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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武汉一小区2条狗叼走半岁宝宝,养狗八旬老太被控制一事?

2023-07-14 14:41:52 条浏览

八旬老人由于孤单,亲自养了两只狼狗,以便生活充实,感到开心快乐!可是既然养了,要负责一切皆负责的事情!如果做不到你最好放弃养狗,免得给你或其他人带来灾难!

八旬老人自己都要人照顾了,怎么还能管理两只狗的一日三歺,拉屎,拉尿,搞卫生,实在也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既然养狗都要圈养或套住养,总不能任其去哪都可以,既便不是出事,但要是你饲养不够份量,它会显露出现它的本性是吃肉,武汉发生二只狼狗刁一半岁婴儿,就是狗的本性发作了,要不是几个人一起去打,婴儿可能已经是两狗的午歺,太可怕了,幸好婴儿得救,但老人要付巨额医疗费用,老人家以后别再养狗了!养狗并没给你带来快乐,更多的是操心劳神,使自己很快衰老等。




养狗的不管是谁,他们一家包括那个所为来投亲,都有赔偿义务,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大型犬的饲养国家应该严格管理,如果由于政府部门疏于管理而造成伤害后果,理应追究政府部门的责任。




狗的问题都是主人的问题,几乎所有狗主人都说自己狗不咬人。但是你不是狗,你怎么知道它不咬人,咬人就晚了。

前段时间还发生过狗咬了一个女士,然后女士狂犬病发作死了。

但是一些所谓爱狗人士,置人的生命于不顾,其实是漠视他人,如果他自己或者至亲被咬了,不信还能对狗爱的起来。

养的狗伤人了,赔偿是肯定的了,建议刑罚再重一点。同时咬人的狗要立即处死,有句老话说咬人的狗不会只咬一遍,以后还会咬的,所以处死才能绝后患。




经常有这种恶狗咬人的报道。而且还是经常咬小宝宝。

我觉得对于这种养狗的人确实应该管一管了。

爱狗养狗是你的个人爱好,但是必须建立在不妨碍别人利益的前提下。

好多人自己养狗觉得别人也都应该和他一样不怕狗。你家的狗不咬你,那是你天天喂他,别人又不喂他。再说了,它毕竟是动物,你不知道它怎么想的,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突然发狂咬人!

现在石家庄已经出了相关规定,遛狗必须栓绳,否则罚款,狗被扣留。

希望那些养狗人士遛狗一定要栓绳,狗狗粪便要及时清理。杜绝恶狗伤人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感谢邀请!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把养狗来作为一种乐趣,甚至将狗看得跟自己的子女一样重要,每每有空之时,便会带着自己心爱的狗儿一起,到外面溜哒散步,甚至还沾沾自喜,引以为豪,却不知再好的狗有时也会有反常的时候,一旦反常起来,就必然会去伤人,会去害人。

因此平时好养狗的家庭,尽量不要去宠坏了自己的家狗,更不能让它随便外出,及使有时需要外出,也要提前给它套上绳索,免得它到时随意发狂,随便乱咬人,甚至给大人和小孩造成严重的伤害,对主人大为不利。

题主所描述的狗伤小孩,最后又叼走小孩的事件,值得狗主人好好反省。既要承担所有的责任与后果,同时还要承担与之有关的赔偿事宜及法律责任。显然这跟自已养狗有直接的关联,并由此而带来了不幸的悲剧和伤痛,值得深思,值得注意。

其实对于一些爱好养狗的人士和家庭而言,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在严加看管这个问题上,却来不得半点马虎,半点松懈,只要自己努力做到,尽力做好,一般是很少会出现伤人的事件的。而每每出现这类事件时,多半跟主人麻痹和大意有关,甚至对自己的狗,太过余地相信了。其实这种认为带有一定的偏面性,甚至与实际根本不相符合,因为狗毕竟是攻击性动物,尤其是大型犬的攻击力最强,稍不留心和注意,就有可能会将大人和小孩咬伤,甚至让大人和小孩染上狂犬病,也有可能。

因此家庭养狗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只有将利和不利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决定自己是该养,还是不该养,以及那些类型的狗可养,那些不可以养,做到安全起见,少节外生枝。

当然狗是用来看家护院的,不是用来专门咬人的。但对于坏人它会毫不留情,尤其是小偷它会挺身而出,决不会让小偷阴谋得逞,甚至将坏人或小偷直接咬伤或咬死为止。这一点对一个狗而言,有时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让主人更加喜爱,更加欣赏。尤其是警犬和军犬,更是作用巨大,不容小看。

