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2 13:25:40 条浏览
首先,不考虑孩子在哪里出生,都可以说孩子在99%可能性里会从起吗一方父母得到起码一个国籍。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有血统主意的规定;有些国家的血统主意有条件,但是那些条件都是一般情况下会符合的。根据中国国籍法,中国公民在中国生的孩子,自动具有中国国籍(第四条);没有“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在国外生的孩子,也自动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关于“出生地”国家要看出生时飞机是在哪里。如果出生时飞机是在一个国家的领空,那就是算在那个国家出生的。如果孩子出生时飞机是在美国领空,孩子自动具有美国国籍。如果孩子出生时飞机是在美国领空,孩子自动具有加拿大国籍。如果孩子出生时飞机是在国际领空,孩子就没有“出生”国家。出了美国和加拿大,其他有可能经过的国家(譬如,日本、韩国)都不是属地主意的,所以中国公民生的孩子在那些国家的领空出生不得到那些国家的国籍。跟飞机的国家无关。
这要看每个国家,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协定。
中国对于出生国籍的管理是:父母是中国国籍的,无论在哪里出生,自动获得中国国籍。但中国不允许多重国籍,因此,出生的孩子已经在其他国家入籍了,中国的国籍就被取消。
在一些国家,是以出生地作为国籍认定。像美国,只要你孩子在美国出生,无论他的父母是什么国籍,这亲生的孩子就成了美国人。除非父母放弃孩子这个国籍,将孩子入到本国国籍。
国际民航飞机,类似于飞机属国的领土,所以,在国际飞机上生孩子遵从领土原则,适用飞机属国法律规定,进行入籍。
最后,在国与国的国籍管理上,有相关协定。如果有协定的,以协定作为第一原则。没有协定的,以父母的意愿,服从国家法律为原则,
虽然航空公司有明显的规定,在32周和28周以上的孕妇不能上飞机,但是还是不能阻止空中婴儿的出生,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婴儿到底是属于哪个国籍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您一定要明白如下几个问题:
一、领土主权: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包括对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事行使管辖权和对领土内的资源享有永久的所有权,这就是国家的领土主权。
二、领土范围:领陆、领水、领空、底土。
三、世界上每个国家的民用航空器都有国籍标志,并要取得国际民航组织的认同。中国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国,根据国际规定,于1974年选用“B“作为中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凡是中国民航飞机机身上都必须涂有“B”标志和编号,以便在无线电联系、导航空中交通管制、通信通话中使用,尤其是在遇险失事情况下呼叫,以利于识别。因此,当您看到波音757飞机如“B-2820”字样时,就不会误以为“B”是代表“波音”。
在国际航班上生孩子,孩子的国籍会怎么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从普遍意义上讲,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国籍也可以没有国籍(即无国籍人/statelessperson)、可以有一个国籍也可以有多个国籍。出生是一个人取得国籍的最主要方式,自然人原始国籍确定的原则分为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两种即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立法原则的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并非泾渭分明,很多国家的国籍法都是兼而有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第一款: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典型的以血统主义为原则的国籍法条文,遵循的是以父母的国籍决定生婴儿的国籍而不问出生地何在的法律原则。我国国籍法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代表性条款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第一款——即便是出生在国外,只要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便可以获得中国国籍(当然前提是没有外国国籍)。采用血统主义原则的国家也会参考出生地主义,比如我国国籍法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对,遵循任何人只要在该国领土上出生就是该国公民的原则。
因出生获得国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具体分析,当然这也引出了不少有趣的论题,比如出生在航空器上的孩子国籍怎么算?
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出生在航班上的孩子往往可以通过父母所在国国籍法中的血统主义条款获得国籍。
除了航空公司的注册国可以定婴儿的国籍,航空器飞过的国家也可以决定。有些国家允许飞过其领空的婴儿注册本国国际。但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是如此。
目前赴美生子比较多,在飞机上的生下的宝宝国籍怎么算?如果你出生在美国国土上空,但是你出生的航器注册地并不是美国,你的父母也是美国国籍,即便如此,你还是可以拿到美国国籍。”真的么?这可太大方了!
