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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是苟晶,会举报班主任吗?

2024-11-20 15:05:39 条浏览

如果调查的结果是真实的,不会。




我不会,我不是个理智冷静的人,只要一吵架我都是帮亲不帮理,注定我不能干大事




会,因为并不是自己不要的,而是邱老头设坑下套给自己不知情被盗了。这样的老头已枉为人师,于情于理都应揭发。




苟晶到底撒了哪些慌?

①97年的高考分数只够上委培中专,但绝口不提自己的高考分数,她自己考了多少分她自己能不清楚吗?但是她就是不说。她采用的是侧面描写,给自己刻意营造了学霸人设,说顶替者上的是矿大北京校区,直接上升到了211,描述自己成绩的时候说自己摸底考试全区第四,绝口不提自己当年的分数。

②绝口不提97年自己根本没有填报任何志愿的事实,让别人误以为她是填报了然后被顶替的,而事实是别人是冒充的她,不是顶替的她。也就是说,苟晶的人生并没有因为邱老师的女儿而改变,这是她跟陈春秀的本质不同。

③98年的第二次高考,她是有应届生身份的,在当年,应届生可以加10分(一直到2002年应届生加分政策才被取消),山东每年都有很多复读生,那邱老师为什么专门给她弄一个应届生身份?她会不清楚这里面的利益交换吗?这里面更合理的解释是,她在当年就知道邱老师的女儿替她去上学了,邱老师为了报答她,给她弄了应届生身份,双方都有好处。而苟晶一直都没有告诉大家,她第二年是应届生身份,她又一次刻意隐瞒了。

④对自己98年那次高考含糊其辞,说自己没填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就被莫名录取了,矢口不提当年的高考成绩只是刚够中专分数这个事实,更不提当年服从调剂这个事实,给人造成一种她是连续两年受害者的假象。

⑤苟晶一直说有邱老师的道歉信,但一直没有展示出来,她说的那些邱老师道歉的话,我相信是有的,但我更相信是断章取义,假如真有这封道歉信,前前后后全部展示出来,苟晶前面撒的谎就露馅了

⑥恶意杜撰邱老师领几个彪形大汉去厂门口堵她,进一步在大众心理强化她的受害人形象

⑦说自己没拿到“野鸡中专”的毕业证,但通报里明确她是拿到毕业证的,她是完全凭实力考进的这所学校,是被调剂进去的,并不是她说的是被人陷害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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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苟晶看到陈春秀的事件发酵成为舆论热点,想起陈年往事,觉得可以蹭一把热度,把自己包装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的受害者,一个本可以上矿大这种211的农村女孩,后来因为被黑暗势力算计,只能去读野鸡学校,后来因为学历低,工作都不好找,阿里巴巴不要她(多会蹭,还把阿里拉进来),但她与命运抗争,最终救赎了自己这么一段苦情戏的励志故事无疑问,这么一营销,自己的淘宝店流量大增,做过淘宝都知道,流量意味着什么,大家抱着对她本人的同情,也会买她的东西。

这就是苟晶精心策划的一场网络营销。

邱老师,确实犯法了,他和他的女儿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咎由自取,我不想替他辩护。

但苟晶,一个卑鄙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编造事实的人,我恶心。




我是不会举报老师的,从大处讲,老师的做法是触犯了法律。从小就讲,这是我不要的东西,被老师捡去拿去用了。对我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伤害。也没有影响第2年的高考报名资格。法外有情,任何人犯法都要自己承担后果,恩师也不例外。但是把他推向火坑,逼上绝境的绝对不是我。从理智上来讲,我们要感谢苟晶为我们的法治建设所作的贡献。从感情上讲,我是不屑于苟晶为了炒作自己而置恩师的生死于不顾!




我相信任何人在第一时间得到自己被顶替的消息后肯定是强烈的愤怒和不甘心:“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别人”?甚至会有报复对方的想法。

因此要搞清楚真相就成了最迫切的要求,真相是什么?只有举报,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才有结果。

所以,假如我是苟晶,我是会举报的,参与顶替运作的人肯定不止老师一人,徇私枉法,破坏公平的人都必须要付出代价。




班主任毁掉的是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而他直到事情败露,都缺少一个对苟晶有诚意的补偿。于法,班主任是违法的,公然挑战国家对高考的公信力;于私,班主任道德败坏,完全丧失了老师的公信力。作为工作多年的资深老教师,没有对贫困学生的体恤,反而利用政策漏洞谋取私利,毒害学生。为苟晶的行为点赞,她的举报是为自己多年屈辱和卑微的过往的一个有力的回应。原所有人都能坚守公信,维护公信,社会才能更有希望和发展。如果是我,我也会像她一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管班主任的做法如何,其实班主任有恩与她,而且苟晶唯一一门成绩好的语文还是这个班主任教她的。撇开法律方面,苟晶就是恩将仇报。




肯定不会,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千千万。

人世间不光有法律,还有人伦。




会的。毕竟是伤害自己了,不能让投机者逍遥法外。有不少人认为私了可以得实惠,这样几乎没有啥收获。这事儿我赞同让曝光,钱不是一切。不能为了钱放弃原则。




对自己没有影响,老师犯错了,但有没有必要把老师整得这么惨?




邱老师当年写信致歉,应已道明原委。苟晶当年不予追究,也是觉得与己无碍。此番举报,若是法制观念增强,只需陈述事实,实名举报,必会受理立案,但苟晶故意模糊信息(北京某大学),夸大事实(名列前矛尖子生,就读野鸡学校,大汉堵门),捏造事件(同班八人疑被顶替),种种迹象,炒作无疑。违法当追责,而这种消耗网友同情心正义感的炒作,也该被谴责!




这件事邱老师确实是违法,但他没有伤害苟晶,反而让其补习,又违规给她重新办了应届生学籍。其女儿上的委培生也化了大量钱财,要说是侵犯公共利益,沾点边,当年的委培补录,分数一降再降,只要招办学校打好招乎,分数很低,若邱老师市招办有人,三百多分上委培应该能办到,他捡了一个不用的分数让女儿去顶替,后又补报了不少,免费复读,应届生,这个人恰好是苟晶,若是换个人,应该不会有苟晶这么有心机且歹毒,明是受益者,用应届生身份参加考试,而又二十年后为了不可告人目得,胡编乱邹,打扮自己,而且毫无人性。即使邱老师违法也应该实事求是举报,而不应该清楚之下装糊涂挑逗网民,政府,也应该返究苟晶应届生参加考试和辱校,撒谎的违法行为,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会的。

1,当时选择复读,是迫于无奈,因为分数不够。可当知道老师的女儿用自已的分数上学了,那种愤怒是难以言表的。

2,老师让她妹妹在高考前带来道谦信,也证明苟晶一直蒙在鼓里。选在那个时间点,哪里是道谦?找准一个有利时间摊牌而已。

3,苟晶以自已的力量撼不动班主任。这次陈春秀事件是一个绝佳机会,即使自已什么也得不到,也应该让作恶者受到逞罚,为弱势群体考虑,也应该举报。




不会,因为班主任并没有伤害到她,反而对她有帮助,复读生给她一个应届生的身份。我不说我高尚,但做人要厚道,而且她本身也不能算纯洁,当时复读的时候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高考为什么不公开自己的身份呢?




不会,因为毕竟是当初自己不要的东西。老师有心的话,两家人会在饭桌边坐下来,相逢一笑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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