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4 16:56:33 条浏览
过来寻事的是男子,先动手的也是男子,女子随后反击。怎么看怎么觉得,就是自卫啊~
女人动手?男的乱摸,就得一个耳光过去,这怎么能算互殴呢?
是我的话定床10年
提这个问题,是脑子进水了么?别人调戏你,不反击还挺享受是吧?
不好意思,作为女子本柔弱何况一开始一个大比兜直接给我干蒙了,我脑子下意识就是保护自己随手拿起桌上的东西给他一下,当时具体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
动机不良
调监控
认真看视频,你没看到不光被调戏还被打耳光吗?或者是你被打了耳光就不出声了?
摸你,你动手不?
但凡吃颗花生米,也不会问这种混账问题!
不算,女孩是在男的打了一巴掌之后才还手的,属于正当防卫,因为违法侵害正在进行中。
因为女子受到对方调戏在先,继而再次调戏,女子当然是正当防卫。女子防卫是合法。
被调戏不还手难道随便被摸?
咋动手?用她的小拳头捶了两下大汉的肩膀吗?
以前是,现在上了,不能算了
有法律的撑腰,面对突如其来的伤害、骚扰,善良人们的正当防卫,决不能定性为互殴。
互相殴斗,是双方都想伤害对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和行为。殴斗的双方在主观上应该是各不相让,甚至是逞强斗狠。互殴的双方在过错上,半斤八两,没有明显的过错方。
但是面对毫无缘由、突如其来的伤害和骚扰,无辜的人行使自卫的手段,决不能定性为互殴。
施暴者是引起矛盾的过错方,对事件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被害人是整个事件的受害方,在整个事件中处于受欺凌的弱势地位。
法律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对正在行凶者,法律还赋予了公民无限防卫权。说白点,对正在行凶的坏人,如果当时有人站出来将坏人打死了,也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法律和社会应该鼓励公民的自救行为,应该提倡对黑恶现象不妥协、不退让、不绥靖的社会风气。俗语云,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朗朗乾坤下,那些社会的渣滓往往就是欺软怕硬、残害善良的无辜百姓。如果善良的人们勇敢一点,或者再强硬一点,他们就不敢来惹我们了。
我们再回到唐山打人事件,打人男子突然上前用手摸女生后背,这不是搭讪,明显属于性骚扰了。遭到女子呵斥后,男子恼羞成怒,对女子大打出手,这时对面女子才抡起瓶子砸对方。
这算是互殴吗?这一群弱女子有错吗?难道只有隐忍才是唯一的出路吗?答案已经不言自明。我为那个仗义出手的女同伴点赞,为她的勇气、义气点赞。
最后,我认为女同伴的壮
举不是引起矛盾进一步升级的原因,因为整个事件中没有矛盾,整个过程就是一群流氓欺压残害群众。
就动手,就欧了,用不着算互殴嘛,怎么滴
这是公然挑戏妇女,不能容忍。女人反击也是对的,不算互殴
当然不算,只能算对挑衅者本能的自卫!
面对强者对弱者施暴,黑衣女子出手,是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