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2 14:45:41 条浏览
西门观点:女狗主人素质低下,令人不齿!
事件大略:5月1日小长假,大连某公园里,一个30岁左右的女子带着一条大狗和一只小狗在公园里溜达。
狗突然去追咬一个年仅7岁的小女孩,小女孩被吓得直哭。小女孩的爷爷奶奶上前理论,但这个女狗主人不仅不道歉,反而用手指着女孩的爷爷奶奶,指责他们:以后看好自己的孩子。
很多路人都看不下去,有人拿出手机拍视频留证据,有的指责这位女子没素质。女子被激怒,大声说,咬到谁谁活该!
我的看法:对于这件事,现在不知道前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是这个小女孩故意去招惹狗而被狗追咬,孩子的爷爷奶奶应该有责任,的确没有进到看孩子的责任。
但如果女孩没有招惹狗,而只是从狗旁边经过,狗以为女孩要招惹它而去追咬女孩,那就是女狗主人的责任。如果是这样,那女狗主人太蛮横不讲理了。
真是有什么样的狗,就有什么样的狗主人。然而,狗是畜牲不懂事,难道这个女狗主让人也不懂事?有时候狗还通人性,而这位狗主人连狗都不如?
但无论怎样,这位女狗主人也是素质低下,令人不齿。即便真的是孩子招惹了狗,那也是喜欢狗狗,却不知它会咬人,毕竟孩子只有7岁,逗弄狗狗也是正常,女狗主人应该管理好自己的狗。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根据描述,这是在公共场合,孩子也没有去挑逗动物,也没有怎么样,个人认为不存在大人没看好孩子的情节。
反而是养动物的人,如果是属于比较凶猛,有攻击性的,就跟应该牵好看管好。声音再大,没道理也是没用,法律都不会帮。
怎么处理要看女事主的态度
谢谢邀请!
对这个问题最近网上连续都有评论。我认为如果小女孩被狗咬伤了,家长应及时送到医院救治,小女孩在因为被狗咬后的救治时的一应发票要妥善保存好,以备后期的呈堂证供所用;小女孩的家长同时要在小女孩被狗追咬时能用手机将现场实况拍照或拍视频,并请当时在场的朋友提供人证材料;如果狗的女主人不积极主动上门或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并致谦,还一味强调小女孩家长没看好孩子,小女孩家长可携带收集到的人证、物证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申告,并附带民事赔偿。
作为当事人狗的女主人应态度诚恳地首先要向小女孩家长赔礼道歉,积极主动带孩子到医院治疗,为了表示诚意,应主动将小女孩的治疗费用、慰问品、慰问金当面交至小女孩的家长,以利整个事情的后期处理工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必竟大家都在一起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谢谢邀请,二哥对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是很了解,回答显得有些唐突,不过作为一名铲屎官,二哥还是提倡文明养犬。
在这件事情上,二哥觉得狗主人的做有些欠妥,外出遛狗一定要记得栓绳,至少你要对周围的环境负责吧?狗狗追人本身就已经给人造成的伤害,还去吼别人,那就更不对了!
透过这件事情,二哥更想说的是社会上确实存在着一些人,他们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活着,或许是因为他们占有一定的资源,具备某些方面的优势,但是在二哥看来,任何优势的都无法改善他们内心的卑微,套用一句很伤人的话,这些人没有素质,或者说素质极差。二哥也发现在这些时候,很多人会将愤怒的焦点对准狗狗,其实在这个过程中狗狗只是一个道具,即使没有狗狗,也很难掩盖这些人卑微的灵魂!
所以二哥想在最后告诉大家,问题不在于狗狗而在于狗主人,我们在谴责狗主人时不应该将所有的养狗人与这些不文明的养狗人混为一谈,因为他们的素质高低评价不应该有狗狗代为受过,他们只是借养狗之名坏了养狗的名声!
人借狗势,狗借人威?欺负老人和孩子,这个主人也是够了。
事件
据题主描述,网友爆料,一条没有带狗链的凶狗叫着追赶7岁左右的小女孩,还差点咬到孩子,索性孩子没受伤。事后养狗女子不道歉还指责孩子爷爷奶奶没看好孩子,大骂“咬了都活该。”
(图片来自出题者配图)
骂着的时候,孩子爷爷奶奶报警,女子立即牵狗离开。
分析
厉害了我的姐,不愧是主仆同心!凶狠的狗加上凶恶的主人,孩子和老人真是倒了大霉。
养狗在愉悦自己的时候,要记得不要给别人增添麻烦,这是一个有礼貌的人基本的素质。出去遛狗没人管你,但是不带狗链差点发生事故就是不对了。事后还毫无悔意,这是看着老人和孩子好欺负是么,大肆的发泄情绪,这是什么嘴脸?
