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6 16:56:35 条浏览
我这个回答,也是对上一个问答质疑的回复,希望那些人能看到这篇回应的回答。前天发了一篇美国人演讲团队如何用工科思维设计、用文科语言演讲的文章,同时也回答了奥巴马演讲策划的提问,一共有300多个跟帖,有相当一部分人“打死也不信”,有的还骂小编是“黑米”。那么,这一篇问答就再继续剥洋葱,揭开那些对答如流、妙语连珠的秘密。本文也属于职场类,对每一位职场人士也适用,行走职场,要想提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不懂一点演讲、策划和表演的技能和套路,怎么能行呢?
【1】“米粉”们反驳的主要观点
美国是民主国家,政客靠辩论起家,所以美国学校尤其是贵族学校,从小就要培养演讲能力。美国人演讲水平本来就高,用不着专业团队来运作、策划和包装。还有“米粉”振振有词,特某某雷人雷语,没见到他看提词器。还有人用具体实例来反驳,奥某某在某大学演讲,与大学生精彩对答,根本没有经过策划。
【2】统一回复以上观点
美国人从小培养演讲和辩论能力这是事实,美国政要们演说水平普通高、应变能力普遍强这也是事实。但是,重要场合的演讲、辩论、回答,基本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因为重要场合说话绝对不能胡言乱语,一失“言”千古恨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没有提词器张口结舌者也不是没有。
重要的演讲、辩论、发言、回答,大多数都是提前几天甚至几个月安排的,演讲本人和背后的智囊团都会精心准备,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说的,用工科思维来分析准备,再用文科修饰来精心雕刻的,临场发挥的情况当然也有,即使是临场发挥也是有应急预案的。
有人说特某某演讲没有发现提词器啊,有的提词器是玻璃的,一般电视播放时不播这个镜头,有的是你没有注意,有的是放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很少有人敢带着张大嘴就登山发表演说的。有人说,看见一些领导人物上台没有拿稿子啊,只能说你好可爱啊,稿子早就放在台上了,你以为是乡镇干部呢从屁股兜里掏出稿子念啊。
有人说奥某某在某大学演讲,与学生交流甚欢,人家可是真刀实枪的谜语连珠啊。这个具体的情况,没有参与,不好评价。但是这个也是有套路的,一是去某大学演讲,几个月前就安排了吧,策划团队早就进行调研分析了,会猜测许多可能提问的问题,然后做出答案。二是万一被问到没有准备的答案怎么办,人家还有应急预案啊,如果问到什么问题,应该怎么绕回到准备的答案上。三是在回答各类问题前,都会设计各类问题的过渡句,然后把话题引过来,这就是专业和技巧。四是现场要安排至少三种托:开局托、挽救托、补缺托,等等,当然托的比例要控制在20%左右。
【3】一场精彩的辩论和发言都有什么套路呢
一是准备期。重要的演讲、发言、发布、辩论、现场回答,都是提前很多天安排的。演讲人和背后的团队,要提前精心准备。核心内容要设计主题,就是这次演讲要达到什么目的,用什么关键词,什么问题怎么绕到这些关键词上面。
二是调研论证。观众会提什么问题、记者会提什么刁钻的问题、媒体会挖什么坑、傻白甜们会提什么无厘头的问题,等等。然后做出答案,并设计过渡句。专业术语是要做出“口径单”。现场可不能满嘴跑火车啊。如果遇到不知道的问题、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不能回答的问题,都要设计回避方式,以及绕回到主题句的方式。
三是法律专家、业务专家、语言专家、修辞专家论证,这些回答有没有问题,有没有漏洞,有没有暗坑。语言专家和修辞专家要修改为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表述方法,提炼出金句。
四是专业团队会设计标题句列表。每一个回答,都要设计几个标题句,朗朗上口,易于诵记,过目不忘,打动人心。比如,回答大气问题,标题句之一: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四是现场组织。主持人的主导能力和驾驭现场能力,点什么人回答,回避什么人的回答,主持人心里要有数。工作人都是团队的核心人员,话筒给谁不给谁,这个把控权要掌握在自己手里,一般不允许被听众夺走话筒胡言乱语的。
五是安排必要的托。有开局托、主题托、救场托、补缺托,等等,当然原则上也不会超过提问的20%。比如,你精心准备的主题回答,万一就是没人提问这么办,那么主题托就举手提问,圆你一个表达主题的梦,那么精彩的句子就粉墨登场了。
当然,现场辩论也是要精心准备的,对手可能要提什么问题,反驳什么观点,等等。在正式开始前,也是要经过演练培训的。如果演练不好,现场把控不好,场面当然有失控的时候,打成一团的情况还少见吗?但是,不精心策划准备,那基本是不可能的,这与演讲人的演讲水平不矛盾,这些没有较高的演讲水平能脱颖而出吗?!
