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17:01:41 条浏览
我认为现在中学生应该和小学生一样配校车接送到家,不让学生在路上独自回家和上学,让家长放心让学校安心让陕西兴平这惨案没有机会发生
看到这样的事情就很心痛。希望法律严惩凶手!给死者一个公道!
真可惜了,现在的孩子太任性了,想着自己末成年,就为所欲为,太放肆自己的行为了,不计后果,就把别人家的孩往死处打,这样的事在学校不断的发生。中国的法律真是该更改了。像这样的事必须严惩。支持严惩。
整个事件的过程,大概如下:
陕西兴平15岁的少年休学状态的时候在西安打工然而回到学校之后,就立马遭到不同学校的学生勒索。
并且这两所学校相距的比较远,一点,其实从整个世界能够猜测出来。这位15岁的少年为什么是处于一种休学的状态,肯定是学校里犯下了一种错误,或者说由于他自身的原因得到了学校的不认可,然后让他进行一段的时间休学。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勒索他的学生在他回来之后立马跟他去要钱那么他们之间肯定发生过交际。
很有可能是这位15岁的少年在跟别人借钱之后做了一些事情然而由于不敢跟家里说才导致自己去打工。
从整个事件看的出来,这位少年,他并没有用很好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自己,同时他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也往往低于他自己的预期。现在青春年犯罪的现象,手段太过于残忍。应该进行严厉的处罚才可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作为家长应该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以及在学校的各种各样的状态。孩子受到了一定的委屈一定要作为家长的及时去帮孩子沟通解决然后让孩子在学校有一个轻松快乐的学习环境。
所以说,现在的学校不单单要学会教知识而且要教育孩子,如何在以后的社会上发展,甚至是在道德和法律之间要让他们更加的去清楚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
法律是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走捷径的,也不允许任何一个人犯错误,面对以上青少年犯罪的事实,他们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也更加希望在校的学生能够更好的来保护自己,甚至来保护自己的各种各样的权益吧!
这是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和黑恶势力案件,目前国家正在冲刺打黑除恶的最后阶段,发生如此恶劣的校园暴力案件,一定要严惩不贷!
一、校园暴力可以归结为黑恶势力,一定要严惩严办。
据新京报讯(见习记者薄其雨)报道:陕西咸阳兴平市,15岁少年袁某死亡,生前疑遭殴打后被埋入土坑。其家属表示,嫌疑人是6名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目前均已被警方控制。11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兴平市公安局获悉,此案已由当地刑警队处理,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又是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案件,而且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目的性强,而且是团体作案,有别于一般的校园暴力案件,这种性质基本近于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属于我们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活动中的黑恶势力范畴,一定要予以严惩严办,绝不姑息!
二、是什么因素造成如此猖狂的校园黑恶势力。
在这起恶劣的暴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来自一个学校,即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的6名在校学生,他们组织成团伙,进行对学生敲诈勒索。在10月29日他们实施了对学生袁某某的敲诈和勒索钱财,遭到拒绝后,犯罪嫌疑人用镐头对袁某进行殴打,随后将袁某埋于距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20公里外的空地里。
这帮为所欲为的校园黑恶势力,为何如此猖狂,变成了校园中人见人怕的魔头。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关键的原因造成如此后果。
一是对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不足,特别是在一些技校类的学校更是如此,本来进入到技校类学校读书的学生,一般都是学习成绩一般,不喜欢学习,是被父母强迫去学一门手艺为以后谋生用的,所以这些气味相投的孩子凑在一起,就容易形成社会上的所谓帮派,因为他们的目的不是学习,是出来混的,社会上的一些坏习惯在他们身上都能找得到。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校园霸权势力;二是技校类的学校大多是管理松散,对学生是一种散养式的管理,不敢管得太严,但又不得不管,最后只能随之任之。管得太严,怕学生闹大,因为这些学生都不好惹,但又不得不管,家长把孩子送到你这里来,有的孩子还未成年,学校负有监管的责任。所以两者相权衡,学校对这类学生的管理一直是松散的,就别说是进行严格的道德教育了;三是家长缺少对孩子的管教,有很多家长是因为长期在外打工,无法管教孩子,又缺乏对孩子的言传身教,在无法管住孩子时,就想办法把他送到技校类的学校读书,想让他们学得一技之长。但是因为孩子在外野惯了,无法改变习性;四是法不责少的因素,让很多有不良习惯甚至有暴力倾向的孩子肆无忌惮和为所欲为,自恃认为还没有到领刑法的年龄。所以这几种因素集中在一起,就会形成校园黑恶势力的土壤,让校园霸凌危害社会,危害学生、危害民众。
严惩凶手!