然而狗毕竟是狗,及使得到了人的训化,甚至还带点人性化,但有时也会有不听人使唤的时候,甚至容颜大怒不分好坏,不分老少,公开咬人,公开伤人,甚至连一个小孩都不肯放过,做出认人吃惊的事情来。这样以来,有时又不能不引起人对它的反感了,甚至对它恨之入骨而不可思议。

显然这样的狗是凶狗,这样的狗是烈狗,不能喂养,不能久养。养长了,养久了,反而会起到反面的作用,甚至引起大家的公愤,值得主人三思。

因此家庭养狗,还是以小型品种为好,大型避开。因小型狗身材矮人,一般不会对人构成威胁,造成伤害,同时照样可以逗得人开怀大笑,让人乐享其中。

从这点来讲,养狗既不是一件好事,但也不是一件坏事,只是好的背后,有时会引发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后果,而让人大吃一惊,大出意外。

所以在养狗这个问题上,一定要谨重对待,更需要特别注意。

在此希望那些个养狗的家庭,以及爱狗的人土,都能去正确对待,理性看待吧。

同时要引以为戒,杜绝类似的事件不在发生,以此来告慰所有被狗而伤的大人和小孩,让他们早日康复,让他们早日复原……。

谢谢邀请,不胜感激!回答有限,不喜勿喷。欢迎关注,理解万岁!




狗伤人,主要原因就是狗主人看护不到位造成的,好多人喜欢狗,也喜欢养狗,但有些人养狗会看住狗,可有些人就不是,喜欢让狗乱跑,很容易造成咬伤他人的事件,有些狗主人认为自己养的狗听话,不咬人,往往就麻痹大意,导致意外发生,其实再乖的狗也有咬人的可能,毕竟狗不是人,没有人的思想,狗的天性就是咬人,所以那种天性始终带着,哪怕是看着摇尾乞怜,其实骨子里的那种天性总是存在的。

事件描述:10号早上,武汉市武昌区东亭小区一6个月大婴儿被两只恶狗撕咬,并在在孩子奶奶和姑妈的怀中叼走,经过热心街坊和奶奶姑妈对恶狗的扑打才将孩子从狗嘴中救下,孩子送医院,左耳垂被咬掉,脸部和身体多处被咬伤,伤情较严重。狗主人系小区81岁老人谭某卿,随后投靠狗主人的亲戚舒先生自称狗主人赶往医院支付了孩子医疗费用,并配合调查。而谭某被警方控制。

这种事情导致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狗主人的管理松懈造成的,所以狗主人得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伤者的所有治疗费用。

通过此事件告诉我们养狗的人,一定要管理好自家狗,不要因为说自己家狗乖就可以放松对狗的管理,再乖的狗也会咬人,因为狗咬人那是狗的天性,不要因为自己对狗的放纵造成害人害己的事。




恶狗伤人,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个事件造成的影响很恶劣,多人被咬伤,而且6个月大的宝宝伤情很严重,狗主人被警方控制也是罪有应得的。不管年龄多大,做错事都需要承担责任,更何况是违反了相关法规的。

狗患其实就是人患

还是那么一句话,狗患其实就人患。造成恶狗伤人事件,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养狗的人素质低造成的。狗毕竟不懂人类社会的秩序规则,狗患更多的是人的纵容造成的。遛狗不栓绳,违规饲养大型犬以及散养狗和随意遗弃狗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不文明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更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文明养狗靠强制措施,更靠文明自觉

爱狗要理智,养狗需文明,这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文明养狗需要大多数素质高的人来引导,带动一批自觉性差的人,至于少数的明知故犯,肆意妄为,自私自利的人只能靠法律的手段来强制要求他(她)遵守了。因此我们社会一方面提高公民综合素养,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的公共秩序。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从养狗的每一个环节来规范养狗行为,对不遵守公共秩序,危害他人人生安全的给予严惩!

城市家园是我们大家,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需要每个人来营造!