以上就是精彩演讲和发言的套路,中国职场要会遇到,作为职场人,如果将来要走上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职位,掌握这些必要的技巧,也是一项江湖本事。
因为职业关系,我有机会现场听一些国家领导人的演讲或者记者会。至少到目前为止,奥巴马是我现场听到的国家领导人里头最出色的演讲者,没有之一。
两次现场听奥巴马演讲,一次是2014年北京APEC领导人会议期间,一个是2016年杭州G20峰会期间奥巴马的记者会。
2014年那次印象最为深刻,因为奥巴马和普京是前后场。奥巴马只进行了一个大约十分钟的演讲,没有回答问题。在主持人介绍完后,他小跑着走上演讲台。从一上来和主持人打趣开场,然后谈亚太地区合作的重要性以及面临的挑战,美国的领导力等。特别是提到“美国欢迎一个和平、繁荣、稳定的中国崛起”时,他又将这句话重复了一次,顿时掌声四起。
这样政治性比较强又主题宏大的演讲,放在多数领导人那里,都会讲得严肃庄重,但语速颇快的奥巴马讲得一气呵成,亦庄亦谐,只让听者感觉时间过得很快、演讲太短。而且全程他很少看讲稿,对了,也没有之前一篇回答里所说的透明的LED提词器。当然,我在视频里看到过,在一些时长很长的演讲场合,奥巴马确实多次用过那种提词器。
再说点题外话。奥巴马的演讲结束之后,普京随后登场,普京的开场简明扼要。奥巴马属于典型的天赋型演讲天才,如果按照演讲教科书去打分,不论是技巧还是情感,分数都绝对是高分,属于感染力超强的一类。而普京则属于智慧型的一类,他的智慧更多是通过回答问题来体现的,干脆明了,一点不拖泥带水,而且那种只要能不含糊就绝不含糊的刚毅和强势会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甚至有些过耳难忘的震慑力。
第二次现场听奥巴马演讲是在杭州G20峰会期间奥巴马的记者会上。那天奥巴马的状态并不好,一上来就出现了一个口误,但他反应很快,而且很坦诚,就说一天下来,自己已经有些累了。当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而之前是一整天的会议和领导人会见,然后八点多他的专机就返程。但那次应该算是奥巴马作为美国总统在中国的告别演出,奥巴马的情感牌打得也还是比较成功。约四个月后,白宫就迎来了新主人特朗普。
还得说明一点,这一次奥巴马依然是没有提词器。虽然没留下什么亮点,是奥巴马的演讲和记者会中,比较少见的四平八稳的一次,但他的表达依然快速而流畅。
奥巴马的演讲能力之出色,而且属于天才演讲者,至少在我能接触到的圈子里,是公认的。当然,美国总统,甚至是西方领导人,因为基本都是历经层层竞选并且靠自己的演说一次次来说服选民投票才上来的,所以总体上演讲能力都比较出色,但能达到奥巴马这种水平的,并不多见。就美国总统而言,上一个天才型的,就是比尔·克林顿了。
今年4月,我去美国期间,问了很多人一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是奥巴马和特朗普竞争,而不是希拉里和特朗普,最后的赢家还会是特朗普吗?没想到,几乎得到了一致的回答:不会,还是奥巴马的可能性更大。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奥巴马的演讲能力远胜于特朗普和希拉里,尤其是和一贯刻板严肃的希拉里相比,奥巴马的亲和力和感染力都要强得多。
当然,奥巴马的出色演讲,还应归功于其背后的团队。关于白宫撰稿团队的工作方式,其实各种公开的报道已经有不少了,只要有兴趣和耐心,不难了解。但无论如何,大可不必只是凭借阴谋论的揣测和各种想当然的猜忌去质疑奥巴马的演讲能力。要是抱着去矮化对手的目的,那这样做就更可笑了。
如果真花点精力去做功课了,反倒会发现,奥巴马其实是一个经常自己写演讲稿的人,然后和团队一起去打磨,这大概也是奥巴马的演讲之所以出类拔萃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好的演讲是练出来的。这包括演讲者长期的基础训练和针对一场重要演讲的具体练习。不可否认,奥巴马作为法律专业和律师出身,他的职业决定了他必须经过长期刻苦且专业的演讲训练和辩论训练,因此有了个好底子,通常一个不错的律师一定是个优秀的演讲者。同时奥巴马当过议员,他是懂政治规矩的,所以在演讲中他是占优势的。
其次,好的演讲一定是策划出来的。特别是领导者的重要演讲,事先必定经过专业团队精心策划,并且是与领导者反复推敲演练的结果,这其中也包括一些看起来很即兴的演讲。如果在领导人在正式场合随心所欲信口胡说,极可能闹出政治笑话甚至犯下原则性错误。最后,好的演讲必然是有准备的。美国总统的大多数演讲都是经过了精心准备的,通常都有讲稿并且设置了提词器,在演讲现场也大多安排有配合的观众,他们会按照策划的步骤控制整个演讲的过程,以保障演讲顺利完成,达成传递信息的目的。首先,我们先来看看人家奥巴马的家族背景。
美国一个“家谱网”曾爆料,奥巴马母亲家族是总统世家,与美国多位前总统都有血缘关系,奥巴马是前任总统小布什的第11代远亲表兄弟,他与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美国内战时期的将军罗伯特李也有血缘关系,股神巴菲特也是奥巴马相隔三代的表亲,按辈分算,巴菲特应是奥巴马的曾祖父……奥巴马的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并在哈佛大学求学,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这个背景足以说明奥巴马来自上层社会的精英家庭。
