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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鸡排吃死人事件到底真相是什么?

2023-07-10 16:39:14 条浏览

反正我吃了感觉很好,是造谣




我想说这个正新鸡排就是个骗钱的货。贵!难吃!!还都是在车站附近,在中国开在车站的所有餐饮类的店都只有一个目的:坑消费者!!!吃死人这个问题嘛,纯属正常!一个抢钱的把人给弄死了,这叫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所以别想太多,别吃才是硬道理




这个事件其实发生的时候是在五月初,事情的经过也就是房东与鸡排店老板因为利益关系发生了争执,鸡排店生意太好了,房东看着眼红,但是又签了三年的合同,所以想尽办法把鸡排店老板逼走,可能想自己开鸡排店。后来,双方发生了争执,也不知道是谁推了谁一把,反正房东就无缘无故的倒地上装死,幸亏有监控视频证实了是老板自己躺下去了。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问题,正新方面也就此作罢,没深究。然而,被不法分子,可能是媒体为了博眼球,也可能是竞争对手故意而为之,搞了一个正新鸡排吃死人的标题,还把视频断章取义的剪切了发布网上,经过网络发酵,造成现在谣言四起,严重损害了公司品牌形象和店铺利益,因此才出面辟谣,同时,有关部门,包括当地警局,食品检测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都介入处理了。最后,得出的结果是,本事件纯属谣言,有人故意造谣。并且,在当地官方媒体电视台上也发布了相关辟谣报道,澄清事实。大概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这样的。提醒一句,谣言也是一种犯罪,传播谣言也要收到法律的惩罚,大家还是停止传播吧,正新公司要真的追究起来,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相关部门应该查清楚事实真相,打击邪恶,还善者清白!




南都讯最近朋友圈流传了一段视频,称是深圳华强北的正新鸡排吃死人,现买现吃当场死了几个人。对此,深圳市食药监局华强所相关负责人及涉事公司均公开表示纯属谣言。

这段视频由市民黄先生提供。他称,视频中的这一幕,发生在昨天上午11点左右,地址是华强北正新鸡排店门口。视频中,有两男一女倒地不起,有人将鸡排店内的鸡肉串、鱿鱼串往地上丢。

对此,华强北正新鸡排华发北路店的店员感到很气愤。他表示,视频画面发生在本月12号,地点是东莞黄江镇某夜市,原因是二房东与正新加盟商发生口角,有人躺在地上对峙。

这段视频被好事者传到网上,造成了有人吃鸡排倒地的假象!鸡排店工作人员称,散播这样的视频,很可能是竞争对手故意为之。

据深圳卫视报道称,市食药监局华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证实该视频发生地不在深圳,网传正新鸡排华强北店食物中毒消息,纯属谣言!

而微博认证为“正新鸡排华西区负责人”的@鸡排达人也发布了官方通报称,该视频是一起发生于东莞的纠纷。

事件的大致起因为:加盟商与二房的之间发生对峙,其中一方躺地耍赖,被围观群众拍下,随后该视频被不法分子加以泡制,恶意造谣。




本来就不干净,我曾去买鸡排的时候看到里面的工作人(女)一边吃着烤肠一边在忙,(这不是重点)咬了几口又放油里继续炸,当时我还冒了一句,你这样不太好吧,然而她给我一个眼神,又不会死人

亲身经历




我确实吃过一次正新鸡排后,然后肠胃不适引起发烧,那天是晚上饭前吃的,吃了就不想吃任何东西了,半夜就抗不住了,直接去的医院。活在天朝,食品问题司空见惯,也只是一介屁民,我没去找麻烦,但是,事我得说出来。




我那天点了一份外卖吃的正新鸡排。吃完后没啥事。然后晚上就喉咙痛。第二天就直接感冒头晕。然后扛了一天没抗住去医院了。医生说是扁桃体发炎。我表示以前吃的都没什么事。那天吃鸡排点了一份鸡米花。鸡米花的味道有点怪。反正以后打死不吃了。不想受罪。




董先生个人观点:

一,谢邀。

二,非当事人,所以不知真相。

三,逻辑思维,能够现场吃死人是不可能的。毕竟他不会只有几个客人。

四,有图不一定有真相,相信我们的管理机构还是有水平的。

五,油炸食物容易肥胖,控制量很重要。

六,这个听着像谣言。




正新鸡排近一两年加盟店数量暴增,而且各家生意都还不错,肯定会有一些同行或者其他利益链条受损的人的嫉妒和怨恨。一般情况下,全国性小吃加盟店的核心原材料都是国内知名大厂生产的标准化产品,卫生安全状况一般没问题,但是也不绝对。如果类似这样店食品有问题,背后肯定会有一个知名大厂和企业就要倒霉了。




