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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带女儿不让和前夫联系,连爸都不叫了,只有给她金钱才让女儿和爸说话,这样好吗?

2023-06-03 15:55:35 条浏览

好不好都这样啦就顺其自然吧,记得把每次给钱的证据保存好,女儿大了用处可大咧




难道你这样可以改变父女(子)关系吗?从小让孩子内心又恨,伤害的是孩子




不好,会变成交易没了亲情。




钱惹的祸,人心做的孽,事实凉人心,只会恶化循环。人心是根源,伤害是诱因,社会再也容不得多点欺骗伤害。渣男渣女……风气会传染,流言由不得你如何。病毒不是你不碰就百分百不入侵你。这样做肯定不好。




不叫爸,就不要给抚养费。




这是所有离异家庭孩子的普遍现象。




离婚就是陌路,离婚就是陌生人。我有个亲戚因为男人出轨而离婚,离婚的时候大儿子三岁肚子里还有一个未出生,回娘家生了老二是个女孩,男方一次都没出现过。




亲情不在了就不要联系了靠金钱维系不是长久之计




我孩子就不叫前夫爸爸,因为孩子从出生就是我一个人养他照顾他,孩子上学放学春夏秋冬,寒暑假都是我。爸爸完全就是摆设,下班回来不是在沙发上玩手机就是躺床上玩手机,休假让出去玩他也是带我们去他的弹弓市场打弹弓。去年我带着孩子搬出来和他分居了,从那时候起他没给孩子打过一个电话,见过孩子一面,甚至没给过孩子一分钱生活费。之前还打电话要孩子生活费他就说没钱,孩子都听见了。从那以后孩子就不提他了,即使提起他也是叫名字。孩子自己都说他都不爱我,都不管我了也不给我学费。




你为什么自己不养?




我觉得不好,不管夫妻关系怎样,孩子是无辜的,一个是孩子的爸爸,一个是孩子的妈妈,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夫妻关系对孩子影响很大,如果真的分开了,就多为孩子考虑一下,把伤害降到最低。




肯定是不好的,给钱按规定给,有余就多给点,孩子是自己的。离婚了也是你孩子的妈妈,半个亲人啊,多照顾,多帮忙,少计较,以宽厚理解换取真心,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任何强制措施都是对孩子的伤害。




其实离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生活没有那么和顺,夫妻之间难免会发生争吵甚至打架,作为双方都互相忍让理解包容,为了孩可以妥协,不到的确互相敌视,不能容忍时离婚时千万不要轻易离婚,既然离了就只能接受现实,孩子归老婆按理说你有权看望孩子,老婆的做法无非是想难为难为你,可以看出老婆想与你破镜重圆。希望你们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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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世上难事很多,但是最让人头疼的还是所谓的“家务事”!现在的社会,人们对婚姻的重视可谓是越来越低了,所以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离了婚,家庭都破碎了,那么伴随着家庭破碎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了!这其中就包括很多家庭难以妥当而理性地处理好离婚后对于孩子的继续养育问题。

本案中,前妻带女儿不让和前夫联系,连爸都不叫了,只有给她金钱才让女儿和爸说话,前妻的行为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也侵犯案件中作为父亲的探望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孩子、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孩子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的探望权,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被加以限制。只有在法官认为出现了可能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能终止探望权的行使。所以,前妻是没有任何理由阻止前夫看望女儿的。

而笔者只想说,不管大人之间有什么恩怨,孩子总是无辜的,希望双方都能最终商量出个结果,让孩子在一个和睦的环境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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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真的感觉是,离婚,能让以前恩爱夫妻反目成仇,彼此恶骂,真倒霉的呢,就是那个最可怜的孩子。

有时候真的是“爹不疼娘不爱”,可怜的孩子,好比黄花菜。

我以前办公室,就有一个姐姐,离婚了,离婚以后,她特别恨前夫,因为前夫一开始不同意离婚,她坚持离婚。原来想的是,前夫会跪着来求她复婚。因为她条件好,房车都归了她,孩子财产也都归了她。她趾高气扬离婚了。

没想到,离婚半年以后,她前夫竟然成了抢手货,原来她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前夫,在婚恋市场上抢手的不得了,一个老姑娘,(真是年轻漂亮又有钱,气人不!)嫁给了前夫,而且,老姑娘的条件也很好,她们也有房子,车子。

她傻眼了,有种被耍的感觉,可是,当时也是自己要求离婚的。离婚时,前夫还苦苦哀求不想离婚。只能说,外面的人太多了,诱惑也太大了。

所以,她很生气,看着孩子,气不打一处来,她无奈之下,经常朝着孩子发脾气,但凡孩子要交钱,什么校服钱,牛奶钱,资料钱,她都二话不说,就让孩子去找前夫要。

前夫呢,现在反而变得有钱了,因为现在的老婆,确实有钱,而且很大方,他手头宽裕多了。给孩子点钱,他完全不当回事了。

这位姐姐,能做的就是来回痛骂前夫。但是,对前夫来说,真是于事无补了。不伤大雅了。

但是,俩个大人都无所谓,最难过的就是孩子,每次去要钱,都畏畏缩缩,感觉不好意思一样。可怜的娃啊!