国家应该对养狗的人有法律规定:凡是你的狗没看管好,咬伤人的,双倍罚款给治疗费,狗立马抢毙。对人员购成伤亡的,养狗人负刑事责任。这位老太太,虽然年龄大了,不可能把她怎么样,但必须要让她经济双倍赔付小孩医疗费,对她狗立即打死,免在害人。现在我们国家有相当一部分人把狗看得比他父母都重要,把狗宠成了人,实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天我上班,听见背后传来一位女士声音:来,让妈妈抱抱。我扭头一看,只见那女士胸前抱着的是只小狗而不是小孩,只见小狗身上穿上了一件花衣服,脚上也穿了四只鞋,打扮的花枝召展。我暗自好笑,觉得该女士不可思议。有时上公交车,也发现有人给狗占座位,完全把它人化了。我住地经常半夜听见狗叫人,实在让人无法忍受,作为一个城市,走到那里都可以看到狗,并非好事。真诚希望养狗的人,不要忘记了公德。不要让你养的狗成为伤人之犬,看好你的狗。




每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我就火气大,真的,中国太多养狗的人有公共道德的少之又少,这不是我今天开地图炮,本来就是如此。

养狗不牵

经常养狗人士借口:“我的狗狗不咬人”,不知道各位听过这种说法没有。

什么叫“我的狗狗不咬人”?谁能给一只狗做担保,狗咬人这种事,不可能在咬之前还要到主人那边申请一下:“主人,我去咬个人请问你批准么?”,狗咬人是一瞬间的事情,对于成年人来说,可能狗还不敢下口,但是对于小孩来说,狗比谁都凶。

不管一直狗是多么的“乖”,那也是只是在主人面前乖,不等于这只狗在外面就不会咬人了,两码事。

看过蜡笔小新吧,请照着这样做

狗粪便不清理

讲句不好听的,现在有些养狗人的道德还不如三十年前的日本人。

养的狗到处便便,小区,马路,到处都是,狗便完了以后主人就好像没看见一样,结果又是马路清洁工来清扫----------人家清洁工凭什么为你养的狗清扫?

这是二三十年前的蜡笔小新,没错蜡笔小新办事不靠谱,好色,但是即便是作为一个小孩,出去遛狗的时候也会带一个袋子和一个小铲子,小白便便了以后,小新还知道用铲子和袋子把小白的便便清理干净,人家小新只不过是一个5岁小孩,但是就这素质,问国内养狗的人,几人做的到?

我并不反对国内爱狗的人养狗,但是他人的安全问题必须摆到第一位,公共安全必须摆到第一位,养狗人士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就去威胁公共安全,国家应该严格执行养狗证,我认为必要的时候还应该强制让养狗的人购买保险,一旦出现问题可以保险理赔,落实狗的注册,落实养狗证,没有公德心,不注重公共安全,无视他人利益的人,没有资格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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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之恶,不在于犬而在于它的主人,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狗,尽管这不能说是随根,但主人对狗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恶犬叼走孩子撕咬,这是我所见过最恶劣的狗咬人事件,我甚至建议去调查一下,这两条狗是否有吃孩子的前科,因为理论上狗不会也不敢这么做,这两条狗这么做了,是不是以前干过。

还有就是我们现在对于养狗管的太松,现在民怨很大,遛狗不拴绳的,狗咬人的,随地大小便的,再加上爱狗者反对别人吃狗肉的,高速拦狗车等违法犯罪行为,是主要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总体上,管的不够。

现在很多小区里,经常可见遛狗不拴绳的,而这些狗咬孩子事件是早晚的事,这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因此,我们还是要加强管理。

比如,遛狗不拴绳,应该怎么处罚?是否可以重罚?比如咬人的狗一定要处死,(咬自家人除外)等等。像这次咬孩子的狗一定要处死,另外根据孩子情况,追究狗主人的法律责任,狗咬人就不是简单的民事赔偿责任,而要根据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人,要讲究人道,而不是狗道。毕竟,我们流淌的是人血而不是狗血。




先来看一下这件事情的追踪:

宝宝头骨被咬穿,需做开颅手术

孩子父亲冯先生透露,7月10下午,他的孩子经过检查治疗,注射狂犬疫苗后,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转院到武汉儿童医院继续后续治疗。

冯先生介绍,宝宝晚上在医院处理伤口,从晚8点一直处理到12点多,身上一共有抓伤三十多处。

而最吓人的,是宝宝被啃咬的头部:宝宝的头部骨头被咬穿,枕骨出现了骨洞!脑后部有两块淤血。

目前,孩子已经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据冯先生说,经过专家会诊,孩子需要开颅手术治疗。

