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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对商鞅变法怎么看?为什么?

2024-11-04 14:37:40 条浏览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商鞅被中国老百姓厌恶是很奇怪的事情。商鞅制定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律,跟贵族作对;制定军功进爵无功夺爵的制度,让老百姓有了发达的机会;废井田把土地分给老百姓让耕者有其田等等,这都是让老百姓占便宜开心的事情。退一步就算我们承认几千年来对商鞅严刑峻法的诬陷,那也是贵贱平等并没有专门欺负老百姓。

百姓为什么会讨厌商鞅呢?追根溯源,厌恶来自于《史记》诬陷商鞅的那些鬼话。司马迁讨厌商鞅,这一点在他的《商君列传•太史公曰》中表露无遗。这种厌恶可能是源于汉代“独尊儒术”的洗脑,也可能是源于司马迁对商鞅新法的误解,当然我们也可以解释为躲避汉代统治者的审查。不管是哪种原因,司马迁在《商君列传》前半部分记载了商鞅变法的功绩之后,随即用了四招来抵消读者对商鞅的崇敬,并引导读者对商鞅产生厌恶,这是毫无疑问的。

第一招,找个人来骂商鞅。找个人把作者想说的话说出来,这是司马迁常用的手法。想要告诉读者这人是英雄,就找一个人,最好是他的敌人赞美道:真英雄也;想要指出混蛋,也找一个人,最好是他正直的朋友痛骂:猪狗不如。司马迁要把项羽塑造成盖世英雄,于是项羽已经临阵脱逃,兵败东城了,也一定要边上的人赞美道:服了,大王确实是盖世英雄。秦始皇明明礼贤下士,对于一个什么头衔也没有的大梁人尉缭言听计从,可是司马迁还一定要让尉缭大骂秦始皇,长的就不是好人样,将来得势了会吃人。现在司马迁在商鞅身上故伎重演。

《商君列传》突然冒出来一个名叫赵良的人,这人讨厌商鞅却又主动跑来。找商鞅不为办事可又不走。身为秦国相国列侯的商鞅却上赶着要跟这个赵良交朋友。赵良不但不受宠若惊,反而当面大骂商鞅。奇怪的是商鞅被骂得狗血淋头,还一句句递话给赵良让他接着骂。《商君列传》一共2608个字,记录商鞅长达24年的变法强国只有1548字,而赵良骂商鞅却用了798字,占全篇近三分之一。司马迁真下本钱。由于这段文字太长且太罗嗦,我们概括一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原文对照,体会其中的荒唐。

荒唐一,对商鞅不屑的赵良却赖着不走。赵良来见商鞅,贵为相国列侯的商鞅可怜巴巴地要跟赵良交朋友,却被赵良断然拒绝了。接着赵良话里有话地骂商鞅和不肖之徒混在一起,贪位贪名。奇怪的是,既然赵良说了,对商鞅这样尽和不肖之人混在一起的人,君子应该躲开,赵良却没有拂袖而去。为什么不走?就像我们常见的拙劣电视剧一样,赵良还要等着说下面的台词。奇怪的是商鞅也不恼,既没有粗暴地乱棒轰出去,也没有礼貌地端茶送客,而是继续低三下四地跟赵良聊天。据此不得不让人叹服商鞅的度量,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荒唐二,商鞅尽捡自己的缺点去讨表扬。商鞅可怜巴巴地特希望得到赵良的表扬,说:“你不高兴我对秦国的治理吗?”只要大脑正常的人都能看出来,从赵良的嘴里肯定得不到表扬,这是在自己找骂。果然赵良一副冷脸,损人的话又撅了过来:“能够听从别人的意见叫做聪”,言外之意你很笨,是个聋子。“能够自我省察叫做明,能够自我克制叫做强”,言外之意你还是个瞎子、弱智。“虞舜曾说过:‘自我谦虚的人被人尊重’”,言外之意我根本就瞧不起你。商鞅还不知趣,还要乞求赵良的表扬。于是,商鞅开始历数自己对秦国的功劳。可是数的时候他不挑重要的,比如国家强大,收复失地,粮食充裕,路不拾遗,反而挑那些旁枝末叶,特别是容易引起争议的事情来说。商鞅道:“当初,秦国的习俗和戎狄一样,父子不分开,男女老少同居一室。如今我改变了秦国的教化,使他们男女有别,分居而住,大造宫廷城阙,把秦国营建的像鲁国、魏国一样。您看我治理秦国,与五羖大夫比,谁更有才干?”