明显的欺软怕硬,看见报警立马傻眼,有本事“据理力争”,和警察同志去讲所谓的“咬了也活该”的道理啊。
我估计此女子遛狗时,也不是铲屎官,弄的一地秽物也应该是常有的事。
看着这女子,鼻头紧蹙,食指嚣张,还真是一个天下无敌的样子呢。
首先主人要文明养狗,尤其是大狗必须要由主人牵引着遛狗,尽量找人少的时间和地段里遛狗为好,有些人会由于各种愿意害怕狗狗,他们并不知道谁家狗狗咬不咬人,还有一些人即使你家狗不咬人他们一样会害怕,要考虑到这样因素。
如果看见有带小孩的人经过,狗主人一定要牵引好自家狗狗,小狗最后抱起来,让他们先过去,大狗的话紧紧牵引好,就那么一会的功夫谦让一下让他们先过去的话,大家都相安无事了。
还有的情况是本来狗狗是不咬人,但有些孩子会逗会去抓狗狗而引起狗狗因为害怕了而碰到咬到的话,那么行人绝对不会去找自己没看好自己孩子的因素,一定会先去怪狗主人的,而发生这种事情的话狗主人和狗狗都会落为不利之处,这点大家都懂。
大人要看好自己的孩子,狗主要看好自家的狗狗,如果双方都能这样的话就会减少很多麻烦,互相理解互相迁就一下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狗狗追咬到了孩子的话,主人肯定是没有牵引好狗狗,是应该马上制止道歉的。但这个问题的前因提问者没有讲,是单方面狗狗就去追咬的还是这孩子去抓狗狗了而引起的呢?
谢谢您的邀请!
这则消息我看了后感觉很气愤。
小女孩没有错,老人没有错,甚至狗狗自身都没有错(它本是一个畜生)。错的是那只狗的女主人,这么嚣张,这么没有责任心!甚至泯灭的自己的道德良知!
她指责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看好孩子,凭什么?!不是孩子去咬她的狗,而是她的狗在追咬孩子!如果孩子的爷爷奶奶有看管不利的责任,那她带着一只畜生公然在大街上招摇而不采取任何限制措施,她自己的责任又在哪里?!
孩子没被咬到固然是万幸。可是孩子所受到的惊吓和心理创伤呢?甚至是一辈子都抹不去的。
就应该报警,让警察把她的狗带走处理。
我家孩子小时候,带她出门都很担心,因为养狗的太多了,甚至小区里都有很多。万一真的咬了孩子,狗再携带狂犬病毒,这不是叫父母担心一辈子吗?我身边甚至有狗把孩子咬死的事情。
所以,我觉得,咱们国家非常应该出台一个关于公共场所不许带狗、或者必须给狗带链子的规定,否则人人皆可以逐之。这也是为了保护老人、孩子等那些弱势群体的利益。
您觉得呢?
这位女士让人愤怒!素质太低,让人不齿。你的狗咬小女孩,你应该道歉,可你却指责人家没有看管好小孩,难道人家小孩还不如你的狗?就凭这女人的素质,也驯服不好狗,怪不得狗咬人,主人素质就不高,狗如其人!
有些人就是这样,外强中干,没有咬到人,口气强硬,真正咬到了,就会知道逃脱不了责任,就会服软。
近年来,恶狗伤人事件屡屡见诸网络,今年3月21日和22日,在山西吕梁、安徽合肥、江苏徐州发生三起严重的狗咬人的事故。5月1日,湘潭女大学生遭到成群流浪狗撕咬的视频,再一次将人们的目光吸引到宠物狗身上。
大连小孩差点被咬到,养狗人反责老人看护不到位,实属狡辩。养狗人或许认为,我没看好狗,你也没看好小孩,都有错。但这种推理的基础就错了,“以人为本”,说明一切首先应该以人作为首要因素来考虑。人的安全权绝对优于某些人的饲养权,这一点毫无疑问。
作为生活在社会大家庭的一份子,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权利,但每个人都也应该遵守社会秩序,那种罔顾个人利益,威胁他人安全,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应该得到制止,一旦咬伤他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养狗不犯法,但应文明饲养。将狗散养涉嫌违法,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范畴。吓到了小孩还反责老人,也是泼妇行径,应该受到谴责。你说呢?