的确很是痛心,15岁,多么好的年龄,这么好好的少年就这么没了,作为一个父亲,我能理解孩子的家人有多么的痛心难过,那么就这件事情发表自己的一些观点看法。
这件事情的经过是这位15岁少年被打死后,然后埋了,手段太残忍了。之前就有过这位15岁少年被打辍学,后来更加变本加厉,这位15岁少年被六位未成年人用棍棒打昏迷后,还不解气,最后把受害人脱到宾馆继续殴打,最后导致这位15岁少年死亡,死亡以后,这六位没有报案,而是选择掩埋处理,最后被抓时,才交待。
那么这六位是未成年人,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已经年满14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又刑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不适用死刑。所以这六位的犯罪人到底怎么样判刑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个人认为这几个人应该重判,或者死刑,为什么要这样呢?首先殴打他人后,脱到宾馆继续殴打,致人死亡后掩埋,手段残忍,有作案动机,影响恶劣,应该判死刑。另外这六位中,有六位是职教中心的学生,不是这里有意诋毁职业教育,能上职教中心都是学习成绩差,平时不怎么读书的人,这些人就是混日子。被害者父亲也说了,不能让这些人流入社会,在祸害其他人,大家怎么看。
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每当看到这种消息,愤怒加担忧的心情油然而生,时时在想这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这难道不能说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吗?即使我们不能教育让孩子成才,最起码我们有义务有能力去教育他们如何做人。但也不能放任他们不管让他们成为给别人带来伤痛的社会败类。
校园暴力之所以频频发生,屡禁不绝,是因为国家在校园里的法制普及的太少,学生们都不知法。应该从上学开始,小学讲社会治安,初中开始讲法治,设置校警,恢复鞭刑,对犯错和顽劣的学生,犯事先用皮鞭侍候,让他们一进校园就知道什么是懂规矩,守规矩,你看校园暴力会不会减少?开始不培养孩子的规矩意识,后面又大叫孩子们犯事应该严惩,那不是本末倒置吗?安全防范工作应该走在前面。
回答:
根据少年袁某父亲描述自己儿子的情况来看:
少年袁某和梁某等6个人里面有几个学生是认识的。
少年袁某被埋的地点
袁某和他们其实早有恩怨。
梁某等6人多次对袁某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
让少年袁某是苦不堪言,无法忍受。
只能休学。
少年袁某遭遇了典型的社会欺凌现象。
而霸凌者就是梁某等6个人。
他们为什么总喜欢去欺负他一个人?
和他的父亲,还有家庭其实也有很大关系。
袁某在学校读书期间遭遇到同学的欺负,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向老师和学校反应。
有没有告诉自己的父亲,当他的孩子因为无法忍受这些的时候
孩子已经都要休学了,父亲有没有问自己的孩子是什么原因,帮孩子出头去解决孩子遭受的校园欺凌事件。
还是和孩子一样选择忍气吞声,放任这件事不管。
让孩子无法解决和面对这一群欺负他的人。
欺凌者6个人根据警方的通报和调查,梁某等6个人,因为少年袁某将陈某手机号码拉黑,把他从西安约到了他们事先约好了那个目的地,对其实施殴打至昏迷。
少年袁某为什么要拉黑他们的手机号码,原因很简单,害怕和恐惧他们,不堪忍受他们的骚扰。
而这一回把他约出来的目的就是想要敲诈勒索和抢劫他。
但是,他未听从,先是把他打到昏迷,然后再是把他拉到一家宾馆,继续对他实施殴打,这当中袁某还曾经求饶过。
梁某等6人认为他在装痛,第二天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呼吸,人已经去世了
然后他们几个人将他拉去掩埋,还挖了一个1.5米的坑。
袁某今年15岁,当时的状态已经处于休学,在西安打工。
10月29日他回到兴平,以梁某为首的6个人对他进行抢劫和敲诈勒索,索要钱财。
他事先并没有预料到那6个人还要继续纠缠自己,而且已经准备向他索要钱财。
应该相信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便从西安回来了。
回来之后,一场噩梦就降临了
要钱他不给,梁某这6个人开始对他进行殴打,打到昏迷,拉到宾馆,继续打,直到他第二天去世。
伤害袁某之后他们并未有心慌,也没有急着跑,而且把人埋了之后在走,心狠手辣,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
没有丝毫的害怕和恐惧,害怕别人发现自己的行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心狠到底。
这不像是一群学生能干的出来的事情。
毫无人性,令人发指。
没有丝毫的罪恶感和同理心。
他们还是一群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
职教中心学校教育出来的学生一般都是以哪一类人为主?
