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14:03:18 条浏览
在和几个哥们一唱: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看。。。。。。。。。
明年才23不知道明年在哪里捡垃圾了
我二十三岁时在部队复役。
二十三岁,哎呀,我在北京大栅栏,跟着一个安徽师傅学做菜,一心想成为一个会做各种美食的地主婆。那时候我睡在吊床上,需要后来的员工顶替我睡吊床,我才有资格睡床铺。有一次睡梦中翻身掉下来,砸到下铺的大姐身上,大姐是服务员,可能白天太累了,我那时候八十多斤的人,都没把她砸醒,搂着我翻个身继续睡,然后我自己忍着笑又爬到吊床上去了……年轻真好啊,可惜二十四岁我父母离婚了,我妈不让我出去打工了也不让我谈恋爱,直到我三十多岁她骨癌去世后,我才重获自由。
二十三岁那年的10月,生了女儿!
因为穷,因为不被双方父母认可,我们在洛阳讨生活,生产的前一天我还在市场卖青菜,孩子出生,家里分文没有,还欠俩月房租,屋里连一个鸡蛋都没有!
孩子出生穿的是邻居给的小衣服,舅妈给做了一套棉衣,生产第十二天,老公回老家筹钱,我一个人又煤气中毒了(煤球炉子),倒在雪地里浑身抽搐,不知多久我才爬起来!但因为没钱,也没去医院,就那么熬过来了!
二十三岁,不愿回忆的过往!
在大学教书
二十三岁那年我结婚了,成了一个远嫁的人。夫家也穷,最不习惯的是,他家才一个锅。做了饭,做不了菜。
那时一般是中午先在锅里烙饼,然后炒菜。如果是夏天,就喝水缸水。有时不做稀饭。他们这里爱做一锅掀,比如,做稀饭。先和面,烧火等锅里水开以后,就把先擀面做的卷子贴在锅边。盖好锅盖等稀饭熟了,卷子也熟了。还做熬白菜粉条贴卷子或玉米面饽饽。或熬鱼贴卷子或玉米面饽饽。
成家那几年,我也学会了做布鞋。但是做的没别人的好看。那时村子里有几家人有电视,我们家没有,晚上去爱人的亲戚家看,不敢看太晚,担心影响别人休息。那时家里有一台旧的收音机。晚上我喜欢听好像中央台有一个今晚八点半栏目,有点歌等内容。
那时我还喜欢听长篇小说联播,听过的内容也忘了。爱人的一个亲戚在乡里的政府上班,他会拿一些报纸回来,他的女儿读高中。我常常去他家看报纸,看他女儿的语文等书,因为有些文章我没看过。
爱人的的一个表姐家,因为他的表姐夫喜欢看书,也藏了一些书。我就借了他们家的《三国演义》《童年》等书来翻翻。也不爱还,直到她的表姐来家里崔,要《三国演义》才还给她们,那时已过了二十三岁了。那本《童年》就不还了。看看我是不是很赖皮。
那时这里的冬天很冷。家里就生一个小煤炉,窗户是塑料布的。吃水要去别人家挑,虽然他家有井,但是水质不好,没法食用。水缸冻了一层又一层的冰。
那时的冬天,我穿的棉衣棉裤都是棉花的,棉鞋。穿的厚厚的,很臃肿。因为家里冷,穿的多,厚实。才能抵御冬天的寒冷。
那时的生活很贫穷,好在贫穷的生活已经过去了。现在因为搬迁,我们已住上了有电梯的新楼房。
想想那时贫穷的日子,真是感慨万千。
我在玩,玩得天翻地覆[我想静静]
我今年六十七岁了。想起我二十三岁的正在大队当团支部书记。那时候,团工作不像现在没事干,学雷锋,青年突击队,文艺宣传队。记得我二十三岁那年是一九七六年,唐山大地震,紧张不安的思想情绪波级到全国各地,家家户户都搭抗震棚,大队生产队干部忙上忙下。抗震刚慢慢淡化,伟大领袖毛主席九月九日逝世,全国人民沉浸中极其悲痛中,每个大队设灵堂悼念毛主席,我用悲伤的声音宣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事委员会《讣告》……。我二十三岁那年的冬季专门搞的工作就是《大赞大颂华主席,深揭猛批四人帮》。二十三岁那年是我们国家国难当头的一年。史无前例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己经接近尾声。到一九七八年改革开放己经拉开序幕。
第三次复读,也就是高六,搞搞对象,吃喝玩乐,在校外住,自由自在逃课潇洒,备战高考,这就是我23岁
23岁可能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吧!我18岁下乡,三年后恢复高考,我考入了一所师范院校。在农村吃过苦的人,到了大学里简直是到了天堂一般。吃的住的都是青年点无法比的,和农村艰苦的劳动相比,上学对我来说更是无比的享受。更主要的,周围的同学和青年点同学比,觉得更有共同语言共同理想。21岁到24岁,最美好的年华,在大学校园里,读书学习,谈恋爱,无忧无虑,真是一段令人怀念的时光。
我23岁,已经在井下挖煤干了七年了,有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幸好,好人有好报,是经常做好事的结果,这也是大家公认的。
二十三岁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我在这一年的春天有了大女儿,初为人母,脸上洋溢着幸福。
身份的转变使我把生活的重心放在了孩子身上,手忙脚乱,日夜颠倒。喂奶,洗尿布成了我生活中的主旋律。既承受着身体的劳累,又享受着新生命带给我的美好。
那年代厂里的生产很忙,因为在同行业中我们的产品质量有口皆碑。所以相邻的贵州省黔东南好几个县的印刷业务都一直在我们厂做。业务范围广,订单应接不暇,人手非常紧。因此,产假一满,孩子还嗷嗷待哺,我就上班了。
我的母亲经常会把女儿带到我上班的排字间来玩。同事见了,总要丢下手中的活抢去抱抱,孩子在同事们手上争来争去。“连络胡”最喜欢亲小孩,女儿总被他那浓密的胡须扎得脑袋左右躲闪,那憨态惹得同事们哈哈大笑,女儿在同事们浓浓的爱意中成长,这就是我二十三岁那年。
如今距离二十三岁己有四十七年了,我也从当年的年轻少妇变成了现在的白发老妪,人生真是“逝如朝霜,时无重至,华不在阳”,让人感概,使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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