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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一男孩被父母绑在柱子上36小时后,不治身亡,你怎么看?

2023-07-24 10:50:46 条浏览

早些年我弟弟俩夫妻在外打工,留下一侄儿六七岁要我父母照看,侄儿调皮无法无天,逃课打架,小偷小摸,我爸爸无法管教气个半死,也用布带把他绑在水泥电线杆下晒太阳,说看他怕不怕,晒了他两个小时他还是乐呵呵的没一点悔改之意。我爸看到侄儿这副德性说沒得救了,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挽救侄儿这些毛病,过后几天我看他在和别人打架,欺负别的孩子,我偷偷靠近他身边,用一个很大的麻袋往他头上套下袋口一扎,往肩一扛问他你改不改,读不读书,还打不打架,我说你不改把他背山里去。他向我求饶说再也不敢这样不听话了,后来从此没有再让我们操心他的事,现在也娶妻生子也有自己的一份事业,我觉得教育子女不能一味的打骂,揭他的短处,要多发现他的长处,多鼓励他。要教育孩子不要当着太多人的面说他(她),要顾及脸面,孩子们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我的儿子我用这种方式教育得还算成功。事主儿子也许不听话气不过把他绑起来,绑得大重了,时间大长了,血液不过关而致死亡吧。希望家长有类似孩子不听话千万慎之又慎,不然悔之晚矣。




对于这种现象,我真的很无奈,你选择了那个生命,为什么就不能爱护他,保护他。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都应该用正确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过去的打骂体罚方式早已经不适合当今的教育体系了。

1.对于那个孩子。我很抱歉,你还没有好好享受这个世界,你还没有好好享受这个生活,你甚至还没有享受爱与被爱的感觉,就这么匆匆的离开了我们,世界是美好的,可惜你看到的却只有残忍,我很抱歉,让你看到如此不堪的世界,希望你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充满阳光与爱,远离悲伤和无奈。

2.对于那对父母。我只有厌恶,作为父母,不管孩子做错了什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教会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让他们懂得善恶是非,我不知道孩子到底做了什么,让怀胎十月的母亲和养家不易的父亲选择将之捆绑长达36小时,这个结果也是他们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有人说,失去孩子已经够可怜了,就不要再抨击他们了。是吗?这并不是抨击,他们也不可怜,作为孩子的父亲、母亲,居然可以做出这样的举动,有时候甚至怀疑孩子是不是亲生的。既然你选择了这个生命,你就要对他负责,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希望,世间的父母都能够以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对待孩子,生命不易,需要珍惜




最开始我看见这个新闻是震惊的,这不知是多少个在“在棍棒教育”的悲剧了。

一个14岁的男孩因为偷窃被父母在夏天绑在石柱上,经过36小时的捆绑加上高温,最终男孩不治身亡。

父母为了管教孩子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到是孩子死亡,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对家庭还是社会,都是一桩惨剧。

为了管教孩子就必须才用一些暴力的方法吗?

“棍棒教育”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许多家长觉得打孩子天经地义。一句“这都是为你好”成为家长棍棒教育的理由。在我们这代人里面,有或多或少的人见过,或者亲身经历父母的打骂。

“暴力”不是一瞬间,而是永远

陈乔恩在我的印象里她就想她演的偶像剧里面的女主,阳光善良,有活力的没事哈哈大笑的女孩。谁又会想到这样的女孩可以和“棍棒教育”扯上联系。可是事实就是这样,陈乔恩在参加某综艺节目时说自己小时候有被母亲暴力的经历,并在心里留下阴影。

面对节目里面的独自采访环节,陈乔恩提到自己母亲时,整个人呈现紧张的状态。在谈到自己小时候对母亲的不好回忆时,还会猛一回头,以确保母亲不会听见。

时隔多年,陈乔恩仍然保留着对母亲的恐惧,棍棒教育的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也让电视机前的观众深刻的感受到了。

悲剧不是意外

当我们在谴责这个新闻里面的父母这次“太狠心”“下手重”时,却忽视了另一个事实——这样事情的发生并不是突如其来的,在这次暴力前有经过多少次类似的“棍棒教育”。在近年来的新闻里被“棍棒教育”致死的事件很多。因为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错误,让父母和孩子都成为受害者。父母想的教育自己的孩子,可是不知道合理的方法,便才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打骂。

面对14岁的林某得偷窃行为,林父才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教育,只是对孩子进行惩罚捆绑在石柱上,而没有问问孩子为什么偷窃?是平时钱不够花?还是不良嗜好?如果当时林某父母能和他好好谈谈是否能挽救悲剧的发生?

