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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个七品知县,只有几十个衙役,为何管理全县几十万人口?

2023-07-23 15:44:32 条浏览

老政府县下面还有乡政府,小事在乡下解决,大事才能到县,中国老百性受传统的儒家思想教育,也不是天天都在闹事吧。请理解,我们是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了。




古代一个县没有现在的人多,古人的道德比现在好!




古代中国基本是农耕社会。农耕社会人员流动少。普通民用的活动区域就是在本村.少数民众能够在本乡活动。极少数民众才会到县域或者省域活动。这样大家就明白了吧,实际上管理民众的是乡绅。




权力下放




吃闲饭的越来越多应该精官简政降低百姓负担,不然财政收入支持不来这么多皇亲国戚吃干饭的。




因为有乡绅,节约了很多行政资源。




古代一县几十万人?你确定?




一个县内的编制内官员其实很少,只有三个,毕竟所谓官,最低就是9品。而一个县的主官是县令是七品、两个佐贰官,管理粮马、巡捕的县丞、和主簿。其中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这就是编制内的官员,大多时候只有三个,但是如果是人口大县、有时候回设县丞2-3名、主簿1名、或者县丞1名、主簿2名这种情况。

只有这三个人怎么管理一个县,那当然还有其他人。只是其他的人属于未入流。不是官,是吏或者杂事。

首领官和杂职

其中首领官有典史、主要负责本县的文书往来及收掌,类似今天的办公室主任。有些编户不到二十里的小县,不设佐贰官,典吏就了实际上的佐贰官。

另外一个就是管教育的教谕和训导,二者也属于吏员。这两个职务虽然权限不高,但是因为管理一个县的教育,包括了管理有功名的秀才,所以这两个职位很清高,地位颇受尊敬。

至于杂职,那就包括了负责治安稽查的巡检、负责交通驿的驿丞、负责收税的税课局大使、负责官仓的仓大使、负责织染的织染局大使、负责批验的批验所大使、负责冶铁的冶铁所大使、还有闸官、坝官等。

另外还有一些事不给俸禄的杂职,比如医学训科、僧会、道会什么的、这些人有官籍,靠自己的专长谋生,主要用来管理县中某一方面的人员。

吏员

吏员是一个县里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具体操办事物的人员,他们都是在吏部注册过,国家给与俸禄的,大概有点类似今天的事业编制。这些吏员在任期满了以后,有参加吏部考试的机会,合格就能给与出身,特别优秀的甚至任命为官,只是这个比例实在太低了。

一个县的吏员有十余名、小县可能只有几个,但大县也多达30余人。虽然朝廷严格规定了吏员配给人数,但实际上,衙门吏员往往都超额,有的甚至达到了十余倍之多。

杂役

杂役是一个县人数最多的办理杂事的人员,衙门杂役众多,但其实并不是一种职务,而是一种劳役,一般县人数大约有二三百人,而大县往往上千人乃至数千人。而杂役所需的钱粮开支由地方财政负责。乡下有乡绅、保长进行管理,一下纠纷由乡绅或保长进行调解。




民风淳朴,法律严明。




那时一个县有几十万人口?




知县只是在明清两朝的称呼。

宋代由京官管理县,称县知事。非京官称县令;。

元代改称县尹,由汉人担任:另设达鲁花赤监县,行使监督权,由蒙古人担任。

明代改称知县,总领一县政事,七品知县以下尚有八品教渝,为学官,掌训学中生员,督课业勤惰,评品性优劣等。

八品县丞、主簿分掌粮秣、税收,户籍,缉捕等事:九品典史掌管法律,嵇检狱囚等任务。

上述这些人有俸禄,属于朝廷命官,其余的像师爷(至少四个),俗称刀笔吏,衙役,杂役,狱卒等大概有六七十人。俗称不入流。

这些人的薪禄由知县负责。他们通晓当地政务,常年在一个位置上,业务娴熟,架空知县是常有的事。

另外每个县还有驿站,驿站的官员不属于知县管理。屯粮所,负责粮食储备,兵器所,负责打造维修武器。这些人也不属于知县管辖,他们的俸禄由户部、兵部负担。

明代根据户部统计的数字,总人口最高达到了7000万,明朝一共有1427县,其中超过百分之七的人口生活在城市中,每个县的人口平均只有4.6人左右,所以在明代一个知县管理几十万人的现象是不存在的。