这等于是给了赵良更多骂人的把柄吗。赵良乘势夸奖五羖大夫,贬斥商鞅靠宠臣推荐没有名声,营建宫阙是残害百姓。最后干脆引用《诗经》的诗痛骂道:“老鼠还懂得礼貌,人反而没有礼仪,人既然失去了礼仪,为什么赶紧去死呢!”后来甚至直截了当地诅咒到:你死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已经没法再露骨了,基本算是破口大骂了。可是相国商鞅还是不急不脑。

荒唐三,商鞅听了赵良的话能免死吗?最后,司马迁总结道:“商君弗从。”言外之意,商鞅没有听从赵良的话,所以后来被杀。可是我们看看赵良说的这些话,基本就是你不是人,不是东西,猪狗不如,马上就要死掉,商鞅该从哪句?不错,赵良的话有一句,让商鞅告老还乡,让商鞅劝秦王重用像赵良自己这样隐居山林的人。商鞅真的告老还乡就能免于一死?答案大家都清楚,死得更快。赵良痛骂商鞅的这段话可信吗?不可信!在没有录音、录像的蛮荒时代,文字都是用毛笔费力地写在竹简上,怎么记录下如此冗长的对话?商鞅的私人会见,谁会去一言一行地记录下会见内容?根据程步读史原则,这样的对话应不予采信。司马迁借赵良之口大骂商鞅之后,还觉不够。因为有头脑的读者会提出疑问:不对呀,商鞅不是这样啊?怎么打消这些读者的疑问呢?第二招,让商鞅自己承认错误。

第二招,一定要让商鞅自己承认错误。《商君列传》记载:五个月之后,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班人告商鞅准备造反,于是派人去逮捕商鞅。商君出逃。当他跑到边境想住店休息时,遭到了店主的拒绝:“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没有证件店主要连带判罪。”闻听此言商鞅长叹道:“唉呀!新法之弊竟然到了这样的地步!”于是商鞅离开秦国逃往魏国。你看,赵良骂得对吧,商鞅自己都承认了,他的新法给秦国百姓带来的是灾难。现在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活该。可是,这段情节可信吗?同样不可信。破绽太多。破绽一,商鞅为什么要住店?是因为马没有草料还是天黑没法赶路?好像都不是。因为商鞅没有住店也一样去了魏国。与接见赵良一样,商鞅住店好像就是为了去接受侮辱,然后说出必需要说的台词,“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破绽二,商鞅搞不到一张证件吗?商鞅去魏国的时候身份还是相国列侯,搞不到一张通行证吗?那个时代证件没有照片,没法计算机验证,列侯兼宰相的大印盖上去,小小的店家敢不让住店吗?破绽三,商鞅就要住你敢不让?即使是今天,几辆奥迪停在一个乡村小旅店门前,没有身份证旅店老板敢说不让住店?何况公元前300年,面对不知道什么来头的大人物,一个小小旅店的小老板敢说个“不”字吗?如果不是守法的商鞅而是其它蛮横的权贵,只怕是被满门抄斩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那个时代的一个小旅店老板,没这么大的胆。

破绽四,谁给商鞅做场记?商鞅住店是是一个像电视剧一样的场面,可是谁在边上做场记?不会有。谁听见了“新法之弊竟如此”这句话?店老板?商鞅的随从?听见了,默记下来,然后告诉别人,传到史官耳朵里,写进司马迁的《史记》?这种可能性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即使有,那也只能算是道听途说。有没有记错?有没有误传?商鞅也许说的不是“为法之敝”,而是“为法之利”,“嗟乎,为法之利一至此哉!”看看,我变法的成果多么大呀,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连一个小小的旅店老板,都敢于依法抗拒权贵。能够变法如此,我就是死了,也心甘情愿了。为什么不是这样?一字之差,褒贬迥异。

第三招,一定要四面碰壁人人唾弃。司马迁已经让商鞅自己承认错误了,但是这还不够,还要用旁人的态度来进一步贬损。于是《商君列传》进一步写道:“商鞅离开秦国逃到魏国。魏国人怨恨他欺骗公子卬而打败魏军,拒绝收留他。商君打算到别的国家。魏国人说:“商君是秦国的逃犯,强大秦国的逃犯跑到魏国来,不送还不行。”于是把商君送回秦国。你看,魏国人都讨厌商鞅,他现在是孤家寡人,自作自受。可是我们要问几个问题了。第一,秦国用什么办法向魏国发布的通缉令?“魏国人”的信息太灵通了。秦国派人抓捕商鞅,商鞅星夜逃往魏国。商鞅没到,秦国的通缉令却已经在魏国家喻户晓。是电话、电报还是电视通缉?荒唐!

第二,不收留商鞅的“魏国人”是谁?没有电视和报纸,大多数魏国人应该不知道商鞅长什么样。商鞅去魏国也不会沿街乞讨。所以,一般平民百姓把商鞅抓住送回秦国的可能性可以排除。商鞅想投奔魏国,当然应该是直接去见魏惠王,熟门熟路。而魏惠王也正在求贤若渴,没有不收留商鞅的道理。就算魏惠王小肚鸡肠记恨商鞅,也应该把他杀了,可是也没有。这说明,怨恨商鞅并把他送回去的魏国人不是魏惠王。不是百姓也不是君王,那就剩下一种可能了,朝中的大臣或魏惠王的近臣。商鞅想见魏惠王,不得不亮明身份,被大臣或近臣识破、拒绝,然后被送回秦国。可是这种假设也站不住脚。商鞅当年还只是魏国宰相公叔座的门客时,就能打通秦孝公的近臣景监的门路,让景监三番五次在被秦孝公责骂的情况下仍然为商鞅引荐。现在贵为列侯,财富权势天下无敌,怎么就不能打通魏惠王身边的一个门路?所以司马迁所说的魏国人子虚乌有。第三,既然“魏国人”害怕得罪秦国,把商鞅抓住了送回秦国,为什么没有交给官府?难道不怕强大的秦国怪罪魏国人私放要犯?既然商鞅没有落到秦国官府的手中,为什么他老老实实地回到危险的商地,而没有转道去楚国、韩国和赵国?而回到商地又为什么没被逮捕,还可以发兵攻郑?司马迁这段商鞅走投无路的情节没编圆。

