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3 15:48:50 条浏览
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有两种原因。
第1种原因,我们的档案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转递,自己冒冒失失就带着档案去了。
档案转递,必须有严格规范的流程。一般严禁本人携带职工档案。
相应的职工档案,应当封口并整理规范,开着口的职工档案也是不能接收的。
因此,这种情况档案一般还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将档案返还到提出部门,由他们按照规范流程整理并转递。
第2种原因,社保所没有相应的档案保管职能。
档案保管职能的部门一般叫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专门的档案管理中心,应当建立有规范的设施,严格的制度,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普通的街道或者乡镇劳保所、社保所,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也就不能够接受职工档案。也就是说社保所,没有接收职工档案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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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局确实是没有托管档案的一个权限,他也没有相应的一个资质,当然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你,档案由个人保管很明显,这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如果你的个人档案一旦个人保管了以后,那么就会形成一个死档,也就是所谓无效的档案,最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很有可能社保部门就不会认定你的个人档案是一个有效档案,所以说会对你产生一定的麻烦。
那么我们怎么样托管自己的档案呢?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托管在你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就可以了,并且把个人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开发市场,首先这是一个有效的档案,其次托管在人才交流,开发市场是完全免费的,所以说你完全不用操心自己个人档案的问题。如果说你将来找到新的国有企业单位或者是考取公务员一类的单位,那么还会用到你的个人档案,你实际上这个时候就可以把个人档案调取到新的单位就可以。
如果一直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把个人单位一直保留在这个人才交流开发市场,也是完全没有问题。这样一来的话,那么你直到退休为止,然后自动的提取你的个人档案,由社保部门,出调档函,然后你持有这个调档函就可以去相关的社保部门来办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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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看来真的完全不知道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也完全分不清档案有什么类别!
社保机构只是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2019年1月1日移转税务部门),管理和待遇发放工作。所以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人的社保参保档案。也就是你什么时候缴费,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等!
我国更重要的是人事档案,这个档案记录的是你的个人有效经历。例如,你什么时间,在哪里读书,工作,期间获得什么奖励,受到什么处罚,等等。这些内容明显跟你的社保没有关系,显然不可能是社保经办机构来记录和管理!我国有管理人事档案的机构,包括了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管理机构,档案局等!此外,学生档案由学校代管,教师档案由教育局管理,医护人员档案由卫计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由社会服务机构代管(社区)。
出来这些人事档案,我们还有其他档案在不同地方,比如:公安管理你的犯罪记录,人民银行有你的信用档案,即将由卫生系统记录你的健康档案等等,不一而足!
所以题主可以自行考虑你是什么档案,该放在哪里?!但是,最重要的是,不可能出现社保机构告诉你,让你自己管理你的人事档案!因为,只要你自己拿了,政府机关就不会在承认你的档案有效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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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局不接受档案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因为社保局没有接受档案的一个权限,当然他让你自己保管也是敷衍了事,这句话绝对是不可信的。因为自己保管的档案,有修改档案的嫌疑,那么这样一来,会对你的个人档案形成一个死档,也就所谓的无效的档案,个人档案如果一旦发生修改或者涂改的痕迹,那么就是一个无效的档案,所以说会对你造成一定的麻烦!
即使你个人可能没有修改,或者说不会修改的话,那么实际上自己将来在办理退休提供个人档案的时候,社保局也是不一定会承认的,因为你个人携带档案,那么就是有这个修改档案的嫌疑的。所以说一定要将自己的个人档案托管的有托管资质的机构当中去。
一般情况下可以托管的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那么这个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是具备托管档案的一个资质的,而且托管在人才交流开发市场是完全免费的,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所以说对你来说也不会造成任何的成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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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不收档案,是因为社保所的没有档案管理的权限,也没有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那么个人的人事档案该放在哪里呢?下面和你分享一下的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档案管理权限的划分。
个人人事档案,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个人资料,不仅是个人的,同时也是国家的,按照密级来划分,属于秘密级。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员工,党委系统的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管理,政府系统的由同级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事业单位员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国有企业员工,也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也就是说,由上级任命的干部,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管理,本单位员工,由本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第二,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谁来管?
民营企业就业的员工,由于民营企业没有个人人事档案管理的权限,所以民营企业单位一般不能管理个人人事档案,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人事档案,由于没有单位,原来有单位的,由原来的单位负责管理,原来没有单位的,档案管理就成了难题。按照档案管理有关的文件规定精神,原来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职、离职的人员,新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个人档案,一般由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是政府主办人才市场负责管理,现在社会机构管理个人人事档案一般都是免费的。
第三,个人人事档案不能自己管理。
由于个人人事档案属于秘密级文书,所以个人是不能管理的,社保机构也没有档案管理职能的,所以如果从有档案管理职能的单位辞职或是离职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档案从用人单位或是学校提出后,最好尽快到当地人力资源局管理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委托进行管理。所以你的人事档案,当地社保所拒收也是符合相关档案管理规定的,但也不能有自己来管理,还是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委托当地人社部门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进行管理;个别偏远地区,乡镇也有人才交流机构可以管理个人档案,需要到当地街道或是乡镇办事大厅去咨询。
总之,个人人事档案必须按照中央办公厅于2018年11月20日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委托当地人社部门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是人才市场进行管理,千万不能自己保管个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