谢谢邀请!4月29日,大连炮台山公园,一条没有带狗链的狗追赶7岁左右的小女孩,差点咬到孩子,事后一位30岁左右的养狗女子不但不道歉还指责孩子爷爷奶奶没看好孩子,大骂“咬了都活该。”,所幸的事孩子只是受到惊吓,没有造成外伤,不过倒是让狗的主人“咬”了一口……
这就是所谓的猪八戒倒打一耙吧,简直可笑到极点,不但不道歉、不安慰孩子、不扪心自问,反而理直气壮责怪孩子的爷爷奶奶,而且出言不逊,小编真长见识了,看来我真的“out”了,这世道真变化真大,狗比人自由多了,狗可以横行霸道,任意疯狂,人必须圈在笼子里,或拴在绳索上,否则被狗咬了不但是自讨苦吃,反而会落个“没有家教”的罪名。不过寻思好久,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答案,谁管狗的主人?必须报警吗?30岁左右的女人表现出了3岁孩子的言行,呜呼,怪哉!
本末倒置,是非颠倒。
根据相关规定,狗主人,带狗外出时,应牵好狗绳,套好狗嘴套才行。
现在,狗主人,放任狗乱跑,并追咬小女孩,是违反规定的行为。
若有不良后果,狗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凌远长著#
说实在的,图配的好,形象气质俱符合狗势汹汹的女主。这类女主是我泱泱大国五千年文化孕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些长着一副面瘫脸的中年妇女,天生的尖酸刻薄,不肯吃半点亏。是典型特点。
如果遇到不隧心意的事,就喜欢无理取闹,非要找到一种胜出的感觉,如若不然比让人强,奸了都难受。
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喜欢碰瓷的老太太不。这类面瘫人如果摔倒了,不幸让你扶起,说不定会讹的你倾家荡产。
公共场所溜狗请套好狗链,不然会挨揍的。
前一段时间,一个辉常辉常漂亮的女主播就因为如此,幸运的挨了顿饱拳。
狗真咬到人,不是想走就走了!
究竟是狗仗人势乱咬人,还是人仗狗势乱骂人?越来越多的遛狗引发的纷争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希望国家对遛狗和流浪狗制定管理条例,进行合理管制。
4月29日,大连市开发区炮台山公园,很多人在赏樱花。突然听到狗叫声,只见一条没有拴好狗带的大狗向7岁的女孩追去!狗女主不但不赶紧招呼住自家狗,还反而骂女孩爷爷奶奶看管不周,没有把女孩管好,“咬了都活该”!
当然,狗女主明知道自己责任,后来拴好狗带。但是为了虚张声势,推卸责任,她还是越骂越厉害。
女孩的爷爷奶奶非常有教养,根本不与女狗主对骂,免得把自己降低品质水平和形象。他们打电话报警。
女狗主听闻报警,心里立即打退堂鼓,但是嘴巴仍然不输劲,边骂边逃。
(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狗女主赶在警察到来之前,离开了!
现在越来越多的遛狗引发血案,有的狗主甚至在血案发生后赖皮拒不认领狗。而狂犬病又是无药可治,这给我们生活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流浪狗也是狗多为患,安全隐患突出!
建议:1.养狗要带牌照,登记狗和狗主人相关信息,便于“谁养狗,谁负责。”“谁抛弃,谁处理”。
2.如果养狗咬人之死,狗主人要偿命。
3.避免狗咬人后,学习黄淑芬耍赖,养狗要缴纳一定保证金。
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也是可爱的动物。但是人命始终高于狗命,不能打着爱狗的旗号,伤害了人的安全和健康甚至生命!
对于这位狗主人,正应了那句话:人不如狗。问题不在狗身上,而是人的德性问题。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类似的现象,这反映出很多人道德水平在下线下降。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呢?