以河北省南皮县为例,秦始皇实行郡县制时就有南皮县,面积比现在大的多。

根据《南皮县志》记载,洪武十四年时全县人口不到一万人,到万历年间,总人口最高峰值也不过3.8万人。

由于分工明确,几个朝廷命官管理一个县,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古代没有几十万人的县




古代地广人稀,因为粮食产量低,养不活太多的人,绝大多数人(90%)生活在乡村,一个县人口只有几万人,没有几十万,乡村主要是推行保甲制度,地保(保长)维护当地治安,另外农村往往是家族式的,宗祠的族长对家族有维护作用。所以主要是地保,族长管理,只有出了命案,衙役才出动!所以几十个足够了,小县城(古诗县城只有现在一个乡场那么大)才几个衙役,太多了养不活,大多数老百姓都吃不饱,机构过多,老百姓负担不起也容易起民变。




谢谢邀请,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古代管理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县,几十个衙役能不能管理?这个问题要看当时是什么社会,天下太平?还是连年征战?或者是盛世?那我们假定是天下天平吧。因为如果是战乱,或者农民起义,百姓愤怒,揭竿而起的话,别说几十个,就算几百个,几千个衙役都不顶用。

古代一个县,从军政方面一般是分开的,拿清朝来说,省,府,州,县,各级实际上都是有驻军的,县作为最基本的行政单位,也有驻军,驻军长官是千总,手下约有五百至一千人,平时住屯地方,一般不参与地方行政。如果有需要则受上级守备(四品)的调派行事。

那么,如果没有暴乱或者战争,那么一个县的政务就是水利,税收,兵役,刑狱诉讼,按照职能,知县的助手有八品县丞,九品主薄,九品巡检,以及典史。各司其职,古代没有什么工业,或者环保,招商引资之类的,也就没有那么多事物。在太平年间,依靠这些官员和几十个衙役完全能够做到,毕竟在古代农业为主的时代,大家都在为生计发愁,不会没事找事天天闹事的。

每三户为一邻,十户为一里,三十户为一甲,一百户为一保。这些保长,甲长,里长虽然不是什么官,却是官府任命,平时也可以约束乡里,协助管理地方,为官府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

如果县令是个勤政爱民的好官,那么,仅仅依靠这些人是足够的,毕竟是治理县务,不是天天跟老百姓作战!




本题题目应为:古代一个七品知县,只有几十衙役,如何治理几十万人的县?

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清楚中国古代县制的行政建制以及县级官员的设置。

首先关于县制的设立,早在春秋时期秦武功公元前688年开始设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广县制,实行郡县两级制。汉末魏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唐朝实行道州县三级制。r宋朝实行路州县三级。元朝实行行省路府州县。明朝省府县。清朝省道府县。由这一趋势可以发现,县作为地方基本行政单位历朝都存在,是中央加强对地方有效管理的行政单位,一直延续至今。县以下又设乡里作为最基本的基层单位,以保证征收赋税,兵役,徭役。

其次,关于县一级官职的设立。古代县政府的官员设置连同知县在内基本3~5人。县令是县一级最高行政长官又称知县或县长,官职正七品,负责一县事务。县令以下是县丞,官职正八品是副县长,主要负责刑狱诉讼和其他行政事务。县丞之下是主簿,官职正酒品相当于县秘书长。主簿之下是县尉,增值从酒品相当于县级武装部长兼公安局长。还有教谕相当于县教育局长。以上这些都是由朝廷任命,有正规编制,食朝廷俸禄和有品级的官员。除此以外,县衙内还有无品级的衙吏:如站堂跟班、仵作、衙役捕快等一应人员,衙役手下还有一帮闲帮,就是在衙役手下捞外快的好几百人。这些人不享受朝廷俸禄,由县令自行招聘。这样总共加起来一个县衙控制大约有将近1000人。

