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9 13:55:44 条浏览
她在南方我在北方我哪知道是否恢复教师职务?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按照法律衡量不构成犯罪,没有判刑,就不够开除。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可以辞退。这次事件跟工作职位无关。我认为不是是否恢复教师职务,而是可能还在这个岗位继续工作。但道德问题可以给她调岗,不直接教育孩子,改做后勤行政工作为佳。
她已经不配做一个人民教师了,别拿那些这这那那的来找理由还想继续做老师了,谁支持她继续做老师,那谁的孩子就交给这位罗姓女士教吧。如果她非要耗死学校,她有这个本事,从勇拦高铁就知道她有这个本事,那就让她继续在学校工作吧,职务是打扫学校厕所卫生就可以,这个也是后勤
首先,学校对她的停职反省处理,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她对学校的抗议,如同阻拦高铁的性质是一样的!说明她的思想仍然没有端正。基于这一点,她的停职反省时间应当延长!如果先前暂定3个月,我看可以延长到6个月。这个基本处罚标准不能打折扣。最后,只有在处罚时间到了,再来看她的思想态度是否真正端正!如果真正端正过来,可以结束停职处罚。如果仍然未真正端正,则必须再进行延期处罚。处罚,是对她的教育!
这个人已经不适合做教师了,已经失去做教师资格了。首先她违反规定挑战中国法律法规,而且在全国乃至全球都看到她在高铁站泼妇撒野的样子,已经丧失了教师的颜面和尊严,以后在学生家长面前大家不信服她了。其次她作为一个教师连最基本的道德修养都不具备,所做所为违反教师法,已经没有资格做教师了,如果她的本事大不能开除,最多只能做校工后勤,如果做回老师,那是对教师队伍的亵渎,对教师称呼的侮辱,最好的结果就是直接开除她,把这个人渣扫地出门!
罗海丽现在是否恢复教师职务,这是当地教育机关的事,与我们无关,如果你好奇你可以去罗海丽任教地询问就知道了。
扒车女的行为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社会舆论也强烈谴责,作为教师,有损教师形象。咎由自取。我们是法制国家,应依法惩处他,不是凭我们的一腔义愤一棍子打死,让她蹲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教师也是人,也允许犯错,教师队伍也有垃圾,应该由法律惩处。我们也不能过分要求把教师群体看成一个圣贤群体,不能有一点缺点。
罗的行为遭到厌恶,就因为她是老师,她以自己丑陋的行为给人民教师脸上抹屎,实属万恶不赦,给什么处分都不算过份,以违害公共安全判刑也未尝不可。她丢合肥人的脸,丢安徽人的脸,给她惩罚足以人们消气才可以,否则,老师的形象再难熠熠生辉。
我觉得这个女的不应该再去教育机构了吧!更别说是教导主任了!再上她当老师!教导主任!那就好比一个苹果发现了烂了一点点了!不处理!就慢慢的把整个苹果都腐蚀了!然后再整个都烂了了!没用了!
停职不是辞退、开除,所以罗还是老师身份,不存在恢复问题。就罗老师来讲,她的行为违法,理应受到法律惩处。同时,由于身份是教师,所以也违背了师德师风规定,应该受到行政处分,而不是事件发生在学校外,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就不能处理了。建议公安机关给予处罚,学校解除职务,在考核晋级等方面给予处分,本人批评教育,承认错误,保留教师身份以观后效为好。
个人觉得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教师不只是单纯在学校里教学,同时还有育人的责任,,自己如果胜任不了,可以自己离职,,教育两个字教和育已经说明一切了,,从他的行为来看,无非是方便自己不管别人的安全,从这里感觉是种自私的心里
墙倒众人推,明明离开车时间只有两分钟,检票员干嘛把人家老婆孩子的票检了,不把人家老公放进去,时间再紧难道就不能人性化点么,不就坐个火车么?