航空器登记为美国籍:
其一,如果这个航空器是美国航空公司的话,在航空器上生产了,不论这个是飞往哪个国家,也不管在哪个国家的领空,这个婴儿都是美国国籍。
其二,就是不论这个孕妇乘坐的是哪个国家的航空器,也不管这个飞机是飞往哪里的,只要是在美国上空上生产的,那么这个婴儿就是美国国籍。
在定国籍的问题上,一般性政策分为地缘国和血缘国两个系统。
地缘国比如是美国,英国等等,意思就是只要在这个国家的领土及以上空域出生的孩子,可以自然取得该国国籍。
血缘国有中国,日本,德国等等,意思是孩子即便在本国出生但父母都不是本国人,则孩子可以选择父母双方任何一个国籍或身份。
如果孩子在国际地区、空域,海域,就是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土上出生,则适用于血缘国的方式,兹有选择父母任何一方的国籍。
如果孩子在地缘国出生,父母有权放弃其已经取得的国籍,然后孩子自由选择父母任何一方国籍。
如果孩子在血缘国出生,但父母任何一方或两方在该国拥有永居身份或长居身份,则孩子除了取得父母任何一方国籍以外,还可以自然取得其父母任何一方在该国的永居或长居身份。
如果孩子父母国籍国和孩子出生国饮用体系不一样,则优先考虑孩子出生国所饮用的法律。
有一个很有名的例子。二战时,荷兰皇室流亡加拿大。荷兰王室朱莉安娜公主一家来到加拿大的首都渥太华避难。1943年初,其三女儿玛格丽特即将出生。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在加拿大出生的人自然取得加拿大国籍,但是荷兰皇室的律法规定荷兰皇族不得是外国人。作为折中,加拿大政府将朱莉安娜公主的产房划为国际中立地区。于是,她的孩子在国际地区出生,则孩子的国籍自然参照以上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其实要分属人还是属地,属人即为血统论,父母的国籍自然赋予孩子。属地要分为领空和航空器所属地区。如果是在公海上空出生的父母为属地国籍且航空器注册国有相关法条,那么孩子就有航空器注册国的国籍。国籍争议是可以由当事人进行选择的,通常发达国家都不愿意接收非本国国民经过领空生的孩子。
我看了那么久……这个问题没有人能答上来了吧,我答复完了你们就不要在来答了,1,这个首先要找观音菩萨开个证明说生的时候是我找的接生婆,这样就有户籍人口证明了,(相当于农村生产队)2,然后在去找如来佛祖去登记,(派出所)这样能上户口办身份证了,安排到那个级别里去工作。3,存在信息库一后就到了玉皇大帝那里了,一后你干什么好坏事都能找到你了,跑的可能是没有了。(总结。那个国家都不是,这是天界的事情了,属于玉皇大帝管理的,有种你去跟他抢跟他挣,泥马B直接定位你,把你带上天不服你去告他呀,人间管理不了谁有种谁管,飞机的费用,吃奶的费用,如何养到十八的生活费用问题等等……地狱阎王爷都不敢派黑白无常去管)……欧拉……
航空器是可以看作一个国家的领土,举个例子,中国飞往美国的飞机,孕妇夫妻皆为中国人,那么在飞机上出生,那么自动获得中国国籍,如果在美国落地之后出生,那么根据美国的法律,在美国领土上出生自动获得美国国籍,那么就会获得美国国籍,如果后期父母自动放弃了孩子的中国国籍,那么就是美国国籍了,如果放弃了美国国籍,那么就依然保有中国国籍。
首先,孩子的国籍随父母肯定没问题。其次,如果在公海或者不是主权国家上空,可以按照航空器的注册国籍来申请,因为航空器也是主权领土的延伸!第三就是飞越领空生的孩子,可以申请领空国籍
这得看是在飞往那个国家的航班了,美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是进入美国的领海、领空、领土出生的孩子就算是美国的公民,可以落美国户口,这样其实这个孩子就有了两个国籍,等到孩子成年后可以自行选择国籍。
很简单啊,说那么复杂。
1.在哪个国家领空就自动有这个国家的国籍。
2.无论在哪里出生,都有父亲或者母亲所在国的国籍。
3.每个国家法律不同,有的承认双重国籍,有的不认可,你就要选择一个放弃另外一个了。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根据国家不同规定不同,父母的国籍肯定是可以被孩子获得的,一些国家也会承认该国飞机上生的孩子可以获得该国国籍,还有的国家规定飞机在他们领空飞行时出生的孩子也可以获得该国国籍。
国籍选择是双向的...你可以在允许你入籍的国家里选择...一般都具有父母所在国籍的允许...这是父母的公民权...飞机上需要看具体国家规定了...没有通用标准...父母不是中国人坐中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在中国领空上生孩子也不会有中国公民的许可...孩子最好选父母一方的国籍...乱选国籍带来的问题很多...两个国家开战...两个国籍的人就是敌人...看抗美援朝中外籍华人的表现就知道...父母和孩子不同国籍...法律上说孩子是孤儿...政府可能会收养...