再次,县级官员职责的分工。知县或县令负责一县行政事务,赋税征收,司法狱讼,治安。县丞主要负责司法刑狱并协助县令工作。主簿是文职官员负责文案。县尉管理一县兵事和治安。

另外,地方相生也是一股强大的势力,主要由德高望重和有一定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人担任。百姓发生民事纠纷,可找地方乡绅予以调解。

此外,明清时期地方还有甲里制度。就是一家遭遇盗匪,其余邻里必须前来救援,否则朝廷会追究责任,这就加强了对每家每户的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朝廷还特派

治安军队予以镇守,并设置监狱史或中央派巡抚定期巡视县令工作,为了防止限定在地方拉帮结派,县令在一地的任职是有期限的,并轮流调换。

所以,一个七品县令虽然只有几十衙役,但是可以凭借一县最高行政长官的权力和地位可以命令更多的人管理一县事务。




七品知县拥有实权,负责全县经济治安赋税等工作,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普通县衙一般有30多个衙役;可以世袭,每个衙役手下都有十几个不等的帮闲;明清时期每个县都会驻扎几百人的军队,主要负责维持治安;朝廷还实行了严格的里甲制度;一户有难,其他几户必须救援,否则官府要追究责任。地方乡绅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势力;只要不是重大案情,他们都能调解。因此县衙虽然有编制的人员不多,但以上各种势力的利用和管理方法,也能保证一方平安。




今天,我国人口有14亿,我国有的县或者县级市人口数量,有些是一百多万,普遍几十万的也有很多的县。而在我国古代时期,一个县城下有多少人口呢?有的也就几万人口,有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也有,不是很多。在古代一个县拥有几十万的人口,在以前是怎么去治理的呢?

古代的在一个县里,知县大人拥有绝对的权力。知县大人负责全县的经济、刑狱、治安、钱粮、赋税、救济等各方面的工作,至于八品县丞和九品主薄,则基本上属于摇头老爷,在衙门的权力并不大。一个县衙里,有一些小吏和衙役。小吏们负责文字工作,衙役则负责全县的治安。一个县有多少衙役呢?认真的说,即使是那些人口大县,最多也只有六七十个衙役。普通的县衙里,一般就是三四十个衙役。

明清之际,地方上会驻扎400人左右的官兵,这些官兵也负责地方安全工作,治安内容主要是抓捕逃犯,整治私盐,镇压反动势力等。兵力虽然不多,战斗力肯定还是要强于地主豪绅所属暗组织,给与地主豪绅以威慑还是足够的。但是这支小股部队不受县衙管理,直接受知府大人调动。一个县除开县城还下辖许多乡镇,衙役们主要活动于县城之中,那众多乡镇的治安怎么处理呢?

首先,在人口流动非常小的时代,一个乡镇突然来了一个外地人,这是非常显眼的。如果外地人住店或者投宿,必须出具其他县衙开具的路引。如果没有路引,不管是旅店还是普通农家都不会收留。因为一旦发生案件,旅店或者农家也有责任。此外,在明清时期还有一个规矩。普通百姓不愿意和衙门打交道,也怕见官老爷。因此,如果不是杀人、抢劫等重大案件,百姓们不会去衙门处理。那么,找谁呢?当时,各个乡镇都有一些德高望重的乡绅,一般的邻里矛盾基本上都是找乡绅们调解。例如两家人因为宅基地发生了矛盾,肯定找乡绅处理。惊动知县大人风险很大,至于找知府老大人告状,少不了一顿杀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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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古代一个县衙几十个官吏就能管理全县几十万人口。其实,是我们忽略了以下三方面原因:

01

古代多数县级人口没有那么多

我们先来看一下全国总人口的变化过程:

