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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说辩证思维没有规律逻辑?

2024-05-31 10:45:52 条浏览

辨证思维是在逻辑思维之上的反常规变异思想转变法,逻辑思维是绝对必须结果封建层面,辨证思维是化解逻辑思维难题的必要思想。




人的思维本身没有规律,除非给予一定的思维导向,辩证思维它是根据某种事物而进行的一些宏伟的笼统思维。所以说辩证思维没有思维规律。




辩证逻辑,由于有辩证逻辑所以人类必须有相应的辩证思维。辩证逻辑就是宇宙是动态的,事物是相互影响的,这叫对立统一。所以我们看事物必须要动态分析,整体看待,取既是又不是的分析态度。

但,老是动态就没法去确定,没有了确定性。而人们具体处理问题必须有相对的确定性。幸亏动态的世界在短暂的时间范围内也可做静态处理,就像圆形的地球在人的可视范围内是平的一样,于是就有了人们处理问题的静态确定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能老既是又不是。于是形式逻辑的确定性就成了人们确定性的正确思维框架。

这就是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辩证关系。




要根据辩证的出发点和辩证的对象来确定




辩证法是用对立统一的方法思考问题,也有人说可以理解为正、反、合。也有人说是1;2;3。牛顿运动三定律就是成功的案例。

详解如下:

力学是研究:力与物体运动的关系。

首先,我们把物体看着一个质点,这样就建立了一个力学模型。

力(外界对物体的作用),物体运动,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对立统一体。亚里士多德在观察马拉车后说:力的作用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在观察物体下落时又说:越重的物体下落的越快。有人问:把一个重的物体和一个轻的物体绑在一起下落的速度是比重的快一点,还是因为有一个轻的物体拖着而下落的慢一点。这是一个两难问题。

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考虑这个问题方法就是,有力对物体作用是问题的正面,问题的反面就是没有力对物体作用。我们就先从问题反面来观察做实验,在地球上可以观察到,物体不受外力的作用可以保持禁止状态,如果物体有初速度也可以保持这个速度不停地运动下去。这说明物体本身有一种属性——保持原来运动状态不变。我们把这个属性定义为物体的惯性。也就是物体本身有惯性。外力对物体的作用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是物体本身具有的惯性;物体要改变自身的运动状态需要受到外力的作用;外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这就是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就从问题的正面来研究力与物体运动的关系。并得出数量关系式:∑F=ma。∑F代表外界对物体作用力的大小,ma就是物体做这样的运动改变所需要受到的外力作用的大小。就是对质量一定的物体外力越大物体运动的改变也越快。在同样的外力作用下,物体的质量越大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就越慢。

把两个相互作用的物体统一起来分别考察,可以得到,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并且大小相当方向相反。这就是牛顿第三运动定律。

辩证法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更全面的看清楚物体的本质。




人的思维本来就没有逻辑




逻辑,意味规律。既然辩证,自然灵活组排。很难以规律行之。




参考点不同看法不同,回归o态看问题是统一思维,每次回归不左不右0态都能统一各种思想!这种理想化.的在现实面前自然现实只能接近理想关键吋候可以平衡下各自心态!




谁说的。没逻辑谈何思辨,没思辨怎么有逻辑。




这个话题没有人回答,那我来开个头。

辩证法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对立统一;并不是没有逻辑规律,而是因为很难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非常考验运用者的智慧,这个对立统一的结论非常正确,是吸收了各种文化后创立的,其中特别是佛教文化。虽然马克思用了很多篇幅来说明对立与统一,但是还是非常难以理解,更多的内容,还是推脱给实践。

在佛教文化中,除了对立,还有因成以及相续共三种事物之间存在的关系,这里的统一,更多的是偏重于他的实用性,因为无论再复杂的事情,总要有个头绪,不能既是左也是右,如果是司机开车,就无法行动,不知道向左转还是右转,所以很自然的需要统一方向,对一个人的内心来说,也是一样,尽管很矛盾,最后还是要决定一个思维的方向,否则内心的思维无法进行,就会变成各种的杂音在心里乱撞。

单一的讲逻辑规律,非常的困难,因为对立的统一是哲学思想,是在探讨世界的本源(本源里面自然有方法论),本源当然包括实践活动在里面,但是以往的理论都是不可能包括实践的,而对立的统一正是为了实践的需要,中间具体运用的智慧需要自已去填补。

