了婚,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找儿子身上。

她为了找儿子,全国到处奔波,上电视,找团体组织,期间也帮助不少儿童找到了亲生父母,中间所吃的苦,数都数不清。

所以,李静芝说过,如果找到自己的孩子嘉嘉,是一定要追究孩子养父母责任的。张静芝这样想,也能理解,毕竟,没有买方,就不会有卖方,造成骨肉分离的惨剧,买卖双方都有责任。

但毛寅和妈妈说,养父母对他很好,养父母就他一个孩子,他一直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毕竟养父母养了他32年了,他还上了大学,现在也结婚了,因此,毛寅说,他会在西安定居,和生母生活在一起,将来也会把养父母接过来,一起照顾。

这种情况下,李静芝就没办法在追究毛寅养父母的责任了,毕竟,32年毛寅对养父母是有感情的,养父母对毛寅有养育之恩,因此,在理上,李静芝追究毛寅养父母责任有情可原,但在情上,李静芝没办法再追究买者的责任,因为他要考虑自己亲生儿子的感受。

像类似这样的案例之前也有,最后的结果都是没法追究被拐骗孩子养父母的责任,除非养父母对孩子虐待或者不好。

因此,像毛寅主种情况,他对养父母应该是还会给他们养老送终,不会因为认回了亲生父母就断绝关系。

这说明毛寅一家人是善良的人,他们是讲情义的。在此呼吁不要再出现拐骗儿童和买卖儿童的事件了,这样造成骨肉分离,对谁都不好。

想要收养孩子,可以去福利院走正规领养途径,这样自己也放心,也不会作伤害无辜的孩子和孩子的家人,而且买卖孩子也会触犯法律,即使像毛寅这样不再追究养父母的责任,但养父母也会对毛寅和毛寅的亲生父母有愧疚的,关系处起来也会觉得别扭。

因此,千万不能再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尊重法律,领养孩子走正规途径,才能获得安心和幸福。




养父明知孩子是买卖来的,三十多年没有告知孩子实情,把自己的幸福和天伦之乐建立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悲剧之上,实在自私,等同犯罪,但罪不当诛,很难从法律的角度去衡量,因为养家也确实给了孩子良好的教育,看孩子的采访,孩子很有教养,懂得感恩!

生身父母付出三十二年的时光,感动上苍,还给他们一个这么优秀的孩子,结局还算圆满!

孩子从小没能得到生身父母的爱,已属悲哀,真心希望生父生母,放弃恩怨,别在为父母之间的恩怨而为难孩子,一定要幸福下去!




美国规定拐卖与买卖同罪中国考虑买方与孩子有养育之恩不造成再一次的上伤害。不同罪




这个故事以前我在新闻里看到过,我为这个母亲寻找儿子的而感动泪奔,我记得文章中曾经有这样一句话:儿子你记得大雁塔吗?妈妈经常带你到这来玩。每每从新闻里看到有被拐的孩子找到了回家的路,我就想看看是不是西安的那个孩子。没想到事隔三十二年,这位妈妈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当我看到这条新闻,我也流下了激动的眼泪我被当年的这则新闻报道感动为这个母亲心痛,所以一直关注。在这里我也说一句,尽管买孩子的这家人对孩子不错,我依然痛恨他们!他们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被拐32年终找到生父母,此刻该如何面对养父母?

我经常看《等着我》这个节目,发现无论是被拐还是走失的孩子,找到亲生父母后对养家的态度大致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在养家受虐待过的不好的,那肯定是要回到亲生家庭,和养家估计也不大可能再有联系。另一种情况就是,在养家没有受过虐待过的一直挺幸福的,找到亲生父母后一般都会选择两家来回走动,如果有家庭和事业的大数还是会继续生活在养家。

李静芝丢失32年的儿子嘉嘉就属于后一种情况,这么多年他一直不知道的身世,只是在认亲的前几天才知道自己不是养父母亲生的。从嘉嘉(毛寅)的口中得知,养父母就他这一个孩子,那肯定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从他的言谈举止中可以看出,他受到的是良好的教育,并且读了大学,有了自己的事业还结了婚。

虽然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孩子的和人贩子同样该严惩不贷。但嘉嘉被卖到养家的时候只有两岁,对亲生父母是没有记忆的,这么多年对于父母的概念全部是来自于养父母。30年的感情,不是说割舍就割舍掉的。

从采访中我们得知,嘉嘉在养家那边有自己的事业,也结婚成了家。这些也是一大牵拌。被拐32年终找到生父母,此刻该如何面对养父母?在谈及如何对待养父母时,毛寅坦称,我不会忘记父母的生育之恩和养父母的养育之恩(“生母是我的母亲,养母也是我的母亲,我打算以后好好孝敬她们…不能抛弃任何一方。”)