面对孩子的错误行为,父母应该给孩子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告诉他的行为是错的,为什么是错的。而不是一开始就打骂,打骂会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导致孩子有可能故意偷东西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

所以面对孩子错误行为的时候,适当的惩罚是可以,粗鲁棍棒教育不仅不利于教育,还有可能把事情的发展更加严重。




看到这个新闻想起来我的一个小学同学。那时候是八十年代中期。这个同学从一年级就开始偷,那时候孩子也没啥零花钱,但是几毛一块的也很看重。那个男生是惯偷,经常班里同学一丢东西,就知道肯定是他干的。老师教育,家长揍都改不了。终于在四年级的时候,他爸爸急了,一巴掌把他扇的一只耳朵聋了,就送回老家了。后来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真可怕,这父母是怎么想的!孩子犯了多大的错误,至于吗?他们是不是做事不经过大脑等我思考,换做是一个成年人被绑在柱子上36小时也会受不了啊,更何况是个孩子!

狼妈狼爸

这真的是教育的失败。很多家长对于孩子不听话就喜欢用暴力的方式让孩子记住教训,轻一点的就大骂一顿,重一点的就弄出一系列的体罚!但是这样孩子真的会长记性吗?

我感觉是不会的,只会让孩子更抗拒。相对于父母来讲,孩子是弱势,手无缚鸡之力,更本就不能反抗。而且很多父母常常会教训的过头了,这样不仅对孩子造成肉体上的伤害,还会诱发逆反心理

适度教育,理性思维

在小孩子都还是处于对什么都懵懵懂懂的时期,家长如果整天体罚孩子,而不是对孩子进行理性的教育,这样的孩子以后也会是一个极度暴力的小孩。而且,随着小孩年纪越来越大,家长是会根本管不住的!

所以对于孩子等我教育问题,一定要理性!

孩子是父母的宝贝和希望,虽然从不同角度来看,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家孩子好,但是家长千万要理性,不要用力过了头,这样反而会伤害自己的孩子!




对家暴这种事,我们很无语,它是个别的事情,触及了法律。我们教育小孩,特别是熊孩子,他们的痼疾,是长年累月积存的,单纯用一种方法,十分难凑效。家长也是恨铁不成钢,要了小孩的命。如果家庭学校社会都教育没有作用的情况下,家长应该顺其自然,不能霸王硬上弓,以身试法。给他时间空间,如果不改变,由国家处理,不要妄自为之。我们为这个家长可惜了,“子不教”,“非父之过”的。




孩子玩皮可以打几下,然后跟他讲明为什么打的原因。其实孩子们很聪明的,别以为他们这年龄什么都不懂,耐心跟他们讲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下次他们就会知道。那些粗暴对待孩子们,他们会有逆返心理,你不让做他偏做,这样就没效果了。泉州市的小男孩是粗暴教育的牺牲品,我不知道这男孩的父母,这辈子还怎样活着。




又是一起悲剧,我没有看到新闻内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从题主的问题来讲,父母实行了他们认为对的行为,或许,他们有想过这个结果,可是,这一定不会是他们想要的。那么,很不幸的没有如果,就只有接受了,不论你再怎么懊悔。我只希望这事不要再发生了,愿逝者安息,生者振作




溺爱和棍棒,是现在家长教育孩子的两个极端,也是家长头脑思维幼稚和简单的夸张表现……

刚刚看了一则:因为孩子语文只考3分,班主任教育孩子,家长把老师打成住院……

这是溺爱得伤及他人的.....

最离谱的是对自己的孩子像仇人一样的——

昨天看了一则:爸爸嫌儿子走路太慢,一脚踹折儿子大腿……

今天又看了这则更狠:

一个14岁的男孩因为偷窃被父母在夏天绑在石柱上,经过36小时的捆绑加上高温,最终男孩不治身亡。

这是自己亲生的吗?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吗?

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

怎么也想不通啊?对阶级敌人也没见过这么狠的......

想一想,这孩子那36个小时是怎么过的?哭声喊声求饶声会是多么的撕心裂肺.....