未考上高中,学习不好,成绩一般,有些调皮捣蛋,只想学门技术直接出社会的这类人为主。
这群人的年龄未披露,根据职教中心的特点来看,他们应该是属于未成年人学生。
按他们的年龄推算:
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第17条:
已经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袁某的家人所说,梁某等6人的父母在事后一直未站出来面对他们,或者进行道歉和赔偿。
子不教,父之过。
自己的孩子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已经是难以原谅。
他们的父母逃避的了一时,逃的了自己良心的不安和道德的谴责和愧疚吗?
自己的孩子从小没有教育好,才会酿成现在的苦果,为什么平时不多关心一下自己的孩子,做父母的严重失职。
终于,一起参与殴打少年袁某6人中的杨某他的父亲站了出来面对,对儿子杨某的行为表达了自己做父亲的管教不严,愿意承担责任。
道歉,管教不力,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杨某所犯的错误已经是事实,无法原谅,因为人死不能复生,不管他是从犯还是共犯,他必须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杨某父亲现在能做的是什么,上门道歉,然后给予袁某父亲经济赔偿,尽自己最大的力量。
袁某父亲经历的丧子之痛,痛不欲生。
辛苦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就这样被你的儿子和其他人活活打死,这谁能接受。
他的心情杨某父亲能理解吗?
未成年人教育和犯罪的高发这一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教育孩子要时刻记挂在心里,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放松。
法律上要提高对预防此类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教育和疏导。
同时,对这类犯罪的人提升严惩力度,以威慑和震慑这类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
面对别人的欺负和霸凌,不能忍气吞声,或者懦弱的认为对方很强大,自己没有力量还手,任其欺负。
这种软弱只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和得寸进尺,让别人觉得自己好欺负。
适时的还击和还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和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
陕西兴平少年被打死,真的就只是,杀人者的责任吗?我认为不是,媒体报道了对于15岁少年被殴打致死事件的报道,看完了这个报道以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心痛,因为我也是为人父,知道一个孩子培养成人是多么的不容易,从一个落地哇哇直哭,到每天晚上都需要哄睡,再到一点点懂事,上学,父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有了孩子,这个家才会更加美满,但是就是因为这个校园暴力,导致一个年轻的生命逝去,怎么能让人不心疼,但是这个事件背后,这个袁某的父母没有责任吗?