让孩子不要恨爸爸,也许孩子伤心了,希望这位爸爸多想想孩子,大人的恩怨,孩子伤害最大




我也离婚了,一个人带着两个女儿,但我从不阻止前夫带孩子出去玩,不能因为我们大人过不下去就强加在孩子身上,我能感觉到孩子对她们爸爸的想念,所以每次我说你们想爸爸了就给他打电话吧,如果他有时间带就带你们去玩,现在谈了一个男朋友,如果他阻止孩子跟亲生父亲见面的话,我就不会再谈了,直到孩子长大成人,因为是两个女孩子,如果我频繁的换男友,我怕她们会有错误的人生观,长大后不自爱。当然这样的做法也只是我自己个人的想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因为所处的环境和他们之前发生的事情不一样。




这样的现象很不好,离婚了,也应该让孩子的爸爸和孩子见面,离婚伤害的永远是孩子,不让孩子问她前夫叫爸爸,无论到什么时候也是孩子的爸爸,在孩子的心目中,爸爸在没有本事,在没有金钱和地位,爸爸永远都是最亲的人,爸爸无论走到那一步,走多远,也不会忘记爸爸时刻在惦记她,牵挂她,作为爸爸也是一样,无论孩子过得好不好,爸爸也是天天牵挂,惦记,前妻的做法实在过分,孩子毕竟是你们两个人的孩子,孩子有权利问前妻叫妈妈,当然有权利叫前夫叫爸爸,作为父母都有权利监护孩子,关心孩子,呵护孩子,给前妻金钱才让孩子叫爸爸,太过分,要想公道打个颠倒,放在前妻身上她会怎么想!




这样的问题实在不好回答,沒有权批评谁,但是如果不是有外遇,其它什么问题只要看到自己的孩子份上主张你们争取复婚,一些意见不合很正常互相勾通一方能忍让一点还是原派好,多想各人的好的一面。我过去撮合几对,但是如果有外遇的就难点,一般不会:願意,让自己的孩子受苦吧!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但孩子总是双方的,就应该放下恩怨,把重心转移到培养和教育孩子上,再也不能给孩子带来伤害了。要是故意破坏父亲或者是母亲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把仇恨的种子播撒在孩子的心中,很可能就会扭曲孩子的心灵,影响孩子一生。

就如楼主所说,前妻带女儿不让和前夫联系,连爸爸都不叫了,只有给她金钱才让女和爸爸说话,这样好吗?肯定不好。这不是把金钱凌驾于父女感情之上,成了有钱才就有话语权,有钱能使鬼推磨了吗?

依照婚姻法规定,离异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法律还规定,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剥夺对方来探视孩子的权利。同时,法律还规定,也不能剥夺和阻碍未成年孩子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

不论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还是走司法程序依法解除婚姻的,可以肯定没有落实好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依法你们是解除不了婚姻的。我怎么看好像是女方要了孩子的监护责任权,愿意独立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或者是因为前夫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前妻才才不让孩子和前夫说话,见面联系的的。

如果在离婚的协议上,或者是依法判决解除婚姻的条款上,清清楚楚的写着由女方担负起孩子的抚养费用的话。这一纸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判决文件在法律上是生效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男人要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女人就拒绝他探视孩子的话,这就剥夺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如果说在离婚的协议上,或者是依法判决解除婚姻的条款上,写明由双方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男方要是没有履行给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也是违法的行为。女方又要带孩子,又要抚养孩子,就可以完全拒绝这个男人来探视孩子。就算前夫把前妻告上法院,法院会受理,也会谴责这个前夫的。

如果离婚以后,你按月履行了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前妻还不让你探视孩子和孩子联系的话。只要你掏钱来看孩子,才让孩子和你说话。这就说明这个前妻眼里只有钱,用孩子做要挟和法码,来勒索前夫的钱财,她的品质就有问题。把孩子交在她的手上,由她来培养和教育孩子,这就是另一个错误的开始,会毁了孩子一生的。

你就要用证据和事实来说话,将前妻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有权要求法院依法更改孩子的监护权。只要法院立案,审理,事实存在的话,就会支持你的诉求,把孩子的监护权改判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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