第四招,再编造一个谋反的罪名《战国策》记载,商鞅告老还乡回到封国之后,秦惠王受人挑唆,把商鞅车裂处死。这里没有谋反的情节。而《史记》却多出一段文字:“商君被魏国人送回秦国后,回到他的封地商邑。商鞅和他的部属发动商邑中的军队,向北攻郑。秦国出兵攻打商君,把他杀死在郑国黾池。秦惠王把商君五马分尸示众,并说:‘不要像商鞅那样谋反!’随后将商鞅全家满门抄斩。”商鞅的这个谋反罪证,同样有很多破绽。破绽一,商鞅为什么要发兵攻郑?按照《史记》的文字,商鞅是去攻打郑国,按照唐代人的解释商鞅是去攻打郑县。但不管是郑县还是郑国都有点莫名其妙。如果谋反应该直接去攻打咸阳,要复仇应该去攻打魏国,攻郑没由。破绽二,商地有多少军队听命商鞅?按照司马迁的说法,朝廷已经发布命令逮捕商鞅,秦国人也都痛恨商鞅,现在商鞅回到封国,却没有人把商鞅逮捕送交朝廷,窝藏罪犯是要受到处罚的。商鞅发兵,商地人跟随,这也是灭门的死罪。如果真有这么多人冒死追随商鞅,干嘛要腹背受敌去攻郑,何不联络受秦国威胁的诸侯,在商地抵抗秦军割地为王?如果真有这么多人随商鞅造反,那最后被杀的就不会仅仅是商鞅和他的家人,还应该有一些将、尉。而实际却没有。

所以我们说,司马迁给商鞅栽赃的这个罪名,漏洞百出,实在难以自圆其说。相比较而言,还是《战国策》的记载比较可靠。事情很简单,没有赵良的痛骂,也没有旅店的尴尬,更没有赴魏攻郑的荒唐,秦惠王刚一继位,已经忍耐很久的公子虔等人终于等来了复仇的机会。他们怂恿秦惠王处死商鞅,并夷灭了商鞅的全家。

用稳健和有序的手段,通过变法维新,给秦国人带来强大和富足的卫国人商鞅;明知公子虔要报复却依法办事两次都没有杀公子虔的商鞅,还有他那不幸的家人,就这样死于公子虔和秦惠王的狭隘和残忍。更为不幸的是,由于司马迁的上述鬼话,商鞅在后人心目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公正的评价,后人又杜撰出更加耸人听闻的文字,比如严刑峻法,比如一次就在渭水边杀死700人等等,使商鞅沉冤千年。有禅让、废立、专权、逃亡、割据等诸多生路的商鞅,为什么最后落得个车裂身死,满门抄斩的悲惨下场?商鞅是为理想和信念而献身。




商鞅变法造就了大秦帝国的崛起,同时也结束了奴隶制社会的体制结构,从整个历史角度来看,商鞅变法推动了整个封建社会王朝的步伐。

后续的王朝汉唐宋元明清所运用的治理国家的方法,在某些方面一直是继承优化发展。

商鞅变法从上而下变法最为彻底,最为夯实,在春秋战国时期一个穷弱即将灭国的秦国能一举成为战国头号强国,最终能灭六国,统一战国几百年的纷争,为华夏文化大融合做了很大的贡献。

一切的基础,都来源当时商鞅变法的彻底性。

一次变革造就了一个朝代一个民族的崛起。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司马迁,西汉杰出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与班固并称“班马”与司马光并称“史界两司马”,鲁迅称《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商鞅变法是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告诉我们你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说了之后之后怎么做、人们看你做的事就知道你是不是言而守信了。




《史记》对商鞅变法给予高度评价。

商鞅变法先后有两次。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发展农业,奖励将士;治理国家,必须有赏有罚,赏罚分明,朝廷就会树立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施行了。″

商鞅的一席话非常符合秦孝公的心意。过了两年,秦孝公控制了朝廷,稳定了君位,就拜商鞅为左庶长,并把改革制度的事全权交给商鞅决断。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便依法治了太子的两个老师的罪。

公元前352年,商鞅率军围安邑,安邑降秦。第二年,商鞅又率军攻魏之固阳,迫使固阳归秦。并收复公元前408年被魏夺走的部分河西走廊。

为了进一步巩固秦国的统治,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更大规模的第二次变革。“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确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土地买卖,并将政府拥有土地的授田制度扩大,便于地主经济的发展,增加地主政权的地税收入。

大力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扩大疆土,迁都咸阳。商鞅按照中原风尚、习俗,将秦的社会风俗改变。这次变法获得了巨大成功,秦的国力在变法之后继续上升,成功为秦统一六国创造了条件。