有的,最起码我觉得这个父母不合格,儿子为什么突然不想上学,他们没有问具体原因,只是解释了不上学的坏处。儿子为什么突然学习成绩直降260分,不应该谈谈心,和学习沟通一下吗?,我们都是从孩子时期过来的,或多或少都经历了校园暴力,只不过有的严重,有的只是人生的一个经历而已,想要彻底解决校园暴力,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圈子,就会有暴力行为,我们做父母的不管是文化高还是低,都应该教育好孩子,遇到事情多与父母沟通,死者死前就曾与父亲说过有人跟他要钱这事,但是父亲却以为是小打小闹,没有去管,这也导致了,孩子不相信父母,15岁,正是孩子懵懂的时候,有些问题他懂,但是他有不知道如何处理,同时他也难以启齿的与父母说,所以我们做父母的一定要及时发现沟通。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关于校园暴力的,我的核心就是,老师,父母,或者见到有人实施校园暴力,一定要出面制止,15/6岁的孩子下手是没有深浅的,不管我们是受害者的父母,还是伤人者的父母,都要给孩子好的开导,你以为你的孩子用是欺负别人的,不被欺负你就不用管了吗,你不管就会有地方管。
我见过一个最无知的父母,他们的孩子把别人的孩子欺负了,给人家打的头破血流,别人的父母过来找他们心平气和的理论,他们却不讲道理的说别人讹诈他们,最后他们的孩子被校外的人打的终身残疾,到现在也没找到凶手,惯子如杀子,老话说的不会错的。
这个事件目前已经在公安部门的处理当中,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斌公执法,不是说未成年人犯法就可以得到包容的,这6名少年,手段残忍,将人活活打死,不仅不去报警,还将人埋了,还以此为资本去学校炫耀,这种人放到社会上,真的是社会的危害。
少年连连触碰法律禁区,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罪恶,这不是某个家庭的悲哀,是我们大家丶我们这个社会,或者说,是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悲剧。
只所以这样说,在我们这个人口大国,居然取消少年管教,不能打,不能骂,甚至美其名曰:家暴法!
在种种过分,过度的“保护中,孩子无法无天,家长娇惯,出现这样的恶性事件,根本不让人惊讶,只能让人心痛!!
我觉得这代人很可怕!
校园欺凌,实在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我们都是身为父母,面对这样天理难容的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实在让人痛心疾首。
看来学习必要的法律常识,应该从小学一年级抓起,现在很多农村学校根本没有道德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课。不要等到出事了才重视。
根据死者父亲的说法,他的孩子是被殴打成重伤以后,被活埋的。挖出来的时候嘴巴和眼睛都还是睁开的,重伤被活埋比殴打致死的情况恶劣的多!一定要严惩。
面对校园暴力,绝不能心慈手软!我们家长从小就要教育自己孩子:倘若遇见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决不能姑息养奸,一定要告诉家长或老师,甚至报警!
普法教育刻不容缓。普法不只是震慑潜在犯罪分子,更多的是给潜在受害者一个法律背书,为他们受到侵害时提供防卫保障,而不至于在受到侵害后因为害怕、无助而忍气吞声,纵容犯罪分子,直至受到更大的伤害。以学校为普法教育的重点考核对象,是提高普法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不懂得尊重他人生命,也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绝不能再姑息少年犯。少年犯罪,校园犯罪必须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了!
现在的父母太溺爱孩子,家庭教育不得力!如果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有一定的责任,太放任纵容孩子,使小小年纪不学好,无法无天,肆无忌惮的肆意妄为。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美丽的天使,可这六个同学真是恶魔,太猖狂了,一定要严惩杀人凶手!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就这样被他们剥夺了生命!
根据齐鲁网·闪电新闻消息:11月12日讯10月29日,陕西咸阳兴平市15岁少年袁某被6名未成年人围殴致死后掩埋。11月10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6名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均是兴平市阜寨镇人,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两人无业,四人职校学生)已被刑事拘留,并供认上述情况。11月11日,闪电新闻记者赶赴兴平市,实地探访受害人及嫌疑人所在村庄。
据了解,这6名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最大的15岁,此前在袁某上学期间曾多次殴打袁某致其休学。警方通报中的两名无业嫌疑人此前因打架被学校开除。
知情人士透露,6名嫌疑人中有几位嫌疑人与被害人从小就认识,经常在一起。由于承受不了丧子之痛,被害人母亲现在仍然没缓过神来。
村民说,袁某是田阜村的,因为村里拆迁,目前袁某的父母在亲戚家借住,嫌疑人有两个是塔尔村的,有两个是张耳村的,这几个村子都挨在一起。
结合新京报消息,齐鲁网消息,袁某生前确实遭殴打,后将其掩埋。
袁某今年15岁,是兴平市金城实验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出事前正处在休学阶段,休学期间袁某一直在西安打工。
10月29日,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以梁某为首的多名学生,向他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梁某等人用镐头对袁某进行殴打,随后将袁某埋于距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20公里外的空地里。
11月2日,职业教育中心有学生知晓此事后选择报案,随后民警赶往事发地,从一个1.5米深的土坑中将袁某的遗体挖出。涉案的学生共有6人,目前均已被警方控制。
(本文前面几张图片和三分之一引用内容来源于齐鲁网和新京报,没有抄袭之意,如有不妥,请联系笔者修改处理)
笔者观点
〈1〉本案涉案的凶手与被害者都是未成年人,之前都是同一所职业院校的学生,有两名犯罪分子之前因在学校犯错被开除,说明这些学生平时在学校就已经存在重大过错(校园暴力行为),学校也已将他们开除处理。学校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比较可惜的是没有真正让这些孩子醒悟过来,没有让他们明白暴力行为是不能发生的,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2〉本案最重要的是让学校未成年学生如何停止暴力行为,有效的解决此类问题,让未成年人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这才是最重要的。
发生这种事是非常不幸的,十五岁的中学生说小也不小,再过两三年就是成年人了。这些孩子正处青春叛逆期,很容易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这背后的主要责任一是家长,二是学校。家长在孩子叛逆期时真的应该要好好引导他们如何做一个好孩子,树立起正确的三观。而不是纵容他们野蛮生长!