原因一:缺乏同情心,情感自私冷漠。狗主人对于自己的狗对他人造成生活的不便和安全产生影响时,不是第一意识去管理好自己的狗,而是责怨他人,这种极度自私的心理,是缺乏同情心的表现,更是缺少社会公德意识的直观表现。
原因二;认知混淆,黑白不分。像这位狗主人,她的认知世界是扭曲的,对于正确与错误,合理与不合理,皆围绕自己的主观意识进行。她看似在护着狗,实则是害狗。哪一天这种现象还会发生,如果遇到更硬气的人,可能会直接把的狗打死或打伤。
原因三:强势的嚣张,并不能凸现个人的素质。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位狗主人的强势,也都知道其恶劣的低下素质。但是却少有人愿意出面说句公道话,制止这种极端粗鲁无礼的行为,说明大家都习惯了事不关已的习惯。恰是这样才导致大家都见怪不怪,从而导致世风日下。
好的社会风气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对于非正义的现象需要大家共同打击,但愿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现在多数养狗的人,都是有狗性没人性。孝顺狗胜过孝顺他爹妈。
真是有什么样的狗,就有什么样的主人。本来带着狗不栓绳,就是你的不对,错了还倒打一耙,看到你那张脸,这让我想到了某样事物。
时间:5月1日
地点:大连某公园里
事情经过:一位30岁左右的女子带着一只金毛犬和一只泰迪在公园里溜达。突然狗去追咬一位7岁的小女孩,小女孩被吓得直哭。小女孩的爷爷奶奶上前理论,但这个女狗主人不仅不道歉,反而指着女孩的爷爷奶奶,指责他们没有看好自己的小孩。
很多路人都看不过去,就指责这位女子没素质。女子舌战群雄大声说,咬到谁谁活该!跟我没关系。后来女子,看有人报警。灰溜溜的带着她的两只犬跑了,一边跑,一边还在虚张生势的骂人。
文明养犬,不是让你把狗当儿子养,狗重要还是人重要?畜生难道还比人聪明,让人家管好自己的小孩,你好意思说,明明是自己没有管好自己的狗。
我们出来遛狗首先要用绳子把它拴好,不仅是为他人着想,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要不然咬到人你也是要负责任的,像你这种只知道养,不知道怎么样管的人,肯定会遭到大家的反对。
尤其是那种小型犬,最是讨厌,见到人就爬,狗主人还觉得很聪明,有是真搞不懂养泰迪的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欢迎关注,我是黑夜前的光明。
本末倒置
人与狗谁重要?
很多人养狗的同时也把狗摆在了与人类同样的位置上,这是彻头彻尾的自私。
不管任何时候人类的性命都大于狗。
虽然我很喜欢狗,但这是认知问题。
你是否认为自己是人类族群的一员?
很多宠物主人脑袋里面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宠物是你最好的朋友,但你是人。
看上去这个狗主人是雌性,如果有人把她霸王硬上弓了,能不能指责她出门为啥不把自己的性器官看好?
社会上的确有某些人由穷变富、得意忘形。这些人目无大众、自以为是。虽然说他们也没做什么违法的事、但是他们的道德品质逐步下滑、这些人的行为逐步被邻里乡亲反感讨厌、最终会落的在情感上被亲朋好友邻里乡亲所抛弃。
这个狗的主人也太嚣张了吧,自己的狗没看好差点咬伤一个小女孩,她非但毫无悔意,还破口大骂小女孩的爷爷奶奶没看好孩子,甚至骂他们被咬了活该!
幸好小女孩并没有被咬伤,这个狗主人才能虚张声势地狺狺狂吠,要是她的狗真把小女孩咬出个好歹,她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到时候,她不光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上,“动物致害”案件动物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不管她是否具有过错,一旦自己的狗咬伤别人,她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况且,根据报道,狗主人没有给她的狗套上狗链,即违反规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这种情况下,她的狗咬伤别人甚至不具有免责事由,即就算是小女孩故意逗狗导致被狗咬,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要是小女孩真被她的狗咬伤了,是绝对不可能“被咬了活该的”,反倒是她就不得不掏钱给小女孩治疗了。
刑事责任
在刑法上,如果对危险源进行管领控制的人,应当防止危险的发生而没有尽到合理的义务,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那么他就构成相应的不作为犯罪。
显然,狗的主人对自己的狗应当做好一定的安全措施,狗在即将咬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制止。据报道,这个狗的主人在狗追咬小女孩的时候,她并没有积极采取对应措施,比如把自己的狗换回来阻止它继续追咬小女孩。如果小女孩被狗咬到构成轻伤以上,甚至身患狂犬病不治身亡,那么她就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因此,我倒想问问这个狗主人,要是小女孩真被咬到了,面对法律她还敢不敢大放厥词说:“被咬了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