当年读《史记·商君列传》时,吸引我的是这样一段,说商鞅为秦行新法之初,秦民“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然而严刑峻法行之十年之后,国富民强,秦民大悦: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秦民对法令的评价从负面转向正面,却被商鞅定为“乱化之民”并放逐。当时我的理解是,对于政策、法令,无论说它好还是说它不好,都是在对它进行价值判断;既然在作判断,那就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了对其根基即“政道”的反思。而在商鞅、韩非这一系的法家看来,这样的反思终究危险,有碍于政策通行。所以,即便是对新的政策、法令表示认可和赞同,也属于“乱化之民”,必须予以驱逐;直到“民莫敢议令”,才算是理想状态。

其实“莫敢”还不够理想,要是能够令人即使想表达异见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那才是永绝后患。这令人想起希腊电影《狗牙》中的新语言学习:“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新词包括大海、高速公路、远足旅行……大海是一种皮质沙发,当你累了,你可以说,我要坐在大海上休息。高速公路是一阵强烈的风。远足旅行则是一种坚硬的材料……”(刘瑜专门写了这部电影的影评:《语言的贫困》)

借助《史记》的《秦本纪》和《商君列传》,梳理出长达二十年的整个商鞅变法历程。颁布于孝公三年的第一批新法中包含这样两项内容:一、分户政策,即家里有两个以上的儿子(成年)却不分家的,赋税翻倍;分门立户,就依法授予田宅。二、什伍连坐,即有人犯罪的话,同伍之人若知情不报就同罪,实名举报且非诬告者有奖。这是商鞅改革的一期工程,以改造乡村为中心,以建设新型基层行政组织和铺设法网为基本点。这就是商鞅变法导致秦国胜利的关键。

要理解这一点,需要先掌握必要的背景知识。西周春秋社会是邑社经济体,西周“王土”只是虚拟的概念,实则以相对独立性较强的农村邑社(老子的“小国寡民”)为统治根基。在此情况下,诸侯国的君主对于底层不可能有很强的动员力和汲取力,集权也就无从谈起。随着生产力发展,邑社经济体衰亡,才催生了战国官社经济体——于是加强集权的客观条件出现了,集权理念也就产生了。

包括秦国在内的战国诸侯都是官社经济体制。各国变法追求的都是直接由国家“制土分民”,然而六国没能彻底瓦解控制乡村经济命脉的宗族豪强,无论是王室还是封君,都不得不依赖乡村势力维持统治。而秦国变法却能彻底瓦解宗族势力,乡村经济命脉被乡政府牢牢掌握,故能实现由国家制土分民。

这是怎么做到的?且看上述新法中的两项内容:分户政策,把大宗族拆分为个体小家庭,打破基层组织天然的有机性;什伍连坐,把原子化的乡民重组为新的共同体,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赤裸裸的相互监察。这两者都便于集权政府对基层的直接管理。

再看上面引用过的文字:秦民“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当时是新法刚实行,数以千计的宗族豪强代表到国都上访。商鞅的反应是不为所动,搁置一旁冷处理。十年后,这些人享受到了国家集权奖励耕战的改革红利,又来称颂变法,却遭到商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些豪强“乱化之民”尽迁于边城。

冷处理是因为乡村改造刚刚开始,基层的统治基础还不牢固,没到收拾豪强的时机,这一点我当年读书时全然未曾注意。十年后,豪强已被架空,国家对于基层有了一定的动员力,当然就是时候把地方豪强势力清洗出局了。至此,传统宗族势力对乡村的控制,完全被国家直属的乡政势力所取代。至于我所看出的“控制思想”什么的,这效果或许是有,但并不是主宰局面的关键。

此后秦国变法的二期工程被提上日程。迁都咸阳,脱离老世族盘踞的旧都。全面实行县制。享受军功爵位的耕战之士控制军界,学室栽培的文法吏与外来名士共同把持政坛,老世族势力逐渐淡出秦国的历史舞台。当然这些都不在本文话下。

我们可以看到,商鞅变法用的并不是见效较快的那几招治标之法——反贪、减税、大赦天下、整肃吏治,而是从重组乡村社会开始,自下而上地修正整个“格局”。宏观地看,一旦格局奠定,思想往往就不在话下,即便人可以“自由思想”也多半扛不过格局。

此话怎样?何谓“格局”?我就用凯恩斯举过的例子来提示一下吧。

在有众多美女参加的选美比赛中,倘若猜中了谁能得冠军你就能得大奖,那么你该怎么猜?凯恩斯会告诉你,别猜你认为最漂亮的美女能够拿冠军,而应该猜大家会选哪个美女做冠军。显然,如果你志在得大奖,那么这就是你会采用的策略。在这一局面中,你自己的审美口味根本无关紧要,因为“格局”决定了大家的判断标准是出自“技术面”而非“基本面”。

《乌合之众》的主旨说,人在集体中会不擅判断而急于行动;这书的局限和当初的我是一样的:仅仅站在个体头脑、心理层面看问题,没有真正把历史格局纳入考虑。如果身在局中考虑博弈策略,那么看似盲目、从众的举动要么是出自理智判断,要么是出于无可奈何——这两者往往是一回事。从众的话固然未必能分一杯羹,但不从众的话当下肯定吃亏。反正如凯恩斯所说:“Inthelongrun,wewillalldie.”那么争夺短期利益并努力争取(或自以为能够)在可能的崩溃前脱身,何尝不是局中的最优策略呢?