学校在发现一些有暴力行为的学生也应该严加管教,要重视起来,多花心思找到孩子们犯错的根本。简单的开除只能解决学校一时的问题,不能解决他们未来的问题。在此呼吁有关部门一定要重视未成年人的叛逆行为,尤其是有暴力倾向的同学。教书育人应该是全方位帮助孩子们走向正道,也要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不苛求他们一定要对社会有多大贡献,最起码不能知法犯法,成为“小恶魔”。
〈3〉结合本案来看,被害者小孩曾在学校里就被梁某(本案犯罪分子)等人欺负过,那么这时候他的父母知不知道?发生这种事情学校老师有没有通知双方家长?这些都是问题的关键,只有老师和家长都重视起来,从问题的根本去有效解决,以后才能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有些孩子从小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在学校里总会被一些野蛮性格的学生视为弱势的那一方,这时候老师发现了,一定要高度注意并进行正确指导,让他们明白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要尊重每一个人。要去同情和帮助那些比较弱一点的同学。
〈4〉其实我们国家近几年的一些校园暴力事件有所减少,但是依然还有。确实国家太大,人口太多了,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像本案这种情况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让国人都明白这是大事,要正视起来,以后尽量做到没有这种事件发生。提高国民综合素质。
〈5〉少年强则中国强,祖国的花朵们犯错,要深挖错误的根源,像前几年禁止一些黑社会题材的电影就是很好的做法。父母也要管好自己家的孩子,不要无端欺负同学,请父母告诉孩子那是错误的,一定要制止!我们都是生活在同一地球,同一个国家,我们应该互帮互助,不能无故欺负他人。
总结:本文意在呼吁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他们的成长质量。告诉那些叛逆期的孩子们千万不要走错了路,坚决反对校园暴力行为,也要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现在有关部门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禁令:例如限娱令、限薪令、涉黄、低俗内容传播等等,这是好事!希望下一步多推广一些有文化、有价值、高质量的视频内容进行传播。而学生在学校应该多读书,只有取得优异的成绩,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将来才会被人们所称赞的。人生正道是学以致用,为国为民!
典型的少年暴力犯罪行为,虽然很多细节和案情有待公安部门侦破,但悲剧实实在在发生了,令人窒息。
又一次“技校”浮出水面,不可否认,技校学生的“社会化”程度太高,整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
可以建议:初中技校等,取消住宿制度。
稳定的家庭生活和管教,是解决此类案件根本性的办法,青少年时期最有力、有效的管教,还得是父母。
怎么说呢?打死人应该判死刑,不管多大的!不判死刑那就让死着家属打对方打死,都是为人父母,换位思考一下,现在的社会还有正义吗?老百姓的命就不是命吗?
