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2 10:10:23 条浏览
看情况的
珠三角地区,一般街道有200-300人的编制
首先,一般来说街道归市辖区直接管理,科级干部有8到10名,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有30名左右,先不说正式公务员,先说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算上科级干部大概20人左右,这20人里面有行政编制人员何事业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人员按照公务员待遇开工资,但是还有相当部分没有登记备案,也就是“土公务员”,也不知道真正的公务员,因此,城市街道正式公务员很少,基本为个位数,有的地方甚至小于5,是不是很可笑,因为市辖区编制少,而且混编混岗现象严重。
再说社区工作人员,社区一般5到10个人,而社区工作人员是享受社区编制的合同制或临时工作人员,区委组织部给每个社区核定了规定数额的编制人员,此类人员工资由区委组织部拨到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发放,而非享受社区编制的人员工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因此社区没有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也就没有正式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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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街道的规模不同,其机关中的公务员人数也有差异,一般是数十人不等;而社区是没有公务员的。
首先,介绍一下街道机关的有关情况。
街道不是一级独立的政权组织,不能设置党委、政府,而是设置党工委、办事处,作为县(市、区)委和县(市、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存在。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的公务员数量并不多。以我所在的浙江某市辖区为例,人口5-10万的街道,公务员数量在40-60人不等。
这几十名公务员具体可分为两类:
一是街道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在12人左右,名单如下:
1、党工委书记(一把手)
2、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二把手)
3、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4、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5、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6、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7、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8、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9、党工委委员、武装委员
10-12、办事处副主任3人
二是街道内设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街道的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基层综合治理办、经济发展办、城市建设管理办等等,总的公务员少则二十人,多则六七十人,视街道规模而定。
另外,街道还有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其中的参公人员、事业编也有几十人不等,同样属于体制内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街道中还有派出所、税务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派出机构,其中的公务员也有数十人,但是编制在对应的上级机关,不在街道之中,不属于街道工作人员。
而后,介绍一下社区的有关情况。
社区居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单位,社区工作者一般与街道签订服务协议,在社区专职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因此,社区工作者属于合同工的身份,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人员,没有所谓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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