其实,看破格局、跳出格局甚至重新塑造格局的可能性永远存在,而这才是“思想的力量”所在。但要做到这一点,即便是英雄豪杰也要依靠风云际会。不过,这样的要求对于哲学来说,却必须是当仁不让。

此文是《思想的力量》译者李宏昀先生给这本书写的译后记,后浪君有部分删减。




司马迁《史记》给商鞅作了列传,并不是对商鞅及其变法的认可和推崇,是因为商鞅及其变法产生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毛泽东:商鞅首屈一指的利国富民伟大的政治家,是一个具有宗教徒般笃诚和热情的理想主义者。商鞅之法惩奸究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福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

作为史官将历史事实记载是司马迁的职责,也不允许他个人观念以及感情将历史史实抹杀。即使他对商鞅及其变法表示反感,他也该如实记载下历史的重大事件,这也体现出《史记》的伟大及其魅力。司马迁如是评价:

太史公: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这是司马迁对商鞅及其变法盖棺定论,也只有此处表现出司马迁的个人情感及其价值取向。再次强调,作传且大篇幅铺张述写商鞅及其变法不是司马迁的认可和推崇,我们不能解读成相反的曲解。我们应该从这段定论来正面解读司马迁《史记》里面对商鞅及其变法的看法,他对商鞅及其变法是持否定的观念甚至嘲讽。

为何如此?这是我们进行下一个问题解答。可以说司马迁是一个大儒家,在太史公自序中可以看到。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司马迁对儒家学派的继承和发扬有舍我其谁的感慨。那么儒家的价值观念必然深植司马迁脑中形成政治主张,推行仁政的政治主张与商鞅的法家严刑法制的政治主张必定水火不容。

《商君书·靳令》中甚至将儒家的“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和平”比作国家社会的六虱,在政治上全面打压反对儒家。政见的不同致使司马迁否定甚至嘲讽商鞅及其变法,称其变法如其人行事相类刻薄,才会身死恶名扬。




秦国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关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经济措施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1)废井田、开阡陌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236393830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3)统一度量衡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政治措施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4)推行县制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司马迁在《商君列传》前半部分记载了商鞅变法的功绩之后,随即用了四招来抵消读者对商鞅的崇敬,并引导读者对商鞅厌恶。可见百姓的厌恶商鞅,来自《史记》诬陷商鞅。司马迁讨厌商鞅,在他的《商君列传.太史公曰》中体现。这厌恶可能源于汉代“独尊儒术”,也可能是对商鞅变法的误解,还有一个原因是躲避当时统治者的审查。




史记对商鞅评价有失公允,过于苛刻,时代背景不同,看法有点片面,变法成功第一人,为秦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虽然下场凄惨,但功不可没,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虽然残酷,仁义治天下根本不可能,时至今日,仍然强调以法治国,以德育人,没有法律惩恶扬善,社会不可能正常运转,商君一生俯仰无愧于心,褒贬自有春秋。




“史记”对商鞅的变法,是用负面的角度和眼光,进行评述和记载的。

书中云: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

司马迁认为商鞅,不守诚信,不知感恩图报;而且心狠手辣,非常不地道。

总结其三罪:1,刑公子虔。2,欺魏将昂。3,不听儒家赵良之言。

最终,在秦孝公死后,商鞅被秦惠王派兵杀于郑黾池,尸被车裂,并灭全家。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何如此评价商鞅?

原因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商鞅崇尚的是法家,而司马迁信奉的是儒家。法家讲究的,轻罪重罚,法律治国;儒家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平和理国。随着秦朝灭亡,汉朝建立后,原本在秦得势的法家早已失宠,完全被儒家所替代。同时儒家还千方百计地继续打压绞杀法家。

另外,司马迁曾受过宫刑,对国家采取严厉刑罚,深恶痛绝。所以,才得出了商鞅最终悲剧为活该!

商鞅相秦十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这使得原本弱小的边塞小秦,而一跃成为群雄逐鹿的龙头,为将来秦皇赢政统一中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初商鞅的变法也确实功不可没的。笔者以为,对我们当今的防腐反贪,振兴中华,还是有相当借鉴作用的。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司马迁对商鞅贬多褒少,根本原因在于司马迁属于儒家学派,儒家以道德治国,而商鞅属法家,以严刑峻法治国,两人理念相悖,太史公自然对商君所做所为嗤之以鼻




