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9 12:34:42 条浏览
这是有悠久历史文化传承在里头的,属传统文化非物质遗产之一。自打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放弃半渡截杀入侵楚国部队,最终体面仁义地彻底输掉之后。谁若重诺守信,谁讲仁义道德便会被人耻笑为“有便宜不占的蠢猪式迂腐”。从公元前637年至今的2017年,这种小聪明与两面三刀已经渗入了某些人的血液与骨髓之中,因此欠债不还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的了。因此,还是下回多留个心眼吧!并以此为镜,戒不戒的,就还得靠自己去估算预期风险并提早做好相应自保或制衡措施了!
非常遗憾。
钱钱钱,命相连,钱钱钱,养命源。人来到世间,不管出身,不管信仰,不管熏修何种学业,不管从事何种事业,也不论贫贱富贵,钱财都是人需要的。正因为钱是养命之源、所以作为身外之物的钱就有了特殊的价值和尺度,就成了衡量人生贫富的度量物。
生命需要财富维持,发展需要财富的积累。拥有一定的财富本来无可厚非,但是由于贪心不足,欲壑难平,人对财富的占有欲望,争夺手段愈演愈烈。物欲横流促使尔虞我诈,投机取巧,不劳而获,豪夺强取等不良风气盛行,也导致社会部分人员品德沦丧,风气败坏。心不正则歪风盛,邪念多则贪腐奢。在极度扩张的无止境的欲望驱使下,本该有的良知被贪得无厌所取代。
借贷是一种有和需之间的调剂剂,是双惠互利的市场行为。放贷虽然是为了盈利,但其对于急需资金者来说也是救急解困的甘霖暖碳。
常言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借款还本付息天经地义。但是如今借款常常出现还款逾期,无故拖延,借款赖账,本息难讨之纠纷。因此民间便有了有钱千万不要借给别人之说辞。当钱一旦借出,欠款者便成了爷爷,要款者自然成了孙子。这种借钱时好话说尽,钱到手信用全的行径确实让人愤慨又无奈。
人本性自私。不可以激励自私,不可以鼓动私欲,不可以倡导物欲利念。要改变社会风气首先要改变人心。要倡导感恩重义,节欲泯私。要倡导尊法守德,知足常乐。要倡导公而忘私,勤于奉献。心变则行变,行变则人变,人变则社会风尚变。社会良变,公德尚存。民风纯朴,天下为公!
之前发生的山东刺杀辱母者事件,再度引发了社会对于高利贷以及职业讨债人的关注。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万一欠债者是“老赖”,实现起来就不容易了。
遇上各种理由开脱就是不还钱的人,是不是只能暗自吃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遇到老赖欠钱不还的对策,一起来了解下吧。
遇到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此事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1、到法院起诉欠债人,提交诉状。
2、法院受理后,会给欠债人发传票,首先进行调解。
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如果欠债人“缺庭”,不会影响判决,法官判决后会把判决书寄给他。如果欠债人败诉,判决书会告知欠债人什么时间内必须要将钱转到法院的账户。
4、如果欠债人到期仍不给钱,那么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老赖”联系不上怎么办?
相信这是借款人经常遇到的,也是最让人头疼的情况,借钱时他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短信的,该还钱时却音信全无了。
1、诉前财产保全
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车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只要有欠债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即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
借贷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大家都比较关心诉讼的相关费用,对于诉讼、申请保全或支付等都是要按照相应标准收取费用的。下面就以诉讼费为例,列举相应的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如果欠款数额比较大,这些成本还是不能省的,也是值得承担的。
借贷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2)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借条比欠条更具有法律效力
生活中,少不了借钱或被借,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别人钻了借条的漏洞。借条和欠条均是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怎么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借条为什么比欠条法律证明力大?看图了解↓
要债是要的个有,如果欠债人真正没钱连吃饭都成问题那你自认倒霉吧,他不是不还钱而是无能为力,我朋友12年让我把机械带上给他工地干活儿,但他现在是真正没钱给了,还欠我16万,也只能等他好起来再还了,因为他外债上千万了,曰常生活都是问题,该起诉吗?该打闹吗?把他枪毙了也还不上,只能保持个好心态,盼他富起来吧。
要债难要两方面看。一,欠债者有钱不还。这是真正的老赖,应该惩罚。二,确无力履行。这时再用逼的思维去讨债,我看就是缺心眼,起码脑子缺一半,包括法律部门。欠债者如果用借新还旧的方法拆东补西不是根本的方法。逼着欠债者到绝路时就要自己找路走了。
借钱之前务必三思,为何要问你借钱?现在社会各种变现抵押通融手段均有,得看清楚真正的原因,如为了对方许诺之丰厚回报而借钱,本身就犯了贪念,要的回来是运气,要不回来是报应亦无可厚非。如确是帮人解燃眉之急则不必讨之,帮人一把亦是积德行善,人也会急着还你。
还钱是应该的,但是人家实在没有钱那怎么办,总不能把人给逼死吧,那样什么都要不到,如果遇到个脾气暴躁的,大家来个同归于尽,那样你就更不划算了,有的欠钱的人家是想还钱的只不过实在没有而已
如果借一千还一千一是不是就不存在老赖这一词了,如果借一千要还一万是不是自然就产生老赖了?如果借一千要还一万另加四千给法院或者讨债公司是不是满中国老赖乱串了?我给别人也借过好多次钱,从来没当高利贷要过,没有一个人迟还过十天以上。其实我想说的是每当看到政府单位尤其是法院天天喊的为老赖忙的不可开交,觉得可喜可悲,喜的是法院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悲哀的是他们除了讨债还有没有其他事在做了?此评论为复制别人微博转发勿喷
我是东南大学艺术学博士、原华东交通大学建筑设计系副教授张千一老师:我认为要辩证看问题,可以分为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
1:部分原因是执行力度不大,老赖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
2:另外部分原因是确实没钱,执行不能
总之会让老赖效仿老赖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