据了解,警方目前已经介入调查。昨日上午,狗主人也已经到场,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据悉,狗主人也正在筹措资金,全力配合孩子的治疗。

下面是警方的通报

这件事情真的很令人痛心。但是养狗是爱心的体现,但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只有做到文明和规范养犬,人们的生活环境才会美好,犬和人类才能更加和谐地相处。所以楚天君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养犬人士,让我们做一个安全养犬、健康养犬、卫生养犬、合法养犬的文明养犬人。

武汉市限养区内个人禁养犬只

一、成年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5厘米的犬只。

二、以下34个品种的犬只:

1.所有种类的獒犬(Mastiff)、雪橇犬(Malamute)、拳狮犬(Boxer)、笃宾犬(Dobermann)、大丹犬(GreatDane)、大白熊犬(GreatPyrenees)、纽芬兰犬(NewFoundLand)、可蒙多犬(Komondor)、罗威纳犬(Rottweiler)、圣伯纳犬(St.Bernard)、萨摩耶德犬(Samoyed)、德国牧羊犬(GermanShepherdDog)等工作用犬;

2.阿富汗猎犬(AfghanHound)、巴山基猎犬(BassetHound)、寻血猎犬(Bloodhound)、苏俄牧羊犬(Borzoi)、猎狐犬(Foxhound)、灵缇(Geryhound)、猎鹿犬(Deerhound)、威玛猎犬(Weimaraner)、波音达猎犬(Pointer)、贝生吉犬(Basenji)等猎犬;

3.贝林登梗(BedlinonTerrier)、边境梗(BorderTerrier)、牛头梗(BullTerrier)、凯丽蓝梗(KerryBlueTerrier)、美国斯塔福郡梗(AmericanStaffordshireTerrier)等梗犬;

4.比特犬(PitBullTerrier)、斗牛犬(BullDog)、松狮犬(ChowChow)、大麦町犬(Dalmatian)等非运动犬;

5.土佐犬(Tosa)、秋田犬(Akita)、雪达犬(Setter)等其他类别的犬。

如何不被狗咬?被狗咬了怎么办?相关知识一定要掌握

编辑:肖苔




谢谢邀请!

狗既是人类的朋友,又是人类的敌人!人宠狗,狗却咬人。狗除了忠于主人,却敌对周围的一切,包括人类,也是它们敌视的目标。

武汉一小区两条恶犬叨走6个月大的一个宝宝,令人震惊!而真正的狗主人竟然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太,更让人气愤!

狗满为患,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社会上的养狗人士,包括爱狗人士是否更应该为人类社会着想,留给社会人类多一份生命的安全保障!多一份出行的快乐与自由!

老人养狗,凭什么不把狗进行圈养,凭什么让两条恶犬在小区内大摇大摆自由穿行?小区安保由哪个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后谁是直接的责任人?是老太太吗?还是那两条狗的幕后主人?

狗真的不值得人类宠养,尽管养狗宠狗是人类的习性,可狗咬人的时候根本就无所顾忌,压根就没有把人类当成它们的上帝!




饲养犬类原本是个人爱好,但是不牵绳,放任狗出门伤人,狗主人必须要承担起对应的责任,不能推诿。哪怕是八旬老太也不能因此避责。

这件事发生的太可怕了。两条恶犬对一个6个月大的婴儿乱咬,甚至还将婴儿叼走。多亏了热心群众和孩子的家长,这才将婴儿夺了回来。而孩子还是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连同帮助的街坊邻居也受了伤。

婴儿的左耳垂被咬掉,脸部和身体多处被咬伤,伤情比较严重。

而狗主人解释称,两条犬养了三年多,没有办狗证,但是有注射狂犬疫苗,平时关在家里,是被家里老人打开门后,狗才跑出来的。目前狗主人已经承担起了医药费,并配合调查。

夏天本来就是狂犬病高发期,而且闷热的天气动物都比较烦躁,攻击性会提高。而且人穿的衣服也少了,咬伤后伤情很容易变得严重。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狗主人必须要为两条恶犬的所作所为负责。

近年来,犬类伤人的事件屡有发生。许多狗主人出门遛狗不栓绳不给狗上嘴套,以让狗自由玩耍为借口,而忽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是一种极度自私的行为。