双方家庭都要顾及到,两家多走动这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了。虽然李静芝阿姨现场称:“不会再让儿子离开我了”,但是平静下来相信她也会尊重儿子的决定,儿子能过得幸福应该是她最大的希望了吧。

后记:从第一次在电视节目中看到李静芝阿姨寻子,这么多年就一直关注着她的消息。当得知她终于找到儿子的消息后真心为她感到高兴,认亲的当天更是感动的眼泪哗哗流。祝福李阿姨苦尽甘来,余生只有幸福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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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下午15点,李静芝寻找了32年的儿子终于找到了,公安部组织陕西公安机关安排李静芝、毛振平和被拐32年的儿子毛寅相认。

32的寻子路

跨越32年的母子情让人动容,要不是李静芝32年来的坚持,也不会有今天的母子相认。在这32年中,李静芝从来没有放弃过对儿子的寻找。她的执著甚至感动了自己的儿子。儿子佳佳说自己在电视上看到过自己妈妈李静芝,被李静芝坚持二三十年找儿子的事迹感动,但是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李静芝的儿子。

在这32年里,李静芝为了找儿子奔波在全国各地,经常是凉水就馒头,在找儿子的过程中,她帮助29个被拐孩子找到了亲生父母,她为了找儿子不愿意再生一个孩子,害怕自己没有精力继续找儿子,她觉得这样对儿子是不公平的。她选择了和丈夫离婚。

32年来她身边的朋友、同学、同事都成了公益组织“宝贝回家”的志愿者。32年来李静芝家里的地址、摆设、家具甚至孩子的所有东西都没有改变,她说就怕孩子哪天回来了不认识,希望找回儿子的那天能让孩子感受到家的感觉。

作为旁观者我们被李静芝的事迹感动着,寻子32年的痛和苦不是一般人能感受、能承受的,但是这一切说到底都是人贩子和买家的错,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买家,也就不会有儿童拐卖,没有儿童拐卖就不会有一个个被拐的儿童。

认亲之后养父母如何面对

32年的寻子路让李静芝早已经放下了仇恨,她说以后看儿子,不强迫儿子。

当记者问到儿子佳佳养父母那边怎么办时,儿子佳佳回答两边肯定都要照顾。

这对养父母只有佳佳一个孩子,一直都对他很好,而且也供佳佳上大学,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一个事实,正是因为这对养父才促成了拐卖佳佳的交易。

正是因为养父母的一个行为,让亲生父母和佳佳分离32年,让李静芝的家四分五裂,让李静芝32年来都在奔跑寻找儿子的路上。不能因为他们养育了佳佳就抵消了他们参与拐卖人口的事实吧。

对于佳佳,养父母既是他的养育恩人,又是拆散他和亲生父母的人。但是在他的记忆力,可能对亲生父母没有印象,反而成长的点滴都是和养父母一起的,所以说对于养父母的不管不顾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作为当事人唯一能做的可能就是顺其自然,两边都有所兼顾。做到自己问心无愧便好,相信他的父母也都能够彼此理解。




被拐卖孩子除了落入犯罪分子手中的(比如让孩子去偷、去大街乞讨),基本上都能得到比较好的照顾,有的是自己不能生孩子、有的家里只有女孩,买个男孩传宗接代,但不论对孩子多么好,背后都有孩子的亲生父母和姥爷姥姥爷爷奶奶撕心裂肺的痛,这种痛苦是无法弥补的!

我认为一是应该对养父母严惩不贷,二是从法律上解除关系!




很多事情还是徘徊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养父母是不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呢?就好比偷拿了别人的东西,隐藏了32年!私下买孩子,这本身就是触犯了法律!




5月18日下午,32年前被拐卖的毛寅终于和父母团聚,一个破碎了32年的家庭重新团圆,善良的人们为之动容落泪,同时送上祝福。但我更想知道,当年拐卖毛寅的人贩子,让一个家庭承受了32年的痛苦,他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毛寅是在1988年10月17日被拐骗的,当时他只有2岁多,正和母亲李静芝路过西安市西大街一家酒店门口,“儿子说要喝水,可能就是两三分钟时间,就不见了,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李静芝从此走上了漫长的寻子之路,她在32年间足迹遍布全国,贴出了数十万份寻人启事,却始终没有儿子的消息。

父母失去儿子,家庭从此残破,我们完全能想象到李静芝夫妇的悲伤,他们从未放弃过寻找自己的骨肉,哪怕是身无长物,哪怕是两鬓已斑,他们依然希望能有一天将儿子拥入怀中。更令人敬佩的是,李静芝在32年的寻子之路上,逐渐成为一名打拐志愿者,先后帮助了29个孩子成功回家。

事情出现转机是在今年的4月底,西安警方获取一条线索:一名四川人多年前曾花6000元收养一个西安儿童,警方立即对疑似对象进行了摸排,发现绵阳男子顾某宁与毛寅的情况高度相似。随即警方通过DNA对比,确认顾某宁就是32年前被拐的毛寅!