不吹牛,合肥的,之前同事午饭没吃,去买的正新鸡排,然后拉肚子拉了两天,但这并不关我事,然后星期天出去玩,晚上饿了正好看到了正新鸡排,心里想到了同事拉肚子,我想不是一家的鸡排应该没事吧,然后就买了10块钱的吃了,然后半夜在厕所深刻的反思上天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正新鸡排,我在买鸡排,店员一边在操作烧烤,不小心弄掉一根烤肠,正巧旁边有个保洁,保洁问还要不要了,店员说要,又给捡起来放水池里了




感谢邀请。

这个牌子的鸡排在我们这里火的不得了,我记得是大热天开业的,开业前几天排队得人超多,超多,大热天啊,每次路过都有人在排队,我买过好几次,挺不错的啊。就是酸梅汁太难喝了




真相到底是什么?小编为大家寻找真相!

前段时间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视频中给人一种有人吃鸡排倒地的假象!

鸡排店工作人员称,散播这样的视频,很可能是竞争对手故意为之。

经过民警的大量走访调查,最终证实该视频发生地不在深圳,网传正新鸡排华强北店食物中毒消息,纯属谣言!

随后微博一个叫@鸡排达人的说出来真相,这位认证为”正新鸡排华西区负责人”表示正新官方通报视频是东莞一起纠纷。

很多事情,自己毫不知情,却信以为真,然后就随手转发了,这是一件很缺德的事情。如果事态严重,造谣者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具体哪些罪名,小编一一为大家列举出来:

《刑法》第221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该决定由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其中明确提出: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利用互联网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4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对于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者相互诋毁的行为危害不大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诋毁商誉行为来处理即可。只有在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犯罪,这也是由刑罚适用的不得已性原则所决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9月10日起实施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说了这么多大道理,是不是也该关注一下表示支持一下呢?更多精彩问答,就在故事小灯塔!




说实话,正新鸡排真的很难吃,,,




,今年5月12日,网上被热传的一段小视频涉及到一家正新鸡排店铺,视频本身只是一个片段,常人无法完整诠释真相,却被断章取义恶意转发和传播正新鸡排吃死人,导致各种谣言四起,对正新鸡排的品牌形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看到这个消息后我真的很惊讶,因为在我学校餐厅就有买正新鸡排。当时呢也很担心,很疑惑,后来有跟进进行深入才知道这只是一个可怕的谣言罢了!为此我感到很愤怒,那些一心只为了博人眼球而写出这种荒谬的,造成社会恐慌的,毁坏企业形象的文章的媒体人,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你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就不感到愧疚吗?

我是一个学新媒体专业的大一新生,开学时,老师就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媒体人一定要讲求真实,要对自己,对社会,对国家负责,要对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因为一个媒体人发表的话可能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因此务必要慎重再慎重。作为一个人媒体人就应该具备一个合格媒体人的应有素养,素质。不能为了追名逐利而超越底线,违背这个职业应有的原则。那些造谣的媒体人,希望你们好好反省反省。




这个事件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肯定会水落石出的。

这里我要说的是我确实吃过正新鸡排的鸡排和烧烤。

十块钱两串的羊肉串和鱿鱼,吃起来全是调料的味道,羊肉串不知道是用什么肉做的,没有一点羊肉味。

具体这个羊肉长什么样,可以看这个视频。

建议大家都不要去吃路边的烧烤了。像正新这种比较知名的都会出问题,那些一般的问题更多。

为了自己的健康,一定管好自己的嘴哦。

纯手打,感谢点赞,转发,关注。

酱紫美食,为你做简单的家常菜。




网上造谣是没有成本的,所以现在就出来很多虚假新闻,毕竟现在每个行业都有很多的竞争对手,采取这种方式是成本最低又是成效最快的!但是这种行为是很恶劣的!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很无耻,也很可恨!




我们大学城这儿有家正新鸡排,晚上经常和同学一起去吃那家的鸡排,十块再加一杯果汁,通常从店那儿走到宿舍差不多吃完了。但这都一两年了也没见有同学说吃了会觉得不舒服或怎么样,应该是造谣的吧。




宝宝还挺喜欢吃正新炸鸡排的,黄勃代言的,挺好吃!!!可是自从新闻报道说吃死人之后,就不好在吃了!!!昨天实在忍不住,又去吃了,明显感觉质量不一样了,薄了很多,而且肉味道也不太对,没有之前劲道,之前的大鸡排,肉肉一丝一丝的,昨天的鸡排肉肉坨在一起,实在不好吃!!!不知道正新最近肿么啦???还能吃到以前的好鸡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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