亲爹亲妈,听到会熟视无睹?

真的不能想象,一个活生生的半大小子,最终不治而亡......那个场景,设想一下都会半夜惊醒。

但这是亲生父母干出的事:即便这孩子偷盗,即便这孩子不服管教,即便这个孩子无可救药,但毕竟他是你们的骨肉.....

他犯下今天的错误难道没有你们的失误,而且孩子的罪过不至于死吧?

愚昧,对于这样的父母,只能以死来告慰儿子在天大的亡灵了.....

——恳请有同感的朋友,一起来谴责这对无良的父母吧!




谢谢邀请!太令人震惊了!这对父母用这种非人的手段来对待自己的儿子,当时的情绪可想而知,是因为自己的孩子一次次的偷窃行为,使得这对父母为之发狂了。这是36个小时啊!又加上高温的天气,把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命丧黄泉。

太令人震惊的同时也让人心疼!孩子要从三岁以前进行各个方面的教育,到了十四岁基本上性格都已成型了,人也好比大树一样,要想成为参天大树,成为栋梁之才,必须要对小树苗一样,如果发现小树苗有弯是要及时的捋直弯,因为小的时候弯是比较好直的,大了想直也就直不了,其实树是和人一个道理,小孩子越大越不好改不良的缺陷,因为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所以每个家长一定要引以为戒,把自己的孩子要想培养德才兼备的国家栋梁之才必须从小要开始教育好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是有这种道德素质败坏的事件。我的思想观不知道已经被刷新了几次。从小悦悦事件到江歌案,到唐山黄淑芬案,再到朱晓东的杀妻藏尸案。等等等等!让我们不经感叹社会到底怎么了,人性已经缺失到这种地步了么?

作为中国国民,我们的道德素质应该提高,人性理念应该加强,遵守一下法律和规章制度。

一、有规则制度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好。

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社会,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社会,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坠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社会。

二、好制度让人变好,坏制度让人变坏。

人首先应该遵守规则制度,再来谈道德。违背了规则制度的道德没有任何意义,只谈道德不讲规则,这样的社会很虚伪。

我们不能奢望仅靠道德约束就能建设好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建立起规则制度,整个社会才能变得越来越好,很多时候,好的制度往往能够事半功倍。

对于这种人性缺失的人,我们应该有一种强有力的规章制度去惩罚,应该有一个好的法律制度去约束。这种人性缺失的案件屡次三番的发生,我真怕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无比黑暗。




不要这么残酷。小时候班上有人掉了书,老师对丢书的人说,书丢了也要考100分,结果还真是。40年后,同学聚会,偷书的人主动道歉。皆大欢喜。为什么偷书呢?因为学习太好,羡慕嫉妒恨呗!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首先,这必须以“虐童罪”判刑这对父母家长!没有商量余地。决不纵容任何一个对“生命”没有敬畏感的愚昧之人!!!

另外,我们先分析分析这男孩子为什么会有偷窃行为?(1)他从娘胎里出来是肯定不偷窃的。(2)老师父母也是告诫他不偷窃的。(3)他自己也是知道偷窃不对的道理。...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长期的合理小要求都被“心穷”的父母亲一味拒绝,使得这年幼而没有足够自制力的孩子就挺而走险了...

...“人穷,心不能穷”“...再苦,不能苦孩子”...能悟透这些话的成年人有几个???

另外,所有的父母亲必须明白一个底线:自己的孩子们拿自己父母亲家里的任何东西都不是“偷窃”!!!难道父母亲家不是“自己的家”!!!只是要耐心地告诫孩子们做任何事都要有禀告双亲的习惯。而双亲就不要“心穷”而过分舍不得。。。




99随便语:孩子成为小偷已经是悲剧!父母为管教孩子“出手太重”,导致孩子死亡,是个更大的悲剧!父母连同大舅哥一起锒铛入狱,更是毁了两个家庭!不值得同情!