当然不是不可以有这样的逻辑表达,在佛教叫作文字般若,就是必须进入文字的灵魂,在世间叫文心,这种逻辑规律不是表面的东西,哪怕已经形成了文字,也需要你用心去理解,一但理解到位了,怎么说都对,反之无论你怎么说都不对。




导语:辨证思维与规律逻辑,其实是哲学问题的一个思辨,就如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一样,本身是一个思辨的问题,有人说辩证思维没有规律逻辑,因为他们往往只看到了事物的一个方面,或者仅仅看到的是两者表面上的矛盾和对立。

一、辨证思维与规律逻辑的对立和矛盾

1、首先辨证思维的善变性让他们无所适从。

有些人说辨证思维没有规律逻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辨证思维的善变性让他们无所适从。在他们看来,辨证思维就是”亦对亦错”,”亦真亦假”,“亦此亦彼”,一个无所谓真假对错的思维认知。

因为说对的也是他,说错的也是他,说对他有他对的道理,说错他有他错的理由,所以一切全凭一张嘴,看你怎么说,看你怎么看,就如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给人一种完全琢磨不透,没有规律可寻的感觉,因为辨证思维足够的灵活和多变,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更找不到他们的规律。

2、再者规律逻辑有迹可查,清晰明了

而在认为辩证思维没有规律逻辑而言的人眼中,规律逻辑当然突出的是规律,而规律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必然性和稳定性,就如同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四起,我们就知道接来下必然要面临的是下雨,亦如同我们看到树叶变黄,树木开始落叶了,就知道秋天来到了,所谓的“一叶知秋”,这些都是不需要人的思辩的,一目了然的,清晰明了的自然规律。

规律逻辑,有着一定的固定的模式和痕迹,让人一看就知道,一听就明白,是对是错非常的明显,就像我们的数学公式一样,1加1等于二,这是固定不变的规律逻辑,而辨证思维却告诉你1加1不一定等于二,这不明显不科学,没有规律嘛。

如上图所示,规律的稳定性非常清晰明了,所以在他们眼中辨证思维没有规律逻辑。从表面上来看,辨证思维的善变性和规律的稳定性和必然性似乎真的不能兼容,可是真的如此吗?

二、善变背后的规律性及规律固定不变本身的相对性

1、能量守恒,物质不灭

现代科学研究证明,物质不灭定律,在化学反应中,质量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毁灭,只能由一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形式。这个规律我们称之为质量守恒定律。

质量守恒定律是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于1756年最早发现的。拉瓦锡通过大量的定量试验,发现了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也称物质不灭定律,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

而能量守恒定律,大家都非常熟悉,能量不会消灭,亦不会消失,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从一种物质传递到另一种物质。而我们华夏民族的古圣先贤也早就告诉我们人与万物同根同源,地球上万物千姿百态,但其本源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外在的表现形式。如下图所示一颗树在一年四季有着不同的变化表现,但其本质是一样的。

再比如说我们最常见的水,它可以是液态的水,还可以是气态的水蒸气,亦可以是固态的冰,但是他们都是一个我们称之为“H20”的东西。所以辨证思维的善变性指的是物质呈现的形式和存在条件是不断变化的,就如同我们每一个人从出生开始会经历因婴儿期,青少年期再到中老年期,但是我们维持我们人体本身的物质能量是一样的,物质表象善变的背后有着其本质不变的规律性。

2、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即便是同一片树叶,每天都时时刻刻发生的新陈代谢的改变。世界著名作家、大思想家斯宾塞.约翰逊曾经说过“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所以有生命在于运动之说,运动不就代表了变化吗?

同样,任何规律本身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这也就是真理的相对性,离开了相对的条件,规律也就没有出现的必然。

就如同“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同样的种子,在不同的水土气候的条件下,就会出现不同的结果,而非必然的结果。

结论:辩证思维亦存在规律逻辑,规律逻辑亦包含辨证思维,就如同对亦是错,错亦是对一样,这就是我们华夏文明最高哲学:阴阳。同样我们看待任何问题既要看到其矛盾的一面,又要看到其统一的一面,这样才能比较全面而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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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哲学理论问题。在哲学理论中,辩证思维和规律及逻辑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不懂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无法正确处理所遇的问题,而陷入苦恼,萎靡不振,不能自拔。

社会在发展,人们在进步,因此,在哲学领域中难免会出现有争议的课题。例如:为什么有人说辩证思维没有规律逻辑?