看到心疼揪心受不了。如果不严惩这些有人生没人管的垃圾人渣,真是天理难容。
不要为是未成年人开脱,该处罚一定要处罚。罚的这些人的父母肉痛,没钱卖房子也要赔偿。
如果这次案件不得到圆满处理,以后这样的害群之马还会更多。
这些人渣长大还会危害社会,还会惹是生非造成更大祸端。
如果不公正处理。被害孩子的家人会仇视社会的。性质恶劣影响很大。
怎么学校放假啦?在学校里头发生的问题还是外突啊?你说小小这两个字改成什么?对孩子平安无事把学校那俩字改成笑笑笑除了人,这些天他们除了笑就是笑唉,我说的好玩的好像嗯,这学校俩个不正常小香一天除了打架就是累吼,这搞的激情
一个15岁的少年大概是因为不想读书而休学,在西安外出务工,回到兴平后遭受到某职业教育中心的6名学生敲诈勒索,在遭受拒绝的时候,该6名学生对其进行殴打,最后被打成了重伤。
据受害人父亲所说,当被打成重伤后仍旧不依不饶,将其带到一家宾馆继续进行殴打,导致最终休克,他们以为没有呼吸误以为杀人,为了逃脱罪责,他们深夜用三轮车将袁某拉到一处农田,挖出一个一米多深的土坑就地掩埋。
看到这个新闻,觉的现在的学生都怎么了?他们和受害人能有多大的仇恨,用的着下如此的狠手,即使他没有给这几个人钱,也不至于产生如此大的仇恨,已经重伤了还不行,还将其带到另外的地方继续殴打,已经不是校园霸凌事件,年纪轻轻戾气如此之重,必须要受到严厉的惩罚,不然将来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这6名学生都是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按理说在上学期间,怎么可以随意外出学校,学校不担心外出学生的安危吗?据说他们深夜的时候外出将受害人拉到农田掩埋的,也就是说该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已经是彻夜未归了,而像这种职业教育学校都是住宿的,学生不在宿舍,作为学校是不是应该过问下,即使不住宿学校,那么一个未成年人彻夜不归,家长就不管吗?所以说他们所在的学校和家长有一定的监管不力的责任。
然后再说说受害人,当时的受害人是在读初二的,说是因为不想上学所以出去务工,试问一个15岁的少年出去打工,怎么打工呢?都还不到打工的年龄,这其中应该是另有隐情,说白了就是逃避这些的人的敲诈勒索及殴打,而后回到兴平没有多久,就遭到了这6人的敲诈勒索,这说明敲诈勒索受害人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应该持续过一段时间了。估计中间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绝不像表面那么简单,而这一切的不寻常,其父母及所在的学校都没有发现异端,说明平时对其的关心沟通的不够。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是一件悲剧,也不想说当初如果应该怎么怎么做的话,可能会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那都无济于事,既然事情已经发生,那么希望早日调查清楚,让那些杀人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吧,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
看了这个新闻,6个杀人犯虽然年纪不大,敲诈勒索钱财不成,但手段极其残忍歹毒,将15岁的受害人绑架控制,对受害人进行毒打残害致死,然后将尸体实施掩埋。可见这六个杀人犯的心理素质已经超过成年人!
由此可以断定,这六个罪犯,敲诈勒索同龄人早就习以为常!而其学校也缺乏监管力度!
这则关于“陕西兴平15岁少年死亡,生前疑遭殴打被埋”的新闻消息之所以引起众多媒体与网民的关注,因为社会影响实在太大太坏了!而且众怒至极!
死者袁某今年15岁,是兴平市一名初二学生,出事前正休学,休学期间一直在西安打工。于10月29日回兴平,遭到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的6名学生敲诈勒索。拒绝后被6人绑架控制轮番殴打重伤致死,后被拉到离职业教育中心20公里外的一土坑内掩埋。
可见,虽然罪犯属于未成年人,但手段残忍恶劣,社会影响深远也说明学校教育松散,管理松懈,只要学校赚到钱了,其他都当次要,学校也成为这些人违法犯罪躲避的基地!还有家庭品德教育的缺失,都是这些罪犯未成年就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为非作歹!最终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影响,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与危害!
所以,国家刑法应尽快修改,尽最大可能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很多所谓的未成年人,其智商与思维能力,早已达到或超过成年人了!然后打着未成年人的旗号,干着抢劫杀人强奸的严重危害社会危害百姓的勾当!
正因为犯罪成本太低,所以未成年犯罪越来越猖獗肆虐!该判死刑的就当正法!
以上个人看法,但愿社会越来越安定,坏人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