看各国法律怎么规定了美国和中国都采用的是出生地原则但是有所不同的是中国可以按照母亲所在国的国籍给孩子注册国籍如果在飞机上的话飞机属于流动领土按照惯例属于所在国也就是说你要在美国飞机上生了就是美国人要是在中国飞机上生了就是中国人当然要注册中国国籍还必须母亲是中国人
一般性有以下结果
中国人(中国不承认双国籍,所以是中国人就不是外国人,反之亦然)
出生点垂直到地面所属的国家(可能没有国家,不过没关系)(也可能是属于多个国家)
航班所属国家(国家所属的航空,陆地,航海载具一般性都视为国家移动领土)
航班落地时所在的国家(如果都不属于上述情况,那大概就是这种)
父母所属国家(人之常理)
无国籍(难民?)
这个要看各国的国籍法了!美国是生在美国的孩子就是孩子美国公民,但是,如果你把孩子生在中国的飞机上,还是中国国籍,航空器归哪国,就是哪国领土!所以,孕妇生美宝,还是买美联航的机票吧,国航,南航,东航不要买了!但是,按中国的规定,父母都是中国国籍,且都没有美国的绿卡,中国不承认该宝是美国人,所以,回国时要到中国使领馆申办旅行证!如果父母一方是美籍,或一方有绿卡,那么该宝可以申请美国国籍,也可以申请中国国籍,但是,在美国领美国护照的,就要到使领馆申请中国签证了!这是由两国国籍法冲突引起的!父母代替子女声明放弃美国国籍,无效!必须孩子成年后,到美国使领馆自己申请,对了,还要交个什么税。。。才算是放弃了!
听说是和你的孩子落地的国家有关系。如果落到那个国家那就会自动获得那个国家的国籍。不过,航班是不允许孕妇上飞机的,当然可会有疏漏的地方。
在定国籍的问题上,一般性政策分为地缘国和血缘国两个系统。
地缘国比如是美国,英国等等,意思就是只要在这个国家的领土及以上空域出生的孩子,可以自然取得该国国籍。
血缘国有中国,日本,德国等等,意思是孩子即便在本国出生但父母都不是本国人,则孩子可以选择父母双方任何一个国籍或身份。
一、领土主权: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包括对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事行使管辖权和对领土内的资源享有永久的所有权,这就是国家的领土主权。
二、领土范围:领陆、领水、领空、底土。
三、世界上每个国家的民用航空器都有国籍标志,并要取得国际民航组织的认同。中国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国,根据国际规定,于1974年选用“B“作为中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凡是中国民航飞机机身上都必须涂有“B”标志和编号,以便在无线电联系、导航空中交通管制、通信通话中使用,尤其是在遇险失事情况下呼叫,以利于识别。因此,当您看到波音757飞机如“B-2820”字样时,就不会误以为“B”是代表“波音”。
在国际航班上生孩子,孩子的国籍会怎么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从普遍意义上讲,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国籍也可以没有国籍(即无国籍人/statelessperson)、可以有一个国籍也可以有多个国籍。出生是一个人取得国籍的最主要方式,自然人原始国籍确定的原则分为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两种即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立法原则的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并非泾渭分明,很多国家的国籍法都是兼而有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第一款: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典型的以血统主义为原则的国籍法条文,遵循的是以父母的国籍决定生婴儿的国籍而不问出生地何在的法律原则。我国国籍法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代表性条款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第一款——即便是出生在国外,只要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便可以获得中国国籍(当然前提是没有外国国籍)。采用血统主义原则的国家也会参考出生地主义,比如我国国籍法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对,遵循任何人只要在该国领土上出生就是该国公民的原则。
因出生获得国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具体分析,当然这也引出了不少有趣的论题,比如出生在航空器上的孩子国籍怎么算?