毛寅在和父母相认,自然是让人喜极而泣的事,但他同时也表示,自己将一如既往地孝敬养父母,毕竟他们对毛寅视如己出,不仅给了他安稳的生活,更用真情陪伴他走过了32年的时光!

故事以大团圆的结局告终,每个人都倍感欣慰,但我们不应该忘记的是,当年究竟是谁拐卖了2岁多的毛寅,并以6000元的价格将他卖了出去,从而使一个家庭遭受了32年的失子之痛?这个当年的人贩子身上,是不是还有其他恶行?

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毛寅的养父母愿意,要找出当年的人贩子并不困难。对于这样的人,哪怕是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也要把他揪出来严惩。这不仅是对李静芝夫妇的情感抚慰,更是为社会铲除毒瘤,震慑让那些唯利是图丧心病狂的人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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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父母,苦苦寻找儿子32年,终于得偿所愿

2岁8个月的毛寅被人贩子带走,自此毛振平、李静芝便踏上了漫漫寻子路。在这条寻子路上,他们一走就是30多年,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找到了他们的儿子。

之前我年纪小,不理解为何他们选择几十年的寻找,而不是再生一个,后来当了父母才知道,孩子在父母的内心是独一无二的,不管是什么都代替不了他在父母心中的位置。

终于在5月18日,毛振平、李静芝与被拐32年的儿子毛寅,成功认亲,一家人久久的拥抱在了一起。这个画面是温馨切感人的。虽然毛振平夫妇已经花甲之年,他们毕生就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找他们的孩子,终于他们还是找到了。

但是短暂的欣喜之余,不禁又让人唏嘘不已,毛寅的养父母该怎么对待?

六千块买了毛寅的养父母,对毛寅也是倾注了全部的爱,他们将自己的爱却建立在了别人的痛苦之上。我想象不出来,毛振平夫妇这么多年是不是都是生活在悲痛之中。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毛寅的养父母对他有养育之恩,将他养大成人,结婚生子,并且供他上大学读书,他们也倾注了足够的爱。

有网友称:他们虽然也爱毛寅,但是却助长了不良风气,破坏了别人幸福的家庭,应该依法处理

还有网友称:养父母太自私了,收养孩子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这么做毁了别人的家庭,这就是造孽啊,是不可原谅的。

不管网友怎么讲,毛寅表示自己很感激养父母的养育之恩,表示之后将孝敬双方老人。他非常感激自己的亲生父母,这么多年所做的一切。

时针说

毛振平夫妇真的是伟大的父母,他们真的是好样的,要是恨就恨这些人贩子吧。但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果诸如养父母这类人能通过正常途径办理收养,那么就会彻底的杜绝人贩子了。

再发现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的,真的应该处以极刑。

毛寅的做法是对的,不管因为啥,养父母对他有恩,事已至此,接受孝敬这四位老人吧,都是可怜人。愿世上再没有人贩子,愿每个家庭都能远离疾病,平安幸福。




对待养父母,法律上要判刑,经济上要赔偿亲生父母,这么多年造成的亲生父母的事业变故,家庭变故,心理伤害,全部折合成金钱,道德上强烈谴责




国家要是能放开领养政策让不能生育的家庭拥有孩子我相信没人愿意去买一个孩子这样就没有了市场拐卖儿童应该定为死罪




一位母亲的孩子被拐,这一拐就是32年,32年的骨肉分离呀!谁知一位母亲的心?日夜以泪洗面,我看完这个视频后都忍不住落泪。

事情经过如下:

在1988年10月17日,西安西大街的金陵酒店(现陕西省地方志馆附近),李静芝的丈夫老毛带着儿子在附近玩耍。时年两岁半的儿子嘉嘉口渴想要喝水,老毛便带着孩子走进酒店,向服务员要了一杯水。前后只有一分多钟的时间,嘉嘉便不见了。

孩子被拐后,在这之后的32年中,李静芝便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寻找自己的孩子,收到过好心人提供的各种线索,但那些线索里的,没有自己的孩子。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后来,她将自己收到的许多线索反映给警方,帮助了至少29个孩子与家人团聚。她也从此开始在西安附近的郊区、农村走访。“白开水、馒头,一出去就是好几天。”为了寻找儿子,两人先后辞掉了工作。