事发简要经过——

泉州市马甲镇溪林村。村民林某河(男,40岁)曾某(女,39岁)曾某某(男,43岁,曾某哥哥)三人合伙,将林某河与曾某14岁的儿子林某,用铁链、绳子、挂锁等工具,绑在家中二楼的水泥柱上,时间达36小时。林某身体出现不适,后抢救无效死亡。

1,这是虐待罪,而且是致人死亡的虐待罪!14岁男孩的父母,以及母亲的哥哥,三个中年男女,将要面对的是牢狱之灾。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棍棒之下出孝子。

14岁男孩父母,为什么伙同大舅哥,对自己亲生儿子下毒手呢?原因是,这个孩子数次偷窃他人财物,屡教不改,这一次又因偷窃被邻居告上门来。父亲林某河一怒之下,伙同妻子和大舅哥,干出了蠢事。

儿子偷窃,那是违法犯罪,但使用如此残酷手段虐待孩子,不同样是违法犯罪吗?

三个中年男女,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犯有虐待罪,又因虐待致死,量刑幅度在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正所谓养不教父之过,孩子成为“惯偷”,不也是父母教育不到位吗?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从小,不能等到大了才着急。

举个例子。种下一棵树,当这棵树还是幼苗时,如果长歪了,你可以很容易把他扶正。但如果这棵树渐渐长大,在这个过程中,你忽视了这棵小树的成长,等到长成一棵比较大的树,再想扶正,那就难多了。

养育孩子也是同样的道理。

有句话叫三岁看到老。我们不能因为孩子小,就不重视对他的教育。对待一个3,4岁大的孩子,当父母的已经要让他开始形成正确而独立的是非观了。

父母教育孩子,是一件无偿的付出。

有些人认为,把孩子养大,父母的责任,就是给他吃穿,再让他有读书的机会,但那是不够的!父母必须给孩子足够的关心和爱护,当孩子出现错误苗头,必须及时纠正。不要等到孩子到了青春期,恶习已经养成,那就悔之晚矣。

3,对父母来说,养一个孩子,养好了是财富,养的不好就是一笔债。

福建泉州的这对父母,已经为了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失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说实在的,笔者并不同情这对父母。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复印件,其实就是那么回事。天底下没有哪个孩子,从一出生就是个有恶劣坏习惯的人。一个人要想学坏,必须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家长认真负责一点,不至于让孩子成为一个“惯偷”。

总结:我们让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对他负责。对孩子的负责,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负责。假如我们不愿意花费精力去教导这个孩子,那就不如不要让他出生。




这无疑是一个时代的大悲剧!36小时被绑在柱子上,致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死亡,这是何等之悲!人命关天!生命对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当十分珍贵,应万分珍惜才对!

可他却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在棍棒教育的错误指导下,“杀害”了!可悲、可恨、可怜!

事情的起因是孩子因偷盗,教育无效,然后采取了极端手段,不幸导致死亡,这样类似的事例,以前也曾有报到,现在又发生了,让人震惊!震惊之余,我要大声疾呼:棍棒教育与事无补,不会起到任何正面作用,只能导致事情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弄不好往往会出现悲剧,这件事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其实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心灵教育,要比棍棒式的打骂教育灵验的多,这已是一个不爭的事实。可是一些家长在急躁情绪支配下,往往会采用极端措施,结果弄巧成拙,不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而且铸成大错,教训何等之深刻!是该到了警醒的时侯了,为人的父母们!

自然,我们承认教育不是万能的,对有些人的教育终究起不了作用,但这不能成为打大出手的理由!即是忍受不了,要采取打骂的时侯,难道就不能把握一个度吗?一个十四岁的小孩36小时被绑在柱子上,这么长的时间里,为人父母的你们难道就无动于衷吗?太不可思议了。退一步说,真管不了,还可以借助法律的力量,法律追究不了,宁可不管,也不可如此极端,现在留给一家人的恐怕只是满满的的悔恨......




好狠的心啊!这父母亲怎么能做出如此狠心之事、36个小时啊!试问有几人能被绑在柱子上熬过36小时、把这位父母亲也绑绑让他们也体会体会、太不可思议了。




14岁本来正处于朝气蓬勃的少年时代,本该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足球场上,和同学挥汗踢球,却惨死在无知的父母手下,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教育的重要性。当孩子第一次偷东西的时候,父母就该教育孩子偷的下场。当孩子屡教不改,父母觉着自己无能力说服孩子,何不请警察来帮忙改教改教。孩子投胎到我们的家里,父母有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成功的教育不是“不打不成器”,也不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家长的情绪控制和教育方式的调整能避免很多的悲剧发生。而家长对孩子的惩罚程度也应设置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正确的心理引导才能让孩子走入正途。