有一个很有名的例子。二战时,荷兰皇室流亡加拿大。荷兰王室朱莉安娜公主一家来到加拿大的首都渥太华避难。1943年初,其三女儿玛格丽特即将出生。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在加拿大出生的人自然取得加拿大国籍,但是荷兰皇室的律法规定荷兰皇族不得是外国人。作为折中,加拿大政府将朱莉安娜公主的产房划为国际中立地区。于是,她的孩子在国际地区出生,则孩子的国籍自然参照以上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在定国籍的问题上,一般性政策分为地缘国和血缘国两个系统。
地缘国比如是美国,英国等等,意思就是只要在这个国家的领土及以上空域出生的孩子,可以自然取得该国国籍。
血缘国有中国,日本,德国等等,意思是孩子即便在本国出生但父母都不是本国人,则孩子可以选择父母双方任何一个国籍或身份。
一、领土主权: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包括对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事行使管辖权和对领土内的资源享有永久的所有权,这就是国家的领土主权。
二、领土范围:领陆、领水、领空、底土。
三、世界上每个国家的民用航空器都有国籍标志,并要取得国际民航组织的认同。中国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国,根据国际规定,于1974年选用“B“作为中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凡是中国民航飞机机身上都必须涂有“B”标志和编号,以便在无线电联系、导航空中交通管制、通信通话中使用,尤其是在遇险失事情况下呼叫,以利于识别。因此,当您看到波音757飞机如“B-2820”字样时,就不会误以为“B”是代表“波音”。
在国际航班上生孩子,孩子的国籍会怎么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从普遍意义上讲,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国籍也可以没有国籍(即无国籍人/statelessperson)、可以有一个国籍也可以有多个国籍。出生是一个人取得国籍的最主要方式,自然人原始国籍确定的原则分为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两种即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立法原则的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并非泾渭分明,很多国家的国籍法都是兼而有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第一款: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是典型的以血统主义为原则的国籍法条文,遵循的是以父母的国籍决定生婴儿的国籍而不问出生地何在的法律原则。我国国籍法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代表性条款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第一款——即便是出生在国外,只要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便可以获得中国国籍(当然前提是没有外国国籍)。采用血统主义原则的国家也会参考出生地主义,比如我国国籍法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对,遵循任何人只要在该国领土上出生就是该国公民的原则。
因出生获得国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具体分析,当然这也引出了不少有趣的论题,比如出生在航空器上的孩子国籍怎么算?
有一个很有名的例子。二战时,荷兰皇室流亡加拿大。荷兰王室朱莉安娜公主一家来到加拿大的首都渥太华避难。1943年初,其三女儿玛格丽特即将出生。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在加拿大出生的人自然取得加拿大国籍,但是荷兰皇室的律法规定荷兰皇族不得是外国人。作为折中,加拿大政府将朱莉安娜公主的产房划为国际中立地区。于是,她的孩子在国际地区出生,则孩子的国籍自然参照以上第一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