要说明《史记》与商鞅变法的关系,首先需要了解商鞅变法的实质。首先,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是“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军功,实行连坐之法”等一系列发展策略。我们知道,历史上的任何变法,都是对历史车轮的一次促进,无论是从经济措施还是政治制度方面都是对国家和大多数平民有益的,而任何时期,社会总是存在着贫富之分,只是视其予盾是否激化。其次,商鞅变法的时间,是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改变落后的社会风气和旧的生产关系,便下令在四海招贤。这样的政治平台,就给了商鞅自魏入秦,一展抱负显示才华的机会。所谓改革,总是要打破旧的规律,破旧立新。这就必然要改变一些墨守陈规的制度,商鞅作为一个外来户,他的变法打击了秦有史以来的世卿世禄利益,也就是动了社会富人的奶酪。这个举动由于得到了高层的支持,所以变革成功,同时,变法统一了原先混乱的度量衡,保障了社会平民的利益,实行奖励军士立功制度,从而有力促进秦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军事力量的强大,使得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为秦始皇统一中国版图奠定了基础。我们前面说过,商鞅变法虽然得到秦王肯定从而成功,但由于商鞅是以一己之力去挑战整个贵族群体,当秦孝公死后,商鞅必定难逃被杀的结果。《史记》是中国最早的一部编年史,作者司马迁是儒家人物,对于法家代表商鞅的变法首先是不得不肯定其成功的一面,但司马迁的评价是有偏见的,负面大于正面。《史记》中评述商鞅并不是品德高尚,而是虚伪残暴的人,所以最后的车裂之刑是罪由应得。当然,因为《史记》是儒家产物,历史上的儒法之争众所知之,司马迁是以个人观点来评述,甚至是有污蔑性的。但中国历史上有诸子百家,对于商鞅这个人物的评价是肯定其对中国统一发展作出了贡献,虽然变法过程中手段有过激之处,但是“不破不应,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商鞅的历史功绩不容否认。当然,我们还是要承认《史记》给我们留下的财富,因为毕竟一定程度上如实记载了商鞅变法的史实。




史记对商鞅变法的评价是冷酷凶恶。

史记是司马迁先生写的。老先生是一个文人,古代文人看问题的角度,和现代人差别很大。现代人对秦始皇统一很看重,并认为商鞅的耕战之法对秦统一贡献很大,由此也对商鞅变法倾向于肯定、而司马迁老先生更喜欢从道德层面上评价。所以他在商鞅列传最后的评价是这样的: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司马迁这段话的大致意思,分了两层。第一层说商鞅。先劈头就评价为“天资刻薄人”,说他想要用帝王术(权谋)来获得秦孝公的赏识,本来就非真心;说他勾结宠臣上位,一旦掌权后用酷刑折磨大臣,用诡计欺诈魏国将领,又不听赵良的忠言劝告,这些都说明这个人品性败坏。

第二层说商鞅变法,太史公说他自己读了商鞅变法的书,觉得和商鞅人品真是般配,法如其人,那当然也就是刻薄恶劣了。

所以,太史公对商鞅变法的整体评价就是不咋地。毕竟,商鞅变法,用酷刑来驱赶全国民众,这在太史公看来是很差劲的。汉朝初年用道家的黄老之术来恢复经济,司马迁自己又受儒家教育,对这种纯粹法家很看不上也正常。

这种观点当然是比较偏激的。实际上汉朝之所以能建立一个长期统一的帝国,靠的是儒法道并用。法家为汉朝和后世的华夏文明维持政治上的稳定贡献很大,而这些很大程度就在于商鞅、当然,太史公对商鞅的攻击也有其合理一面。商鞅变法确实太刻薄、太刚猛,一味用严刑峻法约束官民,实际上难以凝聚全国人心。秦朝统一后二世而亡,也是因为这一点,可谓成也商鞅,败也商鞅。

相反,汉高祖刘邦初入关中就约法三章,建立汉朝后,更是以法家维系政治统一,以道家恢复生产,以儒家凝聚文化,三术并用,建立了伟大的汉朝。这一点,反过来也可以对比出商鞅变法的不足来。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白话译文:

太史公说:商君,他的天性就是个残忍少恩的人,考察他当初用帝王之道游说孝公,凭借着虚饰浮说,不是他自身的资质。再说凭靠着国君宠臣太监的推荐,等到被任用,就刑罚公子虔,欺骗魏将公子昂,不听赵良的规劝,足以证明商君残忍少恩了。

中国历史上的数次变法,变法者都没有什么好的下场,因为变法势必触动某些利益集团,而且是旧势力集团,掌权者。

商鞅变法,让秦国成为战国七雄的强者,让大秦帝国走向了崛起之路。商鞅立木为信,迁都咸阳,惩罚太子师傅,立下绝对权威。

变法十年,国家日益强盛。率师包围安邑,俘魏公子昂,迫使魏国割地迁都。然而就是这样的强人,却在秦君更迭之后,惨遭五牛分尸,悲惨落局。

再看宋代的王安石变法,清代的戊戌变法,都因为掌权者的失势,以失败告终。

历史都是后人评价的,无论司马迁对商鞅的评价如何,后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首先我们要明确《史记》是一家之言,“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

也就是说书中带着司马迁自己看待历史的眼光,在纵论古今。自然会带有自己的个人偏好,以及主观感受。

这世上并不存在完全客观的史书。

下面我将简单说说司马迁对商鞅的看法,以及分析下他为何会产生这样的偏见。

1、认识缺陷

我们都知道司马迁对商鞅的评价很低。

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

说人家商鞅天生就是残忍狠毒的人,这就有点过分了,孟子还说“性本善”呢。在我们文化中也没有说人天生就是坏蛋的。

且所因由嬖臣,即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也。

因为已经认为商鞅是个天生的坏蛋,所以给他做引荐的是秦孝公的宠臣都是错的。唉,只要给人下了定论,那么无论看他什么行为都会不顺应。

又不是没本事的人,只是一个引荐的途径而已,这有何错?顺便说一句,司马迁对卫青、霍去病因为是武帝的裙带关系而被重用,一样的看不起。看来他对这种走私人途径有很深的执念啊。

卒手恶名于秦,有以也夫!