8月3日,林某成报警称,其孙子林某(14岁)在洛江区马甲镇溪林村家中死亡。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河的儿子林某因先后数次偷窃他人财物,屡教不改,在林某又一次偷窃被邻居告上门后,林某河为管教林某,于7月29日23时许,伙同妻子曾某及妻子的哥哥曾某某,使用铁链、绳子、挂锁等工具,将林某绑在家中二楼的水泥柱上,至7月31日上午11时才解开,非法拘禁林某时间达36小时。由于非法拘禁时间太久,再加上当时天气酷热,导致林某身上不同程度受伤。发现林某身体出现不适后,林某河等人也曾请人上门看诊,同时为其买来了药,但林某最终于8月3日上午死于家中。

家长的惩罚程度应设置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

象征性的以恐吓式的行为进行“提醒”和“警告”,让孩子意识到自己做错事的严重性无可厚非,但像审讯犯人一般上使用铁链、绳子、挂锁等工具,将林某绑在家中二楼的水泥柱上并且绑了36小时之久则有“用力过猛”之嫌。前几天在问答看到一个类似的事件,母亲为惩罚孩子假意离开致五岁女童掉入河中死亡。作为家长,对于孩子的管教方式过于玩笑化很容易导致悲剧的发生,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至少要将惩罚程度设置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另外,体罚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太严厉的惩罚容易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施加的过于压抑也容易在情绪爆发做出过激行为。

没有对症下药导致心理教育的缺乏

从该事件中得知,14岁的林某是因偷窃他人财物,屡教不改被惩罚,那么,林某为何会屡教不改呢?说明他的需求没有被满足,他偷窃的心理根源没有得到解除。对暴力的屈服并不等于对家长的认同,暴力击碎的是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青少年时期,孩子观念的可塑性还很强,给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很重要,引导孩子获得正确的认知,让他知道偷窃对于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伤害。同时真正了解他内心的需求,是因为零花钱不够用还是自己有心仪的物品没有钱买,了解孩子行为背后的真实原因,让他以合理的渠道满足自己的心愿,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孩子犯错,教育的方法有很多种,但绝不是如此不顾后果地惩罚。泉州市一男孩因偷窃被父母绑在柱子上居然长达36小时后,不治身亡……教育孩子,到了如此程度,就是教养的悲哀了,再怎么恨铁不成钢,也不该如此惩罚折磨孩子。孩子遇到如此狠心的父母,是最大的不幸。教养孩子,惩罚要有一个度,那就是不伤害孩子的身体与心理健康。一旦发生让人心痛与后悔的事,一切也就没有意义了。

孩子会想着偷窃,一般都是渴望得到某样东西而不得,在强烈的渴望之下,行动战胜心动而采取的一种行为。事情发生后,父母应该第一时间安抚好孩子,再用引导性的语言让孩子说出心里话。再告诉孩子这样的行为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实在想要一样东西,可以试着跟父母沟通。只要在经济能力承受范围之内,那么父母可以满足孩子的要求。

孩子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父母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一味地责怪孩子,打骂孩子,这样极端的手段,对孩子身体与心理都是一种伤害。也许孩子从此会惧怕父母,变得畏畏缩缩,也许孩子也明白了,犯了错,只是打一顿了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孩子清楚地认识到这样做是不对的,才能让孩子下次不再犯。




教育孩子很难一蹴而就。既不能过于急躁,寄希望于一两次灌输或棍棒即把人生的大道理教会他(她);也不可过于溺爱,一味地迁就呵护,不予管教。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即是此理。

孩子观念错误,绝不是一天两天形成。既然错误不是一天两天行成的,为何奢望一顿棍棒一次锁绑即可令孩子幡然醒悟,而痛改前非呢?

家长平时疏于管教。孩子犯了错误,又急于纠正。属于典型的“要么不管,要么往死里管”!从这一点来说,家长不称职!

家长采取简单的野蛮暴力手段,不讲教育方法,是悲剧的缘由。孩子意外而去,最痛心的应该是家长!但家长的过失,无法弥补。

法治社会里,生命权对所有人平等!哪怕是父子妻女!哪怕是惨剧的最大受害者!所以在法律上,应该追究家长的相应责任,以为后来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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