再让我们来看看上层社会精英家庭教育的实质!
上层社会的孩子,根本不用在意学什么,而是在于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最优良的,学英语学音乐学击剑学马术,素质教育,能上多少上多少,精英教育的核心是“为将”,无论哪种贵族教育,最终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打造一个魅力人格体,帮助孩子在各个场合展现魅力,进而成为各个场合的leader。
精英教育还有一个重要教育,就是军事教育,贵族教育的核心是成为统帅,成为统帅就必须服众,军事体育还能让贵族们身姿提拔魁梧,这样先天就会更容易产生领导者。
所以,奥巴马的演讲能力和散发出来的自信,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磨练出来的。
如何“由内而外”地打动一个人?
你周围肯定有很多人讲话没有影响力,说话要么没人听,要么听了记不住,根本没有打动对方。这是因为,这些人的讲话,表达的观点往往是非常表面、浅层次的,缺乏一个关键的内核。真正有影响力的讲话,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核,能够击中听众内心真正在乎的事情,让他感受到你的观点对他究竟意味着什么,有什么价值。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在《魏斯曼演讲圣经》当中,最核心的逻辑是人与人沟通交流的延伸。如果理解了这一点,你就会发现我们更需要的,是寻找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方法。那么,如何由内而外地影响别人呢?——“掌握WIIFY的力量”《魏斯曼演讲圣经》当中第二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在于掌握WIIFY的力量,在这本书里面被翻译成“维惠”。WIIFY是一个英文缩写,它是一句完整话叫作What’sinitforyou?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所有这一切对你究竟意味着什么?请注意这个问题,不是简单肤浅去回答我的演讲对你好或者我的提案对公司好。我记得魏斯曼先生在跟我进行交流的时候,曾经给我一个非常重要的建议。他说,当你去跟任何一个客户分享如何做好演讲内容时,你只需要连问五次WIIFY就可以。有时候我们会发现,当有人给出某个演讲观点的价值时,这些观点往往是非常表面的,或者说是非常浅层次的。当你不断地追问:接下来呢?然后呢?Sowhat?你发现会产生不一样的答案,而这种答案往往具备真正影响他人的能力,这才是你演讲成功的基石。跟大家讲一个我工作当中的小例子。我记得在我职业生涯的最初几年,我在一家咨询公司负责帮客户做提案。有一次,我要向客户介绍我们公司的实力,就像你在工作当中经常看到的情况一样。我的PPT最开始的五页,第一页讲述我们公司的历史;第二页讲述我们公司的规模;第三页讲述我们公司所有的客户;第四页讲述我们的服务方向;第五页讲述我们公司如何能够更好地服务客户。当我讲完这五条的时候,我看到我的老板不断地摇头。我当时有点慌,我说难道不应该这么讲吗?不应该向客户展示我们公司的力量,展示我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吗?我只记得,当时我的老板只说了一句话,非常冷漠,蹦出两个词,叫“sowhat?”那又怎样?如果你们公司是最大的公司,请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要跟最大的公司去合作?如果你们的公司客户最多,请给我一个理由,客户最多一定服务就最好吗?如果你的服务的产品非常丰富,请给我个理由,这些服务产品真的是我需要的吗?如果你不断地追问自己,你就会发现我们演讲建立的核心在于,你是否真正的为你的听众提供了某种价值。当时在我的老板追问下,我不断说,“我们公司非常大,我们客户很多”,我老板问我“sowhat”?我说,“我们客户很多,所以我们的经验很足”,我老板问,“经验很足,我就跟你做生意吗”?我说,“那不一定,但经验很足,意味着我们非常了解会有哪些风险,会有哪些潜在的问题,我们会帮助你提前解决这些问题。”他一拍桌子说“请你告诉我,哪些问题是我们提前解决,而对方没有意识到的,这才是我们能给对方带来的真正的价值。”这件事情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所以在我后来所有的工作当中,“what’sinitforyou?”