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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我到底该不该把孩子带在身边,我是妈妈?

2024-08-29 11:43:53 条浏览

最好带着孩子




双方协商,原则上女孩随母,男孩从父的。但总之利于孩子成长健康为原则。




首先你要考虑好离婚对孩子伤害是最大的。他(她)需要承受父母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受到的各种影响,不是缺少父爱就是母爱。

如果情非得已,必须离,要看你俩之间,谁的条件更适合孩子成长,不要因为爱而影响孩子的前途。要站在孩子角度考虑问题。




如果你承认自己是母亲那就去问你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又没有母爱,又没有母爱的担当和责任,都说母爱是伟大的,你觉得你值得孩子叫你妈妈吗?还有资格来提问题。或许你只是一个雌性动物不能称之为人。




女方带孩子要比男方带的细腻,孩子在身边也踏实,失去孩子终究会失落。没有精神支柱。即使你再婚你的心永远会牵挂孩子过的怎么样。没有特别的困难,就带着。




作为一名离婚律师,经常被当事人问,王律师,我该不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一些当事人呢,会犹犹豫豫,摇摆不定;还有一些当事人呢,为了报复对方,盲目争取,最后受伤最大的,反而是孩子。今天,王律师就针对子女抚养权问题,给大家三点建议。

1.一定要理性面对抚养权的归属。要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修养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对孩子的成长都是不可或缺的。孩子的成长环境,关乎着Ta的前程和未来。千万不能因为对另一方的憎恨和怨念,错把孩子当成报复的工具。更不要在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永久性地跟对方断绝联系,不让对方探视孩子。

2.不要像争取财产一样,盲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知道,孩子不是物品,更与财产有着本质的区别。离婚时,将财产约定归谁或判决归谁,一般则永久性归谁。但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获得抚养权一方存在殴打、虐待孩子的情形,另一方是可以在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并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有抚养条件的,尽力去争取;条件不足的话,量力而行即可。重点在于离婚后,能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有爱的成长环境。如果你们能妥善处理好离婚后的关系,即便父母是离异的,孩子也能拥有一个健康的心态。

最后,真心希望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切实地为孩子着想,在离婚时放下对另一方的成见,设身处地为孩子考虑,给孩子们一个和平、有爱的童年。




夫妻离婚,孩子究竟归谁,是要经法院判决的。

1,孩子尚在哺乳期,一般判给女方;

2,男方失去人身自由,丧失劳动能力,被剥夺监护权利印,孩子也要判给女方;

3,离婚前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女方也要抚养至少一个孩子。

总之,孩子尚小,大有必要跟随母亲。但是,孩子无论跟着谁,都得不到应得的完整的爱,对孩子的成长都是不利的。因此,劝说天下父母,为了孩子轻言离婚!




夫妻离婚,最受伤害的是可怜的孩子,无论孩子判给谁,都得不到父母给予的完整的爱,所以,为了孩子,能不离婚就不要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实在无法生活在一起,只好离婚。为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还是让孩子和妈妈一起生活。妈妈对孩子的照顾最细心,对孩子的爱最温柔,孩子适合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所以有妈的孩子像个宝。爸爸相对来说,照顾孩子方面比较粗心,教育孩子没耐心。

所以,如果夫妻离婚,妈妈最好把孩子带在身边。




如果离婚作为妈妈,孩子若判决给男方,年纪尚小一切应该为孩子健康成长着想,把孩子带在你的身边。

母子连心这是天性,等孩子略长大一点后,再送回爸爸哪里去。

父母离婚孩子是受伤害最大的无辜者,作为父母应该把受伤,降低至最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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