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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去邻居家敲门请他不要将垃圾放公共区域,两母女出来将男子抓伤,殴打对方时女子摔倒死亡应该谁来承担责任?

2023-07-12 15:06:51 条浏览

有些人不仅垃圾放公共区域,而且还喜欢从楼上扔垃圾袋,这种事到底是街道管还是派出所管,还是根本没人管,有时还抓不到现行,真的很讨厌。




死有余辜,干得漂亮,这就是对不讲理的人的惩罚,到派出所、法院都应该支持男士,判一对母女后果自负,看她今后还讲理不。




我家对面住户也是每天都把生活垃圾放在公共通道,都知道放家里不好,为什么还要放在公共通道。自私自利,没有公德!




……你有些什么样的看法啊?




有一个死了那个也不应当留




将垃圾或许私人物品放到通道公共地方是没公德心的人。之前我家隔壁就是在通道上电动车还充电,现在物业不给放,就放单车,什么鞋全放门口通道




有可能有牢狱之灾。




我也遇到了,不知道怎么办




我国刑法规定,男方如果还手了,属于斗殴,各打五十大板;如果没有还手,则可告女方赔偿。至于乱倒垃圾的前提,可以忽略…




首先要做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突发疾病?还是头部受伤脑出血?这是案件的关键。一个死亡就完了?编的吧?




遵守社会公德世界各国最初阶段都是靠强有力的法制和处罚力度树立起来的。我们国内这一点做的太不到位,很多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都是因为处罚太轻犯罪成本太低而恶性循环。




以前买房就祈祷着能遇到好邻居,结果一层楼六户!只有一户是比较不着调的,老人家捡了纸皮堆楼道,电动车也在那里充电!还经常带小孩在楼道尿尿,离他自己家就一米的路!物业上门说了回答说好好,还是照旧!无奈啊!老人家惹不起!




我也很讨厌乱房垃圾,乱丢垃圾的人,楼上楼下隔壁邻居这种关系真的不好相处,说几句还得罪人,骂的话就更是结仇结怨!唉




现在这个社会你看见了,就当什么都看见,不要随便帮助它人做好事,最后倒霉的是自已,这就现实社会,你做环事犯法,做好事也是犯法,不如什么也不做




所以国家政策法规只要是正义!都要有个说法叫见义永卫的好人!给他们做主吧!这样好人才会多!碰瓷的才少了!老人铁倒了!才会有更多人扶




男的属于正当防卫。顶多是一个防卫过当。




闫王把恶人带走了




没有(资本)少管闲事!引火烧身得不偿识!




如果描述属实则不需要承担责任,都是和稀泥的很多,那么就可能承担责任




适当的赔点钱嘛,-赔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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