最后,司马迁将商鞅之死,也归咎于前面说的刻薄少恩。

按说,司马迁距离商鞅之世已经差不多两百年了,他应该能客观的看待“商鞅变法”,且不论商鞅这个人如何,但他的“法”应该有个客观认识,但很遗憾我们没有看到太史公在这方面的流露。

整个《商君列传》对变法的刻画很少,但即便仅有的,他应该也能看出“商鞅变法”开天辟地的创举。

商鞅首先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进步思想,他以一招“徙木立信”便为国家重树了信用,他改郡县制、废井田、开阡陌、废奴隶、统一度量衡、移风易俗等等,哪一项不是千古大变!

用《大秦帝国》中商鞅的一句话来评价就是:为天下立制,为万民立法。

2、政治正确,及个人遭遇

在汉代有一条政治正确,那就是“黑秦”。

不管什么事,只要说秦朝暴政,秦朝的官员坏得心肝发黑就对了。其后两千年对秦的定性,便是在汉代打下的。

司马迁成长年代,儒家还没有定于一尊,所以他并没有受儒家影响很深,但汉代的政治正确却在无形中对他产生了影响。不信?

一本《史记》只要翻开秦朝官员的列传,最后的“太史公曰”没有几个是相对正面的评价。反倒是范雎、蔡泽的评价稍好一些:

然士亦有偶合,贤者多如此二子,不得尽意,岂可胜道哉!然二子不困厄,恶能激乎?

意思是说,士人的遭遇也有偶然性,像他们二人这样贤能的人很多,却不能把才能全部发挥出来,哪里说得完呢?但是这两个人如果不是陷于困境,又怎么能够激发起他们的志向呢?

是不是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因为两人都曾陷入过困境,便引起了太史公对自身的共鸣。他也陷入了人生困境,而他著《史记》同样是在激发他的志向。

所以,司马迁写《史记》的偏好是:能激发自己同情的,便有正面的评价;而秦朝除此之外,评价都不太高。

所以荆轲、项羽,司马迁同情之,故而有本纪、列传;而商鞅开时代之风气,评价却正相反。

以上。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白话译文:

太史公说:商君,他的天性就是个残忍少恩的人,考察他当初用帝王之道游说孝公,凭借着虚饰浮说,不是他自身的资质。再说凭靠着国君宠臣太监的推荐,等到被任用,就刑罚公子虔,欺骗魏将公子昂,不听赵良的规劝,足以证明商君残忍少恩了。

在这篇列传里,主要记述了商鞅事秦变法革新、功过得失以及卒受恶名于秦的史实,倾注了太史公对其刻薄少恩所持的批评态度。

然而,商鞅变法却是我国历史上成功的一例。孝公当政,已进入七雄争霸的战国时期,周室衰微,诸侯相互攻伐,斗争异常激烈,谁想立于不败之地,谁就得寻求自强的途径。

记述变法的矛盾冲突是本文一大特点。变法未行,就遭到守旧派的公然反对。商鞅与甘龙、杜挚面对面的斗争,变法实行,众皆哗然。商鞅却立木悬赏,取信于民;刑太子师,以肃其法。

变法十年,国家日益强盛。率师包围安邑,俘魏公子昂,迫使魏国割地迁都,亦是变法极富成效的佐证。他悲剧的结局乃是与守旧派斗争的延续。与赵良一席谈话,其祸已萌,但商鞅终未采纳赵良言,受制于自己的变法,作茧自缚,以至车裂族灭,并非偶然。




《史记》是由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编写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其中有《史记·商君列传》,可见太史公司马迁对于商鞅在历史进程中发挥的作用还是十分认可的。因为商鞅是法家代表人物,而司马迁作为儒家学者,没有彻底否定商鞅,就说明司马迁作为史学家的一份公允之心。

那么对于商鞅变法这件事,司马迁又是什么看法呢?我们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到太史公对这件事的态度。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

秦法推行了十年之后,秦国的百姓都接受并认可秦法,做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没有了盗贼的行为,每家每户都可以自给自足,这说明农业生产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商鞅变法的核心是奖励耕战,农业发展了,第一个目的就达到了。秦国百姓都用于为国家而战,这不是荣誉问题,而是利益问题,只要建立了军功,就可以获得爵位,大家都对以前盛行于民间的私斗行为感到很不耻,于是秦国的社会治安得到了改善,国家也实现了大治。

由此可见,司马迁对于商鞅变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商鞅变法令秦国实现了大治,国家迅速强大起来,这份功绩是不会被抹杀的。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史记·商君列传》

商鞅最大的功绩,就是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在秦国推行变法,让西北边陲的弱小之国变成了令天下震动的虎狼之邦。变法的成效有目共睹,这是无法磨灭的功绩,于是司马迁只能从道德的角度来对商鞅进行批判。刻薄寡恩就是司马迁对商鞅的判词,商鞅的种种作为都和他的秉性有关,当然他最后的悲剧结局,也是由于他刻薄寡恩的性格导致的。