而这次的事件也是没有将狗栓好,随意将狗放了出去,使得狗发狂伤人。

我觉得,在发生了这样恶性事件后,应当根据法律予以严惩。这既是抚慰伤者家属,也是给公众一个交代。

同时也要调查清楚这两只犬是不是烈性犬种,对于一些特别有攻击性的犬类应该禁止在城市饲养。

毕竟有不少爱犬人士打着爱狗的旗号,做着扰乱公共秩序的事情。这对于其他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激化了犬主人和普通市民之间的矛盾,很容易引起关系紧张,甚至上升为肢体矛盾。

爱狗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城市毕竟是人类的城市,既然在城市中饲养犬类,就应该负担起相应的责任。人权始终要凌驾于其他权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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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伤人这种事件发生的还少吗?继上个月就有父亲因自己的宝宝被狗咬,一气之下摔伤狗,结果被一群所谓的爱狗人士逼得人家老婆自杀;北京每年因狗伤人事件有多少?养狗的背后是对人的安全的挑战。

你们养狗是自己的爱好,但是你们的爱好不能建立在危胁人的安全上,一群无德无无的假善人,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养狗人的家庭会是如何?人呀,一定要遵守一个人道,狗再好也是狗。总是认为狗狗是宝宝是儿子,不会咬人,可以狗必定是狗,人再坏也是人吧,人狗要分开,一旦被咬,你可以说“我有钱嘛,咱们赔,但你知道狂犬病的潜伏期是多少年吗?还有你家孩子被我家狗狗咬一下,你啥心情”,你们讲狗权,可以,但是狗权之前,要有狗的合法证明和狗的合法身份,你相信极少数人有这个狗证,就算有狗证也要懂得:你爱狗,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你家狗的亲人吧,狗还是有发狂的可能性的。

就这件事情笨想都不会是老太太养的狗,一个老太太养了二条大狗,你忽悠谁呢?不管是谁,一定要深追,罚它个穷光蛋。一定要严打养狗人,并且尽快设立管理机制,这是人身安全隐患呀,我们小区的井盖坏了都要找物业,电楼坏了都要有安全管理条例,这些没有狗的危险大,同时要把养狗人的实名制,并进么定期网上公告,文明养狗,你不是有钱养狗吗?出来别装孙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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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婴儿小,奶奶怀中抱,姑妈紧随后,休闲广场瞧。

岂料大祸至,窜出犬二条,张开血盆嘴,扑婴就乱咬,当即鼻子无,奶奶吓地倒,更有一恶犬,怀中抢婴叼。

街坊邻居好,纷纷把物操,痛打两条犬,救婴姑妈交,火速送医院,挂号急诊瞧。

狗主老太太,年龄八旬高,才从外地来,亲戚家投靠。亲属闻信跑,认错把钱交。警方已介入,正在调查搞。

养狗须持证,而且要看牢,大型犬莫喂,温驯型的好。年过八旬老,还养狗二条,而且皆恶犬,纯碎瞎胡闹。唯愿教训吸,赶快处理掉,莫再有下回,出事不得了,害人又害己,小心戴手铐。




为何养狗冲突事件频发?我想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养狗人自身未能按规定饲养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谁都会说,也成为许多爱狗人士的口头禅,甚至将狗视为自己的子女般爱护。许多老人也喜欢养狗陪着自己,这个本来无可厚非,但是问题为何频发?

简单看下新闻就可以知晓:奶奶和姑妈带着6个月大的睿睿来东亭小区东南角的休闲广场乘凉。突然两条大狗迎面扑来,对着睿睿一顿乱咬。其中一条黄狗还从姑妈怀中将睿睿叼走,睿睿的奶奶和姑妈,还有众多热心街坊冲上去对着恶犬一顿捶打,才将睿睿给夺回来。

由此可见,我想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养狗人未能尽到自己的饲养义务所致,否则如果在公众场所对狗采取束狗链等措施的情况下,根本不存在撕咬他人的情况发生,也就不会引发这么大的冲突。

例如我所居住的城市南京就对饲养宠物有明确的规定,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犬只伤人的,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很显然本案中肇事狗的主人未能对自己的狗采取束狗链等措施,才致使本案中婴儿被狗咬伤的事件发生。

二、本案中老人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以知晓,饲养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据此本案中肇事狗的主人81岁的老太显然需要为自己的爱狗所造成的损失买单。

只是最后我有个问题始终不解:许多爱狗人士都打着爱狗的旗号,但是却不能按规定饲养自己的犬只,导致狗狗乱跑,乱吠,乱咬人,这只会增加他人对犬只的延误和反感情绪,试问这真的是爱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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