罗海丽扒高铁车门,阻碍高铁晚点,还狡辩称她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拦阻高铁。并且不真诚道歉,就能说明她这个人平时太强势霸道。在居住地在单位也无人敢惹。当不当老师是教育局领导说的算,但是她的丑恶嘴脸已经展示在世人面前。
罗海丽已经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哪有不犯错的人?得到了社会上这么多人的批评,她自己应该是受到了她有生以来的最沉痛的教训,不应该对她一棍子打死。和犯罪是有区别的。
罗女士受到的是停职反省处理。并没有取消其教师资格。教师是一种职业,并非职务。既然是停职检查,其在学校的行政职务,肯定会一并暂停。
一个教师,除非其严重违反了师德标准,或违反了国家法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取消教师资格。被判刑还要被开除公职。罗女士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一致遣责,但其并非在教育岗位有过错。没有违反相关可致取消教师资格的行为。所以,取消其教师资格没有条文支持。
就事件的后果来看,行为固然可憎,但其行为在铁路部门事故预案之范围内,经过调度,并没出现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罚款500一2000元,被以最高限罚款2000元。已经过相应处理。试设想,如果因其行为造就了恶性铁路事故,恐怕就要动司法程序,其将接受的将是法律制裁,坐牢是免不了的。到那时候,就不是停职了,要开除公职了。
国家对公职人员的处理是按有关条文处理的。达到什么处理标准,接受什么处理。
罗海丽的所做所为,已不适合在教育教学的岗位上继续工作!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做了就要承担后果!例如:杀人犯把人杀了,认错态度好,就可以继续做回一个和没有杀人之前的自由人吗,继续和自由人一样的工作和生活吗?
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老师也不例外,老师也是人,为什么对老师的职业要求是那么的高,在学校是学生的榜样,为人师表第一,但是私下生活岀门在外老师也和平民百姓一样,也有过急,冲动,挣执,犯错,犯法这些都很正常。犯了那条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老师一时冲动拦铁是错,但是该罚的也罚了,正因为是老师也给全国人道歉了,这就是应该得到的惩罚。
但是与她的职业毫无关系,教育局也最多就是批评教育或者降级也不至于停职或开除吧!难道老师犯错就不犯错吗?老师犯错了就不给机会悔过自新吗,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吧。有谁站在老师的角度去想想,当时只差10秒,列车关门后也要几分钟才发车,老师肯定有急事才把车门,列车长可不可以特殊事情特殊外理一下,当时老师只想着要上车,脑子是一片空白,把自己是老师都忘记了,所以就像学生杀老师一样根本就没想那么多是情有可原的。
强行拦车误晚点和是一名优秀教师没关系吧!如果是乞丐拦车、难道铁路部门给乞丐找个工作吗?如果不是任何一个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拦车?难道铁路部门把没工作的人们开除地球吗?其实罗海丽的事儿是当地教育部门的事儿、她违范了教师职业道德那一条款?还是触范了法律?……其实铁路部门挣的都是老百姓的钱……如果有时间春节期间可以去深山区慰问贫困老人、留守儿童……带上你们的宣传页他们没有迈出过大山、没有电视、不知道什么是高铁、让老人孩子们看看……深山贫困老人这一世绝对不拦你家的跑的快的火车……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以正气之名,行戾气之实,西瓜皮擦屁股,没完没了,一个弱女子,能拦高铁,谁信,摔不死她,信不,不信,试一试,你以为人民高铁吃素,哈哈
我从另一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不论是什么身份的人,难免会有犯错的时候,我们要像看待平常人一样对待他们,毕竟谁都不是圣人。对于这位教师,给予一定的处罚,起到批评教育的作用,还是可以恢复教师职务的。
强奸、杀人犯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呢?难道罗海丽比罪犯更可恶?那些叫嚣砸罗海丽饭碗的人,你们自己就那么神圣吗?恐怕抢座位、闹机场、满嘴脏话、恶语中伤的伎俩,你们也没少做过吧?我认为,处罚、惩处或者说量刑,就停留在铁路部门吧,公安、检察院铁路上都有,判完、罚毕还是要给人家留条活路吧?学校、教育部门的领导,你如果承认自己不是一尘不染的圣人,那就按规定处罚她,允许他反省、改正。在中国,刽子手、战犯、地富反坏右都能够教育过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何况一名偶犯的优秀教师呢?
自私的老师多去了,中国的道德教育首先从老师教起,毛主席曾经说过:“人不犯错误是个猪,犯错误不改也是个猪”。所以,罗老师犯错误知道改正了,还应该是好同志!我们要弘扬正能量,宽人严已,点评实事求是,克观公证不带偏激言词,倡导文明的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