(网络图片)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这是有人怀疑辩证思维与规律和逻辑的关系是否正确了。但是,我们所面临的客观事实告诉我们,它们之间的关系仍然是紧密相连的,辩证思维过程中依然有它的规律和逻辑,也离不开规律和逻辑。

辩证思维是种世界观。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过程中的运用,而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这一特征具有事物普遍联系,发展变化和对立统一,这一观点始终存在。

逻辑,是指思维规律和规则,是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在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

综上所述,辩证思维是有规律和逻辑可循的,怎么会没有呢?

总之,辩证思维所追求的是因果关系,这一辩证的思维过程,都是按照事物的因果关系规律和逻辑来分析,认清事物本质的因果关系,采取有力的解决措施,以解决矛盾,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获得成功的。

事实证明:为什么有人说辩证思维没有规律逻辑?笔者认为:这个问题提的不科学。也许提问题者有了新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了。现在已经出现不少挑战传统哲学的观点,甚至对进化论也产生了怀疑。不过,到目前为止辩证思维过程,还是离不开事物内在联系与因果关系的规律与逻辑。




思维逻辑,在中国就是一起的东西,你硬要去分析,只能说只要你能说得在理,就是正确的。




辩证法——辩证法是关于世界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是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一词导源于希腊文字,原来是泛指一切“论说”技术,并称一切能言善辩的人为“辩证法家”;或者是指双方进行谈话和论战时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求得真理的艺术。后来被推广到研究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成了认识世界的辩证法。

辩证法经历了三个阶段:古代自发的辩证法、黒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古代自发的辩证法虽含有朴素的辩证思想,但还极不完整和缺乏科学论证。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包含有“合理的内核”,但其体系是唯心主义的,因而也是不彻底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全新阶段。它继承了人类优秀文化遗产,总结了工人运动和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概括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并且是在批判和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唯一科学的唯物辩证法。




人类的辩证认识,正是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与本质属性,那么,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与本质属性是什么呢?概括为三点,即运动性、联系性与系统性,这三个本质属性是客观事物普遍存在的特性,无一例外。1、运动性:客观事物不是运动的,不运动的、绝对静止的物质不存在;2、联系性:客观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世界上找不出一个物体是单独存在而不与其它物体相联系的,物体失去了联系性,也与运动一样而失去了存在的前提;3、系统性:物体存在的另一个根本前提是系统性,宏观世界的系统性被人类广泛认识、作用,而量子力学揭示了微观世界的系统性即量子性,就是说把物体分割到微观粒子,也是一份一份地,而每份都是一个功能体,原子已经够小的了,但有一百多种不同性质的元素。在往小处看,电子、光子、中微子,都可以从原子中产生,但它们都不是原子的“粉末”,已经失去了原子的性质,变成具有了其它功能的物质存在形式。

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客观事物,是辩证的认识、思维方式与过程,只有这种顺应客观的思维方式,才是正确的思维方式,比如说一块铁放在那里不动我们认为它是绝对静止的,那么过一段时间它生锈了我们就不会理解,刻舟求剑不顾及船的运动就取不到剑,不懂得人类与大自然的联系,盲目开采就会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懂得客观的系统性存在方式,就会提出“组成人的原子没有意识,而组成人后为什么就有了意识?”此类可笑的提问。

辩证思维不是没有规律逻辑,而是客观概括性最高的逻辑思维过程,客观规律,从对立统一规律,到各种具体的客观规律,都是以客观逻辑为基础的规律。比如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就是最为根本的运动形式,内部矛盾承载着内部联系,外部矛盾承载着外部联系,具体的矛盾双方运动构成了一个具体的事物即一个系统,不同的矛盾运动组成了不同的事物、不同的功能性系统。再比如地球,有公转、自转运动,其内部还存在无数的各种运动,大山形成、河流动、原子的热运动和内部运动、人的思维过程、风化、花开花落等等无数、每时每刻,地球若没有太阳就不能存在,而银河系中心黑洞又是包括太阳在内的恒星的存在前提,地球是一个系统,但又是太阳系的子系统,地球又包括千变万化的不同功能的各种子系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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