是我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和布什不同的是,奥巴马可以自己写作,并提出基于个人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克林顿不同的是,奥巴马更加可信、坦白、透明,但他和克林顿一样拥有雄辩的口才并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2004年7月27日,奥巴马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基调演讲”,演讲的题目就是《大无畏的希望》,奥巴马充满激情地宣示:“不存在一个自由主义的美国和一个保守主义的美国,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不存在黑人的美国和白人的美国、拉丁族裔的美国和亚洲人的美国,而只有美利坚合众国。”这次演讲使很多年轻的民主党人欣喜若狂,很多上了年纪的民主党人也为之热泪盈眶。正是这场演讲让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开始声名鹊起。一个希望的火种开始在美国熊熊燃烧。
演讲大师
他是个天生的演讲家,有着“令政客妒嫉的嗓音”,加上其个人魅力无穷,调动现场气氛能力一流,演讲中带着某种直指人心的魔力,每每能使得群情激昂。
奥巴马的演说富有节奏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有一种催眠和传教的功能。即使当他面对成千上万人演讲,也能让每个人都觉得奥巴马就是对他一个人在说。这是在希拉里的竞选集会中难以看到的。美国历史上优秀的政治家,如林肯、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都是演讲高手。在传媒日益发达的当代,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能否感动选民、取得共鸣。
善于演讲并非奥巴马的天赋,在演讲问题上,他也曾遭遇过惨败。2000年,奥巴马在民主党的提名战中,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对手博比·拉什。奥巴马落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他身上的教授气质和精英气息,这使得平民百姓对他感到隔膜。
奥巴马决定从失败中学习,他首先改掉的是学究的演讲方式,他造访区内各个黑人教堂,学习黑人牧师讲话的节奏和夸赞的神态,并观察听众的反应,不断学习调整。人们被他“任何人都可以分享我的激情,取得自己的成功”的口号打动。两年后,奥巴马停掉了在芝加哥大学的课程,全力竞选国会参议员。2004年,他竞选成功,正式从芝加哥大学辞职。
善用排比
奥巴马在演讲中善于使用排比句,取得排山倒海般的效果。2007年9月12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州克林顿市的一所大学里发表了题为《翻开伊拉克问题的新的一页》的演讲,奥巴马说,“我在2002年反对这场战争。我在2003年反对它。我在2004年反对它。我在2005年反对它。我在2006年反对它。”
2008年1月3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党团会议选举获胜之夜发表演讲,这篇演讲激情澎湃。演讲一开始,他首先肯定了今天的胜利,宣布预言家的失败,非常成功地渲染了作为第一位预选获胜所代表的深意。他连用排比句,气势磅礴,很具感染力: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每个人都能看上病和看得起病。我在伊利诺斯州就通过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携手合作实现了这一目标。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终止所有把工作运往海外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美国最值得享受减税的中产阶级减税。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农场主、科学家和企业家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我们国家一劳永逸地摆脱石油的主宰。
最后,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我要结束伊拉克战争并让我们的士兵回家;我要恢复我们的道德地位;我知道9·11不是骗取选票的借口,而是使美国和世界联合起来应对21世纪这个世界面临的共同威胁: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全球变暖和贫困,种族屠杀和疾病。
演讲的精义就在于要感染人、打动人,从而“迷惑”大家理智,赢得大家支持。所以,煽情、升华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这篇演讲完全做到了这一点,其中娴熟的排比句的运用功不可没。在场听到他演讲的美国学者认为奥巴马不仅仅是一个候选人,他更是在发动一场运动。
爱讲故事