直到今年4月底,陕西西安警方获取一名四川人多年前曾花6000元收养一个西安儿童的线索后,立即对疑似对象进行筛选摸排,后来发现四川绵阳男子顾某宁与毛寅高度相似。随即,专案组民警前往四川进行核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经DNA对比确认顾某宁就是32年前被拐的毛寅。

32年过去了,孩子已经从几岁大变成了一个成年人了。这么多年没有见过孩子,都不知道孩子怎么样了?李静芝说,这些年,是从黑发到白头,好漫长、好难熬。

在孩子找到后,母子俩瞬间抱在一起,一个喊妈妈,一个叫儿子,两个人都抱在一起哭成了泪人。毛振平也落泪了,他走过去,一把抱住了母子俩。

没有什么是比骨肉分离更痛苦的事情了!在漫长的32年里,母亲没有孩子的任何消息,但是母亲却没有停止寻找孩子。不过,在找到了亲生父母后,该如何面对养父母呢?

他的养父母是曾经花了6000块钱收养了他。具体细节如何,不清楚。是否是人贩子把孩子拐来,故意卖给他们的。也就是说,养父母明明知道他是被拐来的,是有生父母的。这种买孩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但是毛寅说,无论如何,他们的养父母对他还是非常好的。并没有虐待他,而且就是他一个孩子。开始跟养父母住在一起,后来就跟养父母去了成都,在成都上了大学。现在已经成家了。

这么多年来,养父母对他还是非常好的,有养育之恩。因此,他并没有计较32年前发生的事情。再说,他的养父母现在年纪已经大了,毛寅是个很善良的人,不会不管这两位老人的。

他更感激亲生父母这么多年来没有放弃他,一直在寻找他。所以那一刻当我看着他与母亲抱在一起的时候,我都被感动了!

这个世界上最可恨的就是人贩子!以前曾经发过生过很多这样的悲剧。人贩子拐卖了很多的儿童。还有更可悲的是,很多健康的儿童被拐后,都遭受过很多的虐待。这让父母心如刀绞!

孩子小,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父母在带孩子的时候视线一下都不能离开。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也要带着孩子一起去。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身边谁是人贩子!对人贩子种行恶劣的行为,国家要下大力气打击,要抱有零容忍的态度!再不要让这种悲剧发生了!




养父母太自私了。如果说人贩子为了钱动了歪心思,那么养父母花了点钱就理所当然把别人家的孩子,非法占有?让他们也尝尝丢失孩子的滋味,半年时间不准与他们的“私有财产联系?




这位伟大的女人,伟大的母亲,从28到花甲,从青丝到白发,心心念念的儿子整整32年后才失而复得,几十年来一个母亲的痛苦,思念,牵挂,折磨,生不如死又不敢死的痛苦谁造成的!!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就该严惩!养父母买了别人家的孩子,你们成为没有血缘的父母难道就不能感受亲生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吗,难道就能这么心安理得的过32吗?尽管你们把他抚养成人了,让他成家立业了,难道就想得到宽恕饶恕吗?他们的行为对别人的家庭造成了无尽的痛苦!应该严惩![发怒]如果嘉嘉在亲生父母身边一样会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现在全家一样享受天伦!已为人子,为人母的我,心疼这位伟大的妈妈,愿她往后余生,尽享快乐![祈祷][祈祷]




在认亲现场,面对记者的镜头,受过高等教育、被拐32年后终于和一家人幸福团圆的毛寅感慨万千,说出了一段令人动容、非常有水平的话,他感慨道:我觉得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一个女人有多少32年的时光!我很感谢我的母亲一直在寻找我。

在谈及如何对待养父母时,毛寅坦称,我不会忘记父母的生育之恩和养父母的养育之恩(“生母是我的母亲,养母也是我的母亲,我打算以后好好孝敬她们…不能抛弃任何一方。”)

的确,家中只有毛寅这样一个宝贝儿子的养父母,对他堪称似为己出,精心抚养,不仅从没有让他受过虐待,而且供养他上了大学,结婚成家立业。

从认亲现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受过高等教育的毛寅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青年、好小伙。尽管之前他就知道了自己并非养父母亲生,但是养育之恩,终生难忘,他对养父母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毛寅大学毕业后在成都搞装修设计,当有记者问及他,是否可以考虑到西安发展,方便和亲生父母更多团聚的时候,他爽快答应(有机会可以考虑)。

2020年5月18日,毛振平、李静芝与被拐32年的儿子毛寅在西安市公安局认亲,一家人终得团聚。

一时间,被拐儿童毛寅和苦苦寻觅他30余载的母亲李静芝的悲喜人生、感人境遇,成了大家关注和议论的焦点话题。

观看千里之外母子认亲的动人一幕,参与直播身临其境的霍小姐也流下了忘情的泪水,在此衷心祝愿他们母子平安幸福,毛寅与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一家和和美美,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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