夏、商:1300万左右

西周:2000万左右

西汉:6000万左右

唐代:8000万左右

清代乾隆年间:2亿左右

以清代乾隆年间为标准,全国有1500多个县,平均每个县13万人左右。这是平均数,甚至没有现在发展比较好、规模比较大的乡镇大。人口比较少的县,据清初大理人黄元治修《大理府治》记载,宾川州(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人口为“九千八百零九丁”,不到万人。

现代乡镇级水平的人口数量,自然管理压力会小很多。

至于像百万人口级的唐代长安,清代北京,管理机构在设置上则不仅仅是几十个官吏了。清宫剧常说,在北京,掉块石头都能砸个红顶子,可以看出,在古代人口多的大城市,官吏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增加。

02

古代县衙管理职能没有那么多

古代县衙的主要职能,是征收赋税、决断刑狱、劝农稼穑、培养学子、维护治安等,也就相当于现代税务局、法院、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文化局、公安局这几个部门的职能。

而且,我国古代重农抑商,县衙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农业农村发展、维护社会治安、征收税赋、案件初审这几个方面开展的。

不需要在商业发展上下大力气,为古代县衙节省了相当大的人力资源。

03

古代“临时工”众多

在我国古代,一般只有县级主官(知县)、辅佐官(县丞,相当于副知县)、秘书长(主簿)以及司法人员都有正式编制,其他的像师爷、会计等幕僚和具体工作人员都是没有编制的,一般薪水由知县给付,算知县的高级家丁。

而且,上级临时安排紧急任务,县衙还可以通过发动宗族、雇佣临时人员来做一些临时性工作。

由此可见,古代的几十名官吏是完全有能力管理一个县的。




我是清风醉史,我来四答此问题。

在中国古代看似一个县衙编制几十人就可管理整个县几万,甚至十几万人口(再多就上到州或府了,要不就是京师直辖县了)的军政、钱粮、诉讼、缉盗等一切事物,效率感觉比现代社会都高,其实不然,且听我来一一分析。

先来看县衙的正常编制,主要分三部分:

一、体制内(朝廷正式编制)的官员,分入流和不入流两种,相当现代社会的公务员。

1.县令,一县之行政长官。一般管辖万户以上的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称知某县事,明清朝叫知县,百姓称县太爷、老父母。

2.县丞,县令的副手,佐理知县,分掌税收、户籍等事务。(小县可不设)

3.主薄,品级略低于县丞,也是帮助县令处理行政事务的佐官。(小县可不设)

4.县尉,品级与主薄相似,分掌缉捕拿奸、抵御盗匪、守卫县城等军事事务。

5.教谕,品级更低一些,分掌县内的文化教育、学子考评等事务。

以上是有品级的朝廷正式官员,还有些未入品的流官,包括:典史、驿丞、(课税、仓廪、河泊大使)、医学训科、僧道会司等等十好几个具体负责一方面事物的流官。

二、体制内的吏员

体制内的吏员相当于现代社会的事业编,也有地位等级之分,通常以“流外几等”来区别。

各官员之下设置吏员若干名,为诸司曹的业务主管,细分为税收、刑名、兵役、文教、水利、农耕等。吏员中,职务最高的称为典吏,也是最有希望迈入官员品阶的吏员,如县里出现空缺,通常由典吏补入,林林总总加起来也得二三十人。

三、体制外的衙役

衙役就像现代社会的临时工,有官方身份,但朝廷不发俸禄,由县衙自筹发放。有些朝代,把名额分发到乡里,摊派到百姓身上,毎年义务劳动,跟本就没有俸禄。

这些最低级的人员负责站堂、缉捕、催差、征粮、押送等最辛苦和危险的事务。以清代县衙为例,一般分为“三班衙役”,指皂班、捕班、壮班。各班衙役均设班头,统领属下做事。

皂班,负责护卫、开道、升堂、执刑;捕班,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捕快,负责侦缉、抓捕、传唤等;壮班,就是民壮,负责把守城门、看护牢狱、库房等。

另外,衙门中还有些做杂事的帮佣,比如:厨子、更夫、门子、仵作、马夫、老妈子等杂员,也属衙役的范围。

举一个清朝时期的例子,清中期大兴县衙定额为:门子2人,皂隶16人,马夫12人,禁卒10人,轿夫8人,灯夫4人,库卒6人,仓夫4人,民壮60人。但实际上的数量远远超过了编制。通常,小县有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