正视其功绩,针砭其不足,有肯定也有批判,这才是史家该有的态度。

一个人的历史,一家之言。




巜史记》对商秧变法有着很高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但也有一些批判。是因为商秧变法既有着秦国富国强兵,强大盛世的一面,也有着兼并战争带给百姓深重灾难的一面。

司马迁,西汉著名的史学家,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后世尊称为太史公,史学之父。他以毕生的精力和心血写成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乐,成一家之言”。被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商鞅是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性的人物。商鞅变法在先秦时期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让处在偏僻弱小的秦国日益壮大,为后来秦国的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司马迁是儒家学者,商鞅是法家人物,本来是对立的一面,司马迁却在《史记》中单独为商鞅立传,排名第八,而其他人物都是两个一起立传。如《管晏列传》,《老子韩非列传》,《仲尼及弟子列传》等等。《商君列传》并不直呼其名,而是把商鞅尊称为君,体现出司马迁对商鞅的高度尊重。

商鞅变法的核心是:首先安抚百姓的安居乐业,休养生息,奖励耕种,发展农业。实现了这一步之后,老百姓必须为国而战,达到富国强兵。立功者重奖,临阵脱逃,当斩不误。对于违反秦法者,重刑惩治。商鞅变法如同一剂猛药,让秦孝公当时执政的秦国迅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世繁华,成为战国七雄的第一大霸主。尽管孝公之后商鞅以车裂殉国,后续六世秦王同样沿用商鞅变法。

《史记》以浓重的笔墨对商鞅变法的历史功绩给予高度的评价: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

鞅去已适秦,能明其术,强霸孝公,后世尊其法。

……

是当时,商君佑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外连衡而斗诸候。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

类似于这样的描述还有很多,我认为都是对商鞅变法历史功绩的高度赞扬。

商鞅变法及其本人历来受人争议,褒贬不一,《史记》对商鞅同样有着各种批判。商君,天姿刻薄人也,适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非其质矣。

商鞅变法之所以受人非议,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了上层贵族利益的冲突。刑罚的过于严重,战争的连年不断,严重地影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

《史记》对商鞅变法怎么看,在于各位网友怎么去读《史记》中的《商君列传》。太史公以治学的严谨而著称,他对商鞅变法的评价当然是最客观公正而有着充分的历史依据。




感谢题主,这个问题我很感兴趣。

很多改革家在观看大型历史话剧《商鞅》时,曾泪流满面。

商鞅作为世界史上最伟大的改革家之一,使人类历史产生了划时代的巨变,非常值得后世纪念和学习。

毛主席曾做诗为证:“…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虽死秦犹在,孔名学高实秕糠,百代皆行秦政法…”

太史公司马迁在著《太史公书》(史记原名)时,传承了孔子编《春秋》所用的“春秋笔法”,每用一字,必含褒贬。

在此种语境之下,我们再来看《史记》对商鞅的评价。

这个评价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对商鞅成就和功绩的评价

太史公为商鞅单独列传,排在第八位,命名为《商君列传》。

管仲和晏婴是著名的治国巨匠,为后人所称颂,但二人只合为一传,且称为《管晏列传》,没有对他们用管子和晏子的尊称,也没有直呼其名,而是合称管晏,这是很值得思考的。

对商鞅未直呼其名,而是按照他的封号尊称为商君。

这表示了太史公明确的肯定,没有任何含糊。

对商鞅性格的评价

“商君,天资刻薄人也”,太史公此时仍称商鞅为商君,难掩崇敬,即使批评也不过是一种求全责备,或者深表惋惜。

太史公又说道:“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此处评价的方式也很讲究。不但一直称商君,还说明了商鞅表里如一,并非伪饰狡诈之徒。“卒受恶名于秦”只是说,商鞅只在秦国受了恶名,并不是天下都骂他,也不是千古骂名。而且只是受恶名,并不是说他本来就恶。

就太史公本人来说,也是受了宫刑,这种刑罚,也是秦法的延续。

太史公属于儒家,儒家注重礼乐教化,对法家是有排斥的。

总体来说,太史公对商鞅表现出了公正的态度,体现了史圣的高风亮节。

就本人而言,对商君是极为推崇的。“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这种精神比白求恩和雷锋也是不输的。人家变法是为了富国强兵,是为了一统天下,永远结束战乱,令百姓过上和平安宁的日子。

商君在秦国实行的是战时法治,去沉疴下猛药,才能扭转局势,令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后来的国家治理者在天下一统后,没有按国情的发展来修改法律,导致了秦国的灭亡。

刑法惩治的永远是少数人,而且都是犯法者。而且法治是后发制人,人先犯错后受制裁。法律不是阴谋整人,而是先立法,明白告诉你不要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专门对某个人故意搞个什么措施。法治讲证据,不诛心。法治讲究赏罚严明,而不是只罚不赏,而且赏罚不相抵,否则受赏者就会干坏事。

“乱世须用重典,矫枉难免过正”,儒家的《周礼》也持同样观点。

宽刑省法与严刑峻法,各有优势,但要分在什么时机和情况来用,否则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不能不为执政者所注意。

不喜欢法家,是人性弱点的一个体现。自己不想严格要求自己,犯了错不想承担责任,反过来责怪立法者,岂不可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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