奥巴马演讲的另一特色是喜欢在演讲中举出具体的事例,以生动的故事承载深奥的政治理念。比如下面这段演讲词:
“我记得在匹兹堡遇到的梯姆·韦勒夫妇,他们正在想办法为自己年幼的儿子寻找供移植的肝脏;我还记得伊利诺伊州西北部东木连市的谢默斯·阿赫,一个正准备去伊拉克实现报效国家的美国青年,以及他父亲脸上洋溢着的对儿子的自豪感。我还记得在圣路易斯碰到的一个黑人女孩,她说她正在努力考大学,尽管她们家祖祖辈辈连一个中学毕业的人都没有。感动我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奋斗精神,更在于他们在艰难时刻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的决心、乐观主义精神和自强不息的意志。这种精神使我想起我曾听到的一次牧师布道时说的一句话:大无畏的希望,这就是美国精神的最好表现。”
奥巴马也会提到自己的成长故事。2004年7月27日,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是主要发言人之一。奥巴马这样介绍自己的身世:
“我的父亲是个外国留学生,在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出生并长大,他幼时牧羊,在简陋的铁皮校舍里上学。我的祖父是个厨师,一个佣人。但我祖父对他的儿子的未来抱有更大的梦想。通过顽强拼搏,我父亲拿到了去美国留学的奖学金。美国是一片神奇的国土,对未曾来过的人而言,美国是自由和机会的象征。在留学期间,父亲遇到了母亲。我母亲出生在堪萨斯的一个小镇上。她父亲在大萧条时期为了养家糊口,不是在石油钻塔下打工,就是在农场务农。珍珠港事件后,他自愿入伍,加入巴顿的部队,曾在整个欧洲大陆辗转作战。在后方,外祖母养育着他们的孩子,并在一条生产轰炸机的工厂流水线上干活。战后,他们研究了《士兵福利法案》,通过联邦住宅管理局买了一套房子,并移居到西部寻找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女儿也寄予了很大的梦想。一个共同的梦想,在两个不同的大陆酝酿。我的父母不仅共享美好的爱情,他们还共同坚信这个国家有巨大的潜力。他们赐予我一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为‘老天保佑’。他们相信在宽容大度的美国,一个人姓甚名谁不会妨碍其通向成功。尽管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送我去这片土地上最好的学校就读。在富足的美国,即使你并不富裕,你也能发掘出你的潜力。现在他们都过世了。不过我知道,在这个夜晚,他们正在星空骄傲地俯瞰着我。”
正是在这次大会上,奥巴马以一句坦诚告白“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我是同胞姐妹的守护人”,使很多代表听得热泪盈眶。这篇著名的演讲使奥巴马在党内的名声一炮打响,光芒直逼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
语言通俗
和布什不同的是,奥巴马可以自己写作、推理,并提出基于个人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克林顿不同的是,奥巴马更加可信、坦白、透明,但他和克林顿一样拥有雄辩的口才并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奥巴马的演讲才华得益于在教会服务的经历,他从中学到了一种很能打动人心的说话方式。知识分子说到种族平等,可能会引用《独立宣言》里的名言,但是奥巴马会像黑人牧师那样说“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创造的”,比较而言,还是后一种说法更有感染力。
语言通俗,并不意味着思想也浅薄。奥巴马在竞选中,有一个演讲尽显其演讲中的冷峻一面,让人们领略到奥巴马演讲的另类风采。2008年3月18日,面对自己的牧师发表谴责美国的布道录像被公开后引起的轩然大波,奥巴马选择在美国宪法诞生地费城发表了一篇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演讲,奥巴马说,美国的种族问题很复杂,“赖特牧师那一代人对他们当初所遭受的侮辱、怀疑和恐惧依然记忆犹新,他们的愤怒和苦涩也就如影随形。”“如果我们现在选择逃避,我们只是后退到各自的角落,我们将永远无法一起面对挑战,解决问题”。他指出,黑人的愤怒是过去种族隔离政策的产品,50年前,歧视黑人被合法化,到现在黑人与白人之间还是贫富悬殊,因此,“愤怒是真实的,是强有力的,要凭主观愿望使之消失,及对其作出谴责,只会令不同种族之间的误解造成的裂痕扩大。”
奥巴马是在发表这篇演说的当天凌晨3时写完演说稿的。一些评论家赞赏道,这是美国历代重要政客有关奴隶制往事的讲话中,“最个人化兼讨论最广泛”的一篇。演说结束后,奥巴马看到同为非洲裔的妻子在后台哭泣。美国媒体对奥巴马的讲话多有正面的评价,一些评论家认为,奥巴马此番讲话给人非常成熟的印象,表现出一种真正的大将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