除了县衙的官吏、衙役之外,各乡、各村都有管事的阶层,协助县里处理民务。比如明清的保甲制、里甲制,规定了由保正、甲长职役乡里,负责征收钱粮、修筑河堤、普查户口、整顿治安等,其手下也有临时调集的本乡壮丁为其出力。

结语:

说到这里,各位应该知晓古代一个县级行政区域想要运转正常,需要多少人了吧。不是想象中的几十人就能管理好一个几万人口的州县了吧,往少了说也得好几百人啊。




自从秦始皇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县令就成为最重要的基层官员,一直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时期,前后延续了两千多年。在古时候,知县属于七品官,官阶不高,但是对于地方上来说,却又是最接近普通人群的人。

 

在中国古时候,尽管地域辽阔,人烟稀少,但是大多数时候,人们都喜欢比邻而居,聚集在一起生活,所以形成了很多人口大县,虽然不像今天动不动就几百万人口的规模,但是最少也有十几万几十万的规模。那么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为何能够管理全县几十万人口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统治者的愚民政策

 

在封建君主社会里面,统治阶级一直采用愚民政策,不论是道教、佛教还是儒家的许多思想里面,都有很多愚民政策的存在,从而在思想上控制治下的人民,不让其反抗自己的统治。

 

在长期的愚民政策赢下治下,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因此,即便是几十万人的县域,能够真正有想法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都是混日子,得过且过。统治这样的人民那是比较保险和安全的事情。

 

第二个原因,朝廷背后的支撑

 

朝廷作为国家暴力工具,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支持自己所派出去的官员,即便是这个官员是一个十足的混账,也会默默地支持他。除非到了群情激奋,快要控制不住局面的时候,朝廷才会出手杀鸡儆猴,以儆效尤以及给民众一个交代。

 

第三个原因,严格的土地政策

 

《诗经·小雅·北山之什·北山》中“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句话代表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基本的现实。由于中国古代的皇帝自称“天子”,代表上天来统治天下在子民。

 

由于全天下的土地都在皇帝的手里,可以指定最严格的土地政策,将人牢牢地固定在土地上面,不允许随意迁徙。因此,县令作为天子派出去代表自己统治意志的人,具有很高的权力,可以对治下的民众随意支配。

 

第四个原因:严厉的户籍制度

 

县制的出现,始于商鞅变法,“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同时,商鞅还指定了户籍制度,将统治之下的臣民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这样一来,所以的臣民都在这个制度之下身不由己。

 

一旦县令所统治的区域里面,发生了不正常的事情,就可以快速精准地定位,找到危机的源头,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第五个原因,乡绅制度

 

很多在朝廷担任过重要职位的人在年老的时候,都会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即便这些人不再做官,但是凭借自己的关系,依然拥有很大的话语权。中国封建时代大多数的农村地区,统治权基本上就被这些人所垄断。

 

由于都是乡邻的关系,所以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时候,都会给彼此一些薄面。因此,县令们只要打点好这些人,就能够很好地统治自己的县域。

 

第六个原因,每个县城都驻扎有军队

 

在中国君主时代,军队与行政是两个完全不相同的系统。虽然如此,县衙和军队之间还是保持着很大的默契,至少在守土安民方面,大家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当县里面出现了县令处理不了的暴乱时,军队六会出面镇压。

 

第七个原因,县衙的机构设置

 

县衙里面,县令最大,还有县丞和主薄从中取事,在他们之下,还有大量的小吏和衙役。每个衙役都有自己的帮闲,这些帮闲少则三五个,多则数百人,由于他们都一官府县衙为生,所以县令要办什么事情,这些人都会群起响应的。

 

由于以上七个原因,县令在自己的任上才有会有足够的安全感,不会因为某些事情二畏首畏尾,可以放开手脚去治理自己的县域